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结构性货币政策的国际比较与中国实践
中国的货币政策历来重视结构性调整功能,这既与计划经济时期部分调控习惯的延续和中国特有经济体制等制度性因素有关,也有着经济金融结构失衡、市场机制不健全、经济转轨与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现实性要求。

因此,中国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与此相对,西方发达经济体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对成熟、金融发展与服务更加完善,导致其货币政策往往只需关注总量调控,且政策目标较为固定、操作幅度较小、延续性较好,而结构调整则较为鲜见。
然而,2007年次贷危机与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以美联储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央行出于危机应对和经济复苏等方面的考量,陆续实施了一系列非常规货币政策,这些政策工具中的相当一部分具有较明显的结构性特点,对于中国后续的货币政策实践有着很强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因此,中国近年来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实践可以认为受到两方面影响:其不仅是过去传统结构性货币政策在经济新常态下的延续和改进,也是对西方非常规货币政策的借鉴和应用。
西方国家非常规货币政策的结构性特点
通常认为,西方发达经济体的货币政策仅针对总需求通过市场机制进行短期调控,因此毫无疑问是一种总量政策。但事实上,
具有结构调整功能的货币政策工具在西方国家也并不鲜见,比如美联储于1961年通过卖出短期国债的同时买入等量长期国债所进行的扭曲操作、英国于1971年之前通过设置信贷上限和信贷可获得性所实施的信贷结构安排政策、德国联邦银行从1993年起针对不同类型的存款实行差别准备金率,以及广泛存在于证券、期货与其他金融衍生品等交易市场的法定准备金比例等政策,都具有一定的结构性特点。
不过上述工具的操作频率、实施规模、适用范围以及实行时间都较为有限,依靠传统货币政策工具进行总量调控仍是西方国家货币政策操作的主流方式。然而,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出现,导致传统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明显下降,为了应对危机,各西方国家的货币当局开始尝试采用一系列非常规货币政策进行调控。
从背景来看,西方发达经济体长期处于低利率环境,以及传统货币政策无法完全应对金融危机冲击,是非常规货币政策实施的主要原因。一般认为,非常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大规模资产购买、前瞻性指引、名义负利率政策、定性宽松、融资便利工具等,而若按照是否具有直接的结构性调控功能,则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第一类是以大规模资产购买、前瞻指引、负利率政策为主要代表的政策工具,这些政策以拓宽货币政策空间为主要目的,而结构性调整功能并不突出。
中国结构性货币政策的工具梳理与发展概述
中国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具有较强实践性,无论是过去的传统结构性货币政策,还是近年来的创新型结构性货币政策,各类政策工具的创设及发展均致力于应对中国经济金融领域的结构失衡问题。如前文所述,货币政策的结构性调控具有一定理论依据和现实要求,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中国面临的结构性问题也在变化。近年来,中国创新型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则与经济进入新常态后所出现的一些具体现象与背景有关。
1.
结构性货币政策的实施背景

结构性货币政策有关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可以具体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流动性投放和创造机制与金融市场流动性结构的不匹配。一方面,从需求角度而言,金融证券化与金融资产多样化的不断发展以及日益活跃的金融创新,使得各类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同时,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迅速扩张,影子银行规模扩大。这些因素导致流动性的创造机制与流动性的内涵均已改变,流动性的顺周期性、冲击的影响范围和力度均更大。
第二,
银行信贷资源分配与实体经济发展需求间的不匹配。近年来,中国经济“脱实向虚”现象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大量金融资源在金融体系内部形成空转套利,不但没有直接流向实体经济,反而在流转过程中推高了利率水平,导致实体经济信贷成本激增。另一方面,房地产行业吸收了大量金融资源,在对实体经济产生挤出效应的同时,不断飙升的房地产价格也进一步损害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第三,
金融结构和金融体系发展与经济转型升级的不匹配。林毅夫指出,金融体系结构需要与实体经济结构相契合,才可以充分发挥金融体系配置资金和分散风险的作用,进而促进经济增长。但近年来,中
国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之间的不匹配问题不断加剧。一方面,预算软约束部门拥有政府信用的隐形担保以及更加充足的抵押品支持,更容易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利率更优惠的信贷资源,导致部分国企和产能过剩行业对民营企业融资形成挤出,同时由于这些行业的利率敏感性差、融资量大,以及各类刚性兑付、明股实债问题,导致金融市场定价机制严重扭曲,民营企业不得不借助非正规融资渠道。
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虽然活力更强、创新程度更高,但财务不规范、信息不透明、资产与抵押品不足、经营风险相对较高的特点,导致其在正规融资渠道具有高风险溢价,而这又间接推高了非正规渠道的融资成本。上述两个方面的共同作用,导致了“利率双轨制”的出现,不仅如此,
中小微与民营企业在各个融资渠道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融资难或融资贵的问题。
第四,
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目标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不匹配。2008年之后,各国央行对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更加重视,而建设与完善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框架也成为中国人民银行重点推进的工作内容。然而,由于
政策目标过多、相互冲突、重点模糊,宏观审慎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放大了金融摩擦,从而导致政策无效率,对金融机构造成了较大约束,而行政性抑制性措施进一步催生了监管套利,对小微企业的融资与经营环境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
货币政策调控方式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间的不匹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过去由外需和投资型内需构成的“双动力”高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是形成新增长模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方面,区域与产业发展不均衡、债务杠杆水平较高、资产价格泡沫严重、结构性通胀问题、落后产能过剩、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旧的结构性问题依然有待进一步妥善解决。另一方面,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与增强内生增长动力活力,需要创造与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相适应的金融与货币政策环境。
2.
结构性货币政策的工具梳理与特点总结
为了应对上述问题,中国近年来在借鉴和参考西方非常规货币政策探索的基础上,通过对传统的货币政策结构性工具进行拓展,实施了一系列创新型结构性货币政策,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从政策工具的特点来看,结构性货币政策的“结构性”特征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
流动性的结构性,包括投放渠道的结构性、期限的结构性与质量的结构性。央行过去主要依赖外汇占款渠道被动进行基础货币投放,而当前则转为利用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主动增加对金融机构债权来投放流动性。从流动性的期限来看,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释放的流动性涵盖了临时、短期、中期、长期等多个期限,从而满足金融机构不同期限的流动性需求,有助于防范流动性风险。

3.
结构性货币政策的国际比较
对比西方发达经济体在“后危机时期”实施的非常规货币政策,可以看出两者在改善流动性结构和利用市场机制等方面具有一定相似性,但两者也在多个方面表现出不同:
第一,西方国家的非常规货币政策本质上属于危机救助政策,而中国的结构性货币政策除了在“Covid-19”疫情期间实行的两项普惠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工具之外,均具有明显的常态化实施特征。事实上,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新兴转轨经济体,金融市场发展与市场化程度与发达经济体尚有差距,因此
西方发达经济体仅在金融危机时期所表现出的流动性缺口等结构性问题,对于中国而言更可能是一种长期现象。
第二,
西方非常规货币政策的政策目标主要集中于防范流动性风险和增加货币政策空间,其结构性调整功能主要体现在改善流动性结构方面,而中国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则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转型有相当程度的重视。
第三,
西方非常规货币政策的实施依赖高度发达的金融体系与成熟的市场机制,具有明显的市场化特点。而中国的结构性货币政策虽然也对相关政策工具的市场化较为重视,但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相机抉择和行政化操作特征。特别是,受限于当前的金融发展水平,相关政策工具的市场化实施无法依赖当前的金融市场体系,央行反而需要利用上述工具来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培育市场、健全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