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并购上市:中国企业海外融资的第三个选择丨文银国际

核心提示现如今,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的方式除去传统IPO和借壳上市外,还有已成规模的APO和SPAC。目前,IPO市场的不振使得选择SPAC方式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在传统IPO上市和借壳上市后,SPAC已经成为现在国内中小企业海外融资的第三个选

现如今,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的方式除去传统IPO和借壳上市外,还有已成规模的APO和SPAC。

目前,IPO市场的不振使得选择SPAC方式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在传统IPO上市和借壳上市后,SPAC已经成为现在国内中小企业海外融资的第三个选择。

两种新模式:APO和SPAC

早在2007年之前,IPO市场展露走低势头时,当时国际市场的两种创新——APO和SPAC就已经引起美国证监会和伦敦交易所两大市场的注意。

有趣的是,同时抛去目光的,还有国际上很多知名的大银行。他们认为相比起已经有多年历史的IPO,APO和SPAC的出现不会对其产生多大的影响,甚至绝不可能形成一种趋势。

然而时隔多年,关于当初的预测,结果显然只对了一半。

APO,即替代公开上市,是一种在借壳上市的形式上进行再改造的上市方式。借壳上市是先收购一家公司,然后发行股票,在市场上融到资后,再把资产放到这个壳子里面去。

看上去借壳上市异常容易理解,但问题在于,倘若公司在收购完成后股票发不出去怎么办?这是过去很多借壳上市的公司都会面临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APO对借壳上市进行了改造,在收购公司的同时直接就公开发行股票,确保能够马上融到钱,然后再把资产装进去。

这就是替代公开上市,即APO,一种对注入或者并入上市壳公司的资产或业务有一定要求的上市方式。

不过由于APO的基础主要还是借壳上市,因此同借壳上市一样的是,进行APO的企业同样也要面临壳资源不干净的风险和问题。

因此即便到如今,国内APO成功的例子也不到一手之数,监管部门对于这种形式的看管依旧很严格。

所以到后来,第二种形式渐渐成为了主流倾向,截至目前不少中国企业已经通过它完成了上市融资。它就是SPAC。

SPAC的历史演化

1933年,美国出台的《419法令》规范了当时盛行的空头支票公司。在法令里,它规定空头支票公司的集资必须有特定的用处,并以信托形式锁定18个月,直到在锁定期间内,空头支票公司找到可供合并的企业为止。

由于空头支票公司的存在是为了并购一家有成长性和潜力的企业并从中套利而生,所以在其创立之后,再到锁定期间内,空头支票公司都没有一个特定的行业要求,即目标公司不明确。

因为这个特性,空头支票公司往往到后面都真的名副其实了。为了使其成功率有所提升,后来很多人对这种公司进行了改造,把空头支票公司变成特定的目标公司,也就是在创立之初就有一个特定目标的公司。

什么特定目标呢?就是并购的行业在公司成立的开始或之前就已经确定,也就是现在的SPAC。

SPAC的上市过程是比较简单的。首先选定一个投资银行作为整个SPAC交易的组织者与股份配售安排人,然后用信托形式发行普通股、认股权证和权利给市场投资者,从而创造一个现金上市公司。

24个月之内,公司并购选定的公司,公司与股票代码更名,股票成功上市买卖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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