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股权结构在借壳上市前就呈现出“一股独大”的现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共持近70%的股权。具体表现为:李永新——教育创始人,持公司19.8%的股权;鲁忠芳——李永新母亲,持教育47.7%的股权。公司在借壳上市的过程中股权被稀释,李永新及其母亲鲁忠芳持股比例减小至59.71%,但仍处于绝对控制地位,截至2021年9月31日,公司前三大股东持股数约为46.44亿股,持股比例没有任何变化。其他持股比例小于5%的机构或者个人持股比例有小范围变化,但均没有超过5%的界限。教育于2018年11月得到借壳上市的批准,于2019年2月21日在深交所正式挂牌上市。
教育2018年、2019年向全体股东分别每10股派发2.3元和2.4元现金股利,且股利支付率均大于50%,两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均符合所定义的高派现。公司合并报表显示:2018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1.6亿元,2019年约18亿元。而公司2018年派现总额约14.2亿,2019年约14.8亿,派发现金股利数额占当年企业实现净利润中归属于普通股东净利润的123.04%和82.12%,公司几乎将两年内的净收益全数回馈给了股东,2018年甚至动用了以前年度的净收益,两年合计分红近29亿元。

2020年,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且没有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前文对于高派现的界定建立是在学术界现有文献的基础上,此处,结合案例公司往年派发现金股利的情况,证明教育上市初2018年和2019年派现数额及规模的大。教育2018年和2019年的现金股利与往年相比变化较大。教育在2015年、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均为0。2017年至2019年,教育实施了现金分红的股利。2017年派现总额规模较小,净收益中股利所占的比重为22.22%,除去现金股利后公司还有较为充足的利润资金进行公司建设或者投资。

而在公司上市后的2018年和2019年两年,股利支付率上升至123.04%、82.02%。由此可以看出,教育在上市之初的现金红利与往年相比,体现出金额较高的特点。行业分类依据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上市公司所属行业的分类。教育属于教育行业,行业代码为82。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教育行业的上市公司有学大教育、科德教育和美吉姆等12家公司,上述数据中“行业均值”基于此行业分类得出。将各公司资料查阅后,由于“中国高科”于2019年由房地产、贸易行业转行教育行业,“传智教育”和“行动教育”均于2021年上市,因此在2018年的数据计算中剔除中国高科、传智教育的行动教育数据。
教育2018年和2019年每股派现的金额均大于行业均值0.05元和0.04元,为行业均值的4至6倍。与此同时,公司2018年和2019年的股利支付率为123.03%和82.02%,大大高于行业均值23.00%和12.96%。因此,在与2018、2019年行业派现均值对比后可以发现,教育上市之初的派现数额之大且股利支付率较高。截至2021年第二季度,归属于教育行业的上市公司有12家。上述统计表中,由于所属教育行业的传智教育和行动教育均为2021年上市,截至统计日还未公布分红派现公告,因此统计时剔除以上两公司,加之剔除教育。
教育行业上市公司数量总计为9。近一半的公司上市后的两年中未现金分红,有4家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但数额及股利支付率均未超过所界定的高额现金股利的界限。仅有一家属于教育行业的上市公司——东方时尚,在上市之初的派现情况为0.3元/股,股利支付率为51.23%和53.62%,远小于教育上市之初123.03%和82.02%的股利支付率。由此可见,教育行业所属公司上市之初并无高额派发现金股利的行业特教育一上市便连续两年对股东进行高额现金分红引得深交所的关注。2019年,教育年报发布不久后便收到了深圳交易所的年报问询函。
质询焦点集中于年报中的大额现金分红方案以及持续新增债务是否合理。查询年报相关数据可以看出,公司借壳上市后短期借款持续增加,侧面说明公司公司现有资金有限,运营需要借款资金的支持。但同一时间公司连续的高额派发现金股利及大额的投资行为又在向市场说明其有充足经营资金。我们用年报中的具体数据说明教育高额派发现金股利、持续借款及账面有大额存款的行为。教育在2015年-2017年间,短期借款金额相对较少,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低于11%。在公司上市之后,短期借款额在2018年达16亿元,2019年达近29亿元,比2018年的数额增加了12.06亿元,短期借款数额分别占当年负债总额的37.83%和43.91%。
与此同时,教育2019年末的的资产负债率达到了65.55%。在这样的情况下,教育仍然进行了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如此分红方式,是否符合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将教育存在大额贷款的同时进行高额现金分红解释为:企业上市之初需要资金进行产业的升级和扩张,同时公司注重回馈股东。但是,查阅公司年报后看出,教育的扩张似乎并不需要高额借款的支持。教育在2019年将合计18亿的资金存为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为2年,存款利率在3.85%-4.3%之间,投资明细如表6所示。依据国家规定:公司1年内贷款利率为4.35%,1年—5年间贷款的利率为4.75%,均高于教育存款利率。
高利息借钱,低利息存款,并不符合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其次,教育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8年为14.08亿元、2019年别24.74亿元,现金流充足。由此可知,教育在上市后有充足的资金进行产业的扩张,而不需要依赖银行的短期借款。将以上分析进行总结可以发现,教育上市之初高额派发现金股利的同时存在“大存大贷”的情况,彼此之间的无法形成可以说服投资者的逻辑链。对教育上市之初高派现情况进行简单分析后发现,公司在高分红同时投资、借款。将对案例公司行为进行深入研究,探究除了公司所谓的“回报广大投资者”这一动机背后,还有哪些原因推动了教育刚上市便连续两年进行高派现。
由于教育是借壳上市,因此在交易的过程中,教育参与壳公司非公开定向增发股份的所有交易方均同意并承诺“所持股份36个月不转让”的限售条件。其中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鲁忠芳和李永新和王振东等人。教育59.71%的股权集中在李永新及其母亲手中,且所持股权均具有三年的限售条件,限售起止日期为2019年1月31日——2022年1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除李永新和鲁忠芳,其余股东持股28.8%,其中24.27%的股权具有两或三年的限售条件。这使得公司大股东在公司股价较高时无法卖出手中的股票,从而获得大额现金。
结合公司上市之初派现情况,李永新和鲁忠芳在2018年和2019年两年内合计两年拿到近17.31亿元的现金分配,占公司两年现金分红总额的59.71%。我们将股东的范围从控股股东扩大至公司前十大股东,计算得出,公司前十大股东在18年和19年的两次现金分红中合计拿到高达25.66亿现金,也就是说,仅仅有3.33亿的现金股利属于合计持股比例不到12%的中小股东,派现的大额资金均被大股东持有。由此可见,大股东股权存在三年期限售无法及时变现是教育上市之初连续两年进行高派现从而满足了大股东资金需求的重要推动因素。
公司高额派现时控股股东高比例股权质押这一行为,同样说明控股股东具有资金需求。根据深交所规定:上市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存在时,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基于信号传递效应,股东股权质押信息披露后,外部投资者很可能将其理解为是负面信息,从而引发上市公司股价下跌的问题。由此可见,为避免股价波动,大股东一般不会选择股权质押的方式进行融资。但当其不顾及股价变动,以股权质押的方式向金融机构融资时,可能说明其资金链紧张郑国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