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托有什么作用其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核心提示社会信托存在的必要性社会金融信托是指社会的金融信托机构以代理他人运用资金、有价证券买卖、管理财产等为主要内容的信用活动。金融信托是伴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社会国家能否设立金融信托业务,很长时间以来都未有一个肯定答案。以

社会信托存在的必要性

社会金融信托是指社会的金融信托机构以代理他人运用资金、有价证券买卖、管理财产等为主要内容的信用活动。

金融信托是伴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社会国家能否设立金融信托业务,很长时间以来都未有一个肯定答案。以往的、占统治地位的理论认为,金融信托业务是属于资本主义经济范畴的东西,否定它在社会经济体系中存在的必要性。

商品经济是与社会经济相对立的因素,在社会社会中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资本主义的“尾巴”,应当予以割除,至于金融信托,因其在资本主义阵营和旧中国经济体系中盛兴,更加被拒之社会经济大门之外。我国对社会经济的认识有了新发展,相继提出了社会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我国尚处在商品经济的初级阶段理论,并开始大刀阔斧地进行经济改革。

既然承认了存在商品经济,并把商品经济视为社会经济的内在因素,也就从理论上肯定了在社会社会发展商品经济的客观必要性。商品经济要求有金融信托的存在,这是由商品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决定的。

金融信托本身与资本主义并不具有必然的联系,也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经济范畴,而是属于一般的商品经济的范畴,是商品义的特征,在社会的生产关系下,也会体现出社会的特征。金融信托在社会条件下存在的必要性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是发展商品经济的需要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商品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种经营方式、多种经济联系以及多种融资方式的局面,汇集成一曲社会商品经济大发展的交响乐。

随着各种经济政策的放宽、分配制度的改革,各地区、各单位以及个人的资财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其运用形式也日益呈现多样化,人们已不满足传统银行一存一贷的单一资金运用方式,而要求金融手段不断翻新。

正是在这种要求产生的同时,金融信托兼营资金管理的信用渠道,以其“灵活、多样、适应性强、业务范围广泛”等特点,为各种财产所有者提供了多种服务,很好地适应了经济生活变化了的情况,成为商品经济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2.是加速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

我国长期以来,拨款制度是两条渠道来实施的,一是财政拨款,二是银行贷款,1983年改由银行统一管理流动资金后,由于各项制度没有配套跟上,形成企业流动资金由银行全盘包下来的局面,这种资金上的“供给制”形成了企业向银行仲手、各专业银行向中央人民银行伸手。

地方伸手的“大家拿”局面,近几年来,资金需求与供给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迫使人民银:行用多发票子来弥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要求各企业逐步走上企业化道路,向市场上直接融资,这就要求各银行经营灵活、服务周到,广开融资渠道。金融信托业务的开办适应了这种情况,它不仅融资,还可以融物,使资金运动与物资运动纳入正常的周转中。

企业除了向银行贷款外,还可以到市场上争取投资。《银行管理条例》第二十回条和《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都把证券业务列为信托业务的主要内容。信托业务的开展为企业融资提供多种渠道,也为银行企业化、金融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3.是调剂、融通资金,促进资全合理流动的需要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上的闲置资金增多了,另一方面,不少开拓者,要兴办各种新型企事业,需要筹集资金,金融信托发挥自身的职能,将上述资金在供求上给予调节,因势利导,把资金的市场调节纳入统一规则,既保证国家重点,又满足地方需要,同时还使整个社会资金平衡、合理流动,提高资金哥转率。

4.是专业化分工的需要

商品经济越发达,银行的单纯存贷款业务就越不能满足经济:往来的需要,需开办各种信托业务来满足这种需要,使商业信用有引导地纳入银行信用的轨道。专业化协作生产要有新的交易方式,如补偿贸易、租赁信贷、合作生产等,这些都要求金融信托提供信息咨询,承接日益增多的代办业务,通过金融信托这样的中间活动,沟通各方面关系,为专业化协作大生产提供综合使用.服务。

5.是对外开放的需要

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经济问题不是一国的现象,是全球:范围的事物,必须联系到国际关系来加以考察,随着国际市场的形成扩大,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往来和互相依赖会越来越显著。

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这就要求加强国际联系,扩大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发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并扩大对外信用活动,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声誉,并且随着对外贸易管型沐制的改革。

地方、企业可直接对外洽谈贸易,这就会出现外商对我方资信,我方对外商资信,都需要金融信托机构提供多方间咨询服务,代理代办,沟通并协助国内外双方达成协议。所以,开办金融信托业务,是对外经济技术往来扩大的必然要求。

此外,金融信托业务的开办,还为我国企业股份制改革、经济效率的提高、资金市场的形成创造极好的条件。

社会信托的职能与作用

社会的金融信托也是银行信用的组成部分,属于银行系统的经营业务范围。我国社会金融信托,是在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政策,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横向经济技术联系日益增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迅速扩大,单纯依靠银行纵向融资已无法满足需要的情况之下进一步发展起来的。

金融信托是银行信托部门以受托者的身份接受委托者的申请,对指定的对象和用途的第三者发生信用委托和代理业务,除信用中介外,还起到信用监督和信用保证的作用。因此,它是多边信用关系。

信贷则是银行以债务人或债权人的身份,与存款人或借款人发生双边信用关系,并起到信用中介的作用。再从经营对象来看,金融信托除了经营货币资金外,还经营与信用有关的财产、物资、有价证券以及无形资产等各种经济事项。

而银行信贷则仅经营货币资金。此外,金融信托的经营方式具有灵活多样,广泛的适应性等特长,银行信贷则有仅单一的存放款业务,融资渠道狭窄,不能满足丰富了的商品经济活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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