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帅锋律师
2022年5月6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该工作计划对个税制度问题作出重要部署,未来个税问题或成为监管的重点。

个税制度问题引发关注
全国人大将围绕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财产所得、资本所得分布情况及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情况,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征收管理情况,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发挥方面的制约因素和主要问题,进一步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修改完善个人所得税法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个税改革有利于共同富裕
817会议对共同富裕作出了重要指示。在第二次分配中,税收调节是主要的手段。通过个税制度的改革,提升个税的实际征收率。重点研究财产所得和资本所得的个税问题,将更有利于社会分配公平和共同富裕的实现。

在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未来应该会加强对隐瞒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群体的税收执法力度,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同时,依法从严查处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建立自然人失信行为认定机制,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惩戒。
个税逃税手段多样
高收入人群是税务机关的重点关注人群,由于其高收入的特性和资产类型复杂多样,偷逃税款现象严重,手段多样。
股权转让隐瞒收入少交个税。2022年5月北京税务机关公布两个自然人股权转让被税务处罚的案例。其中,《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中显示,李某某和于某某转让北京某制品厂100%的股权,合计收取股权转让款及利息35510917.64元。其中,李持股比例为40%,应分得收入为14204367.06元。2014年1月已对股权转让协议金额1472000元申报印花税,尚有12732367.06元未申报印花税;2014年1月已申报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1486241元,尚有12718126.06元未申报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对李某某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的0.5倍罚款,罚款金额合计1274359.05元。

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逃个税。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滥用核定征收优惠、财政返还偷逃个税。2021年12月21日,审计署公布《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其中附件包括《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违规返还税收收入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财政部、税务总局共同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同机制,重点整改违规返还税款造成财政收入流失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存在漏洞,部分高收入人员借此逃税现象。
税务合规成为高收入人群的必修课
在税收制度完善和税务征管趋严的时代,高收入人群是税务机关的重点监管人群。高收入人群需定期进行纳税自查,及时发现税务问题,运用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及时补救。同时事前也需要依据个税的制度及时分析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防范税务风险的发生。高收入群体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资本所得和财产所得,尤其需要关注此种所得类型的税务风险。
王帅锋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财富管理与涉税法律业务。欢迎关注、点赞、转发、批评指正。关注微信公众号“帅帅说法税”,了解更多内容。转发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