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概念提出以来,中国企业数量进入了一个井喷式增长的时代。同时,随着资本的活跃,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接触陌生的资本,甚至最终走上了资本市场的舞台。
随着初创企业的快速成长,我们也注意到,虽然很多公司的创始人都是行业内的专家,但他们缺乏相应的企业法律知识,容易走不必要的弯路。本文将结合初创企业的特点和创业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为创业者提供参考。

01
如何在创始人之间合理分配股权?
原则:
要避免“平均主义”,创始人要分主次。
如果公司在成立时有一个以上的创始人,公司的股权应平均分配给创始人。如果公司股权过于平均,一旦创始人有不同想法,就会导致公司无法做出有效决策的僵局,从而影响公司运营。
所以在公司成立之初,要尽量保证一个创始人股东能够主要控制公司,以提高初创企业的决策效率。当然,作为核心控制公司的创始人,也要足够尊重其他创始人的意见,避免公司陷入“一言堂”的另一个极端。
同时,“一个核心股东控制公司,其他股东拿次级股权”的股权分配模式也是投资者最青睐的股权结构,也有利于公司的融资。
02
如果创始人之间的股权
它被均匀地分配。我该怎么办?
通过创始人之间的内部协议调整股东权利。
如果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已经将股权平均分配给创始股东,则可以通过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将公司的主要管理权集中在核心创始人手中,从而达到核心创始人可以控制公司的目的。
或者,扮演次要角色的创始人可以通过投票授权的方式,将与公司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权限委托给核心创始人。
03
创业初期,很多人都很重要,
股权怎么给?
确定真正的“合伙人”,只把股权给真正的“合伙人”。
创业初期,公司往往急需具备以下角色的人:
1.技术支持者;
2.资源提供者;
3.市场经营者;
4.核心业务骨干成员,等等。
在公司初期,很多创始人会想通过给股权来约束这类人。
但对于上述人员,建议可以通过项目合作实现双方利益;或者通过授予股权收益权进一步深化约束;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股权激励对核心成员进行约束。
只有成员真正具备了“合伙人”的特征,股权才会重新分配。我们认为,具备“合伙人”的特征还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公司全职工作;
2.在公司发展步入正轨之前,除了维持正常生活的报酬外,不会从公司获得额外的利益;
3.不计较个人短期利益的得失,愿意将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利益捆绑在一起;
4.拥有与核心创始人一致的发展愿景和理念。
04
合伙人取得股权后不履行义务,
怎么退?
预防远比事后补救重要。
建议在给合伙人股权时,签订相应的股东协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合伙人的责任,约定合伙人不履行职责时的股权回购机制。一旦合伙人在取得股权后不履行义务,可以根据相应的约定撤回股权。
或者可以建立一种“逐年股权兑现”的机制,如果合伙人不履行义务,可以拒绝向合伙人兑现股权。
05
初创企业董事会如何设置?
早期的执行董事负责制,不需要建立董事会。规模扩大或融资后,应成立董事会,确保创始人在董事会中拥有多数席位。
由于公司前期人数少,决策效率优先,建议由创始人直接担任执行董事,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公司核心员工增加或引入投资人后,公司需要成立董事会,但建议创始人始终可以保留董事会的多数席位,以保证对董事会的控制。
06
创业初期如何进行融资?
了解常规融资流程,熟悉交易进度。
当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大部分公司都会积极寻求融资机会。一方面可以借助资本快速拓展业务,另一方面可以吸引优秀人才。
一般来说,引进外部资本的过程如下:
1.初步洽谈,形成初步投资意向;
2.投资方尽可能开展业务,初步了解公司的组织和业务情况;
3.双方有签署条款清单的进一步意向;;
4.投资者聘请律师和会计师对公司进行正式的尽职调查;
5.投资者内部决定是否投资,以及具体的投资计划;
6.根据计划,公司进行初步调整;
7.投资者出具正式交易文件;
8.双方就交易文件进行协商和谈判;
9.签署交易文件和随附的交付文件;
10.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交割。
07

