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犯法要判刑,小孩儿懂,很多大人不懂。
干企业的,为俩钱激情犯罪,偷税逃税太常见了。

有多少企业以为自己耍点小聪明就能像
占小便宜没人计较一样把税逃了;
有多少企业从鸡叫干到天黑,
一缴税赚的还没花的多;
有多少企业愚蠢地相信“
法不责众”,以为一万个人犯法=没犯法;
有多少企业把头埋进沙子里,用一套荒谬的逻辑骗自己,觉得自己信,税务局也会信;
……
不管出于天真或是愚蠢,贪心或是无奈,最后有人被罚款,偷逃的那点钱不够交滞纳金的零头;
有人锒铛入狱,窃以为能骗过税务局的伎俩,最后只骗没了自己大好人生和事业。
呜呼哀哉。
犯法的人络绎不绝,
今天抓10个,明天就冒出来20个,蝙蝠侠都得累死。
我Carl作为税务合法的义务宣传员,今天斗胆给大伙来场
普法公益课,从源头解决问题,给蝙蝠侠分忧。
如果想逃税的同志看完之后能明白逃税的边界在哪、无论哪种逃税,都不会有好下场,那我就算做了一件好事。
一、逃税的代价

人都是有反骨的,你越不让干他越要干。为了逃税,你永远不知道这群人能干出什么荒唐事,就像你不知道他们的那些聪明的小脑瓜里,到底装的是酱油还是娃哈哈。
今天文章,我们不妨从几个离谱的逃税案例说起,
三则“寓言故事”送给大家:
1)“寓言一”
某地方公职人员检查一家企业,企业回复说之前公司搬迁,期间人多手杂,
账簿被偷了。
而且戏做得很足,不光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报警证明,连故事剧情都编得很饱满:
说什么搬运的司机中途去吃饭,回来就发现面包车的后备箱被撬了,包括账簿在内的所有物品全丢了。
简直天衣无缝,连“
小偷为什么要偷不值钱的账簿”这个疑点都圆上了。
可惜检查组根本懒得听他们屁话。
账簿丢了是吧?行。
按照《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账簿资料不全,直接给你
核定征收。就按你们企业以前备案的财务报表核定。
这企业一看这税额,比老实交代罚款、补缴的钱还要贵好几倍,马上表示有有有,有账簿,有账簿。

不就是个账簿,我请道上的兄弟打听打听是那个瘪三偷的,再把它要回来就是了。
结果,好嘛,没几天账簿还真“找回来”了,这怕不是内鬼偷的。
还是老老实实交税吧。
第一则寓言,这叫做:
甭管你用什么手段,都避免不了交税。
2)“寓言二”
某地稽查部门收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