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人群注意了!不要再利用这些手段偷逃税了!最高法明确:将加大对高收入人群偷逃税的惩处力度!
7月25日,最高法网站发布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

该意见明确将加大对利用“阴阳合同”逃税、文娱领域高净值人群逃税等行为的惩处力度。
该消息一出就引起了大家的热烈讨论,不少网友表示“国家终于出手了”
从最近两年的案子看,前有郑爽薇娅补税数亿元,后有上千网红补税,近期还有22省市544名高收入人群偷逃个税47.22亿元。
为什么有些人偷逃税款金额这么大,最后也只是把税补上就完事了?
刑法的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从侧面来看高收入、高净值人群涉个税违法成本太低了,说白了就是交钱了事,初犯免责。
这一次的最高法提出加大惩处力度,顺应了税收秩序变化的大趋势,也就是说这一回国家是动真格了。
前有“以数治税”的大数据监管,后有国家法律的震慑,以前那些避税手段已经行不通了,一旦犯错就会有严格法律制裁,还想动“歪脑筋”的要仔细掂量一下,是否值得?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赔上大好前程。
那么,当前高收入人群涉税风险主要存在哪些领域呢?
1. 个人转让高净值股权
2.合伙企业实现投资收益
3. 明星艺人取得大额片酬
4. 网络主播取得直播收益
5. 企业高管薪酬发放

高收入、高净值人员要注意了,这些涉税行为风险极高,要尽早规避!
一、
股权转让不申报、虚假申报
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税务局的重点关注对象,转让股权要及时纳税申报,如果不进行纳税申报、虚假申报等,稽查到将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
签订阴阳合同隐匿收入
利用“阴阳合同”进行偷税的行为相信经过娱乐圈的“科普”,现在大家都已经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利用“阴阳合同”来掩饰真实收入,将大部分收入隐藏,以达到偷逃税的目的,现在已经行不通了,目前是银税信息共享,税务部门可以轻松掌握企业和个人的银行账户流水信息。
三、
转变收入性质逃避纳税
高收入人群大部分都拥有个人企业,利用个人企业来转变收入性质,常用的有以下这3种手段:
1、通过将个人收入转为公司收入,将个人费用当作是公司费用,长期不分配利润的手段来逃避缴纳个税。
2、将个人所得应税项目进行转变,个人劳务报酬转为个体工商户收入,大大降低了其收入的适用税率,以此来减少纳税金额
3、将收入以职工福利形式取得。企业给予高层或投资者购房补贴、交通补贴、商业保险等隐性福利以规避工资薪金或股息红利等的个人所得税缴纳。
四、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关联交易造假
利用税收洼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利用关联交易将原来的企业利润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借此来逃避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股东分红应该缴纳的个税。
这种手段已经不能再用了,2021年1月起,大部分地方将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改为了查账征收,并且严查关联交易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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