如何设计投资者喜欢的股权结构?
对内,股权集中+股权清晰;对外,不存在同业竞争+不相关交易。
合理的股权结构有助于引入投资者,同时可以减少引入投资者时股权调整的繁琐程序,避免潜在的税收成本。
就公司内部的股权结构而言,公司内部应该有一到两个核心股东,股东之间容易达成一致,这样就不能因为股权分散而形成有效的内部决策。同时,公司应尽量减少“股权代持”等非常规股权安排。一方面,股权控股会导致公司股东的模糊性;另一方面,股权控股也是上市或上市的一大障碍。如果投资者对公司上市或上市有很大的预期,代理持股就会成为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要因素。
从公司外部来说,创始人要尽量保证只投资一家公司,避免同一个创始人投资多家公司。否则会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潜在风险,这也是投资者非常警惕的公司股权结构,因为“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很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资金安全,也会阻碍公司未来上市。所以创始人要从股权的源头上尽量避免这种情况。
08
如何确定融资的估值和金额?
前期企业参考同行业企业,为未来估值留空空间,平衡转让给投资人的股权比例,综合确定估值;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合理的融资额度,切忌贪多。
过高或过低的估值和融资额都是不合理的。
过高的估值和融资额可能导致:
1.在未来的融资中,估值会有增空和减,容易引发投资方的反稀释权;
2.如果公司在初始阶段进行结构调整,投资者的高估值可能造成高税负;
3.触发超额分红,未来会对公司造成过大的资金压力【投资人通常会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带分红的“回购”和“清算”条款。投资人要求回购或清算时,除投资本金外,还会要求按照本金金额按一定年利率计算利息。如果公司融出大量超出资金需求的额外资金,这些资金实际上不会为公司产生价值,还会给公司带来额外的利息压力。】。
低估可能导致:
1.创始人转让的股权太多;
2.可能导致融资金额不足;
3.可能导致公司下一轮融资窗口被迫提前,不利于后续融资谈判;
因此,在确定估值时,建议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确保募集资金能够满足公司下一轮融资前的资本支出。一般估计在本次融资完成后10-12个月为宜。
2.如果公司融资的目的是实现一个里程碑,应该是指完成这个里程碑所需要的资金以及未来4-6个月的时间。
3.提前预期接下来的2-3轮融资,根据可能的融资轮次计算创始人股权可能被稀释的情况,尽量保证B轮后创始人股权仍在50%以上。
4.如果公司进行首轮融资,创始人转让的股权比例不超过20%,强烈建议不超过25%。
09
在所有投资者做出调整后,
会导致交易被拒的核心因素有哪些?
公司应确保不存在对公司业务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风险。
通常,投资人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后终止投资,很可能是公司核心的重大风险。一般来说,投资者考虑的核心风险主要包括:
1.业务严重不合规;
2.公司财务状况严重不规范,财务账册等原始凭证丢失;
3.公司未来存在可能面临高额赔偿的诉讼案件、行政处罚等与业务无关的或有支出;
4.公司核心经营资源存在重大缺陷;
5.公司的业务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一些特定的客户;
6.公司内部股权不清晰,代理持股等内部协议过多;
7.创始人有多家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存在大量“关联交易”,无法改善。
综上所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上述严重影响投资者决策的情况。
10
投资者要求召开股东大会、
如何应对董事会的否决权?
在接受的前提下,讨论具体的一票否决,保证不影响创始人对公司的管理权。
在融资过程中,投资人会要求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中一票否决,即有些事项投资人不同意就无法实施。
一票否决是投资者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投资者不会轻易放弃。因此,从公司的角度来说,需要与投资者协商,对与投资者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给予一票否决;但对于与公司经营管理直接相关的事项,创始人应争取要求投资人放弃一票否决权的权利,以保证创始人对公司经营的自主权。
11
创业初期,股权激励应该如何进行?
公司前期不宜进行股权激励。可以提前搭建股权激励架构,在Pre-A或A轮融资完成后再实施股权激励。
在公司发展初期,公司通常具有较强的个性,此时公司的股权价值较低。因此,进行股权激励意义不大,很可能达不到约束员工、激发激励的目的。
等公司进行了一定规模的融资,公司已经有了一定的估值之后,就可以开始考虑股权激励的具体实施了。
为了规避潜在的税收成本,建议在明确Pre-A或A轮融资意向后,酌情提前搭建股权激励平台。
12
企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同时注重“内部”和“外部”保护,涵盖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
就知识产权保护而言,主要涉及以下权利:
1.版权;
2.商标权;
3.专利权;
4.商业秘密。
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权利进行相应的登记,做好“外部”的知识产权保护。

同时,企业也要结合内部情况,和员工一起做好“内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1.与核心岗位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2.与涉密岗位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3.与设计、研发、文案等可能创造知识产权岗位的人员签订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4.建立商业秘密内部保护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