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财政克服疫情及洪涝灾害的不利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认真落实“六稳”“六保”,完善政策供给,强化资金支持,助力金融“稳企业保就业”。
一、发放中央财政贴息,支持疫情保障企业

2020年疫情期间,财政部门主动作为,用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中央贴息政策,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审核工作。通过严格把关重点审核,共发放专项再贷款2.948亿元,拨付贴息资金430.4万元,支持全市17家企业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质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
二、发挥融资担保作用,支持企业融资增信
一是推体系建设。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建立7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注册资本金达21.2亿元,在保户数8470户,在保余额54亿元,平均放大2.37倍。二是推“政银担”业务。市财政预算安排2000万元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建立起“4321”政银担担保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全市7户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有6户开展“政银担”新型担保业务,2020年全市新增“政银担”33.17亿元,在保户数8253户,在保金额44.58亿元。二是推降成本。调整盈利考核任务,坚持较低水平费率保本微利运行。疫情期间取消反担保抵质押要求,担保费率按0.5%执行,财政予以0.5%的保费补贴。共兑现保费补贴271万元,为311户企业节省保费892万元。2020年实现全年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的目标,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优化了企业融资环境,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三、发挥续贷周转金作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
市财政设立1亿元续贷周转金专项用于解决企业临时性资金周转,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目前已累计周转103.4次,周转贷款总金额170亿元。疫情期间,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投放力度,费率一律按每日万分之一执行,共扶持企业户数340户,周转贷款金额21.8亿元,为企业节省费用200余万元。
四、加大创业贷款力度,筑牢就业民生之本

疫情期间市财政加大投入新增创业担保基金400万元,为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4000万元的担保贷款。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扩大覆盖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允许合理展期、降低利率水平,合理分担利息、免除反担保要求,将担保基金放大倍数提高到10倍等举措,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全市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75亿元,拨付财政贴息资金3831万元,直接扶持4024余人创业,带动12000余人就业,7家小微企业实现了做大做强。
五、实施金融奖补政策,强化引导放大功能
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和金融创新进行考核,共兑现21家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和6家金融产品创新奖励资金122万元。支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共兑现77家企业市级挂牌奖励资金530万元,兑现36家省级科创板挂牌奖励资金360万元,1家企业直接融资奖励13万元。对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金融机构实施综合考核,兑现2家金融机构奖励资金68万元。
【来源:市财政局金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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