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也别忘了涨知识!深度扒一扒薇娅偷税逃税的核心手法!

核心提示12月20日,震惊全网大消息,直播界的一姐,薇娅偷逃税!“直播一姐”薇娅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12月20日,震惊全网大消息,直播界的一姐,薇娅偷逃税!

“直播一姐”薇娅偷逃税

被追缴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在税务调查过程中,黄薇能够配合并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其中,对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的5亿元和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31亿元,处0.6倍罚款计3.19亿元;对隐匿收入偷税但未主动补缴的0.27亿元,处4倍罚款计1.09亿元;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的1.16亿元,处1倍罚款计1.16亿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黄薇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坚决支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黄薇偷逃税案件。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各种偷逃税行为,坚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逃税方法:个人收入转换企业经营所得

就在半个月前,薇娅和其丈夫的合资公司杭州谦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已经被注销。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董海锋,合伙人包括黄薇、董海锋、黄韬等。

据《深网》了解,带货主播纳税如果出问题,最大的可能是把个人收入“转化”为公司收入,以减少缴税额度,因为两个不同的缴税主体及不同的税种,会导致纳税额度差距较大,所以大部分头部主播都会成立供应链公司、艺人经纪公司、个人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等。

以薇娅为例。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在答复媒体问答时表示,据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也就是说,薇娅曾通过成立多个个人独资企业把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

部分带货主播之所以有这种操作,是因为这两种不同的纳税方法,涉及的纳税额度差别较大。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纳税,需要按照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纳税,税率在20%-40%之间。此外,劳务报酬单笔所得大于500元还需缴纳3%的增值税及按照增值税税额的10%~12%缴纳附加税。

但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因为工作室或者个人独资企业一般为公司制企业,取得收入时,工作室并不需要缴税,而是每年度综合收入、成本、费用计算应纳所得额,按照适用个人所得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曾有不愿署名的律师表示,主播自己成立工作室可操作空间比较大,排除企业常规的成本和费用外,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增加成本和费用,例如频繁的培训等。

当然,对于成立工作室或者个人独资企业的网络主播来说,工作室及企业的分红的税率也不低。但也有很多解决办法,例如工作室不分红,因为分红就意味着再要交一次税,就让钱趴在公司的账上。以后可以用公司的名义买商品房、买车等,虽然房子和车都挂在公司名下,但并不耽误工作室实际控制人的使用。公司买车、买房算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按照增加固定资产折旧5%,可以税前抵扣公司所得税,有抵税的效果。

对于偷逃税的网络主播,除了要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外,是否还会担任刑事责任?焦春雷解释,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纳税人有逃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接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在答复媒体问答时表示,“本案中,黄薇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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