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碳汇收益权融资:其发展不足的主要制约因素

核心提示前言对蓝色碳汇项目固碳量进行科学、准确的计算是蓝色碳汇收益权价值评估的关键。蓝色碳汇收益权融资仍处于探索阶段,尚不能大规模复制推广,原因之一在于蓝色碳汇项目监测和核算体系不够精准,金融机构在对蓝色碳汇收益权融资产品进行贷款定价、风险评估等时

前言

对蓝色碳汇项目固碳量进行科学、准确的计算是蓝色碳汇收益权价值评估的关键。蓝色碳汇收益权融资仍处于探索阶段,尚不能大规模复制推广,原因之一在于蓝色碳汇项目监测和核算体系不够精准,金融机构在对蓝色碳汇收益权融资产品进行贷款定价、风险评估等时缺少有效的参考依据。蓝色碳汇在国内仍然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现有的碳抵消测量和监测方法通常针对陆地生态系统,并不包括沿海、海洋或湿地土壤和生物量中储存的碳。

一、蓝色碳汇收益权融资发展不足的主要制约因素

蓝色碳汇项目监测和核算体系不够精准

目前来看,国内对蓝色碳汇项目的监测仍处于研究和探索阶段,缺乏标准化的蓝色碳汇监测和核算体系;用于蓝色碳汇核算的数据基础较为薄弱,数据可获得性和质量偏低,制约了蓝色碳汇项目固碳量计算的准确性。

蓝色碳汇信用认证不够充分

蓝色碳汇项目开发是增加蓝碳储存量和实现蓝碳经济价值的主要路径,但蓝色碳汇是否能进入碳交易市场,需要碳交易市场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审定和核证,存在一定申请难度和进入门槛。虽然我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机制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对碳汇项目备案和减排量签发进行了明确,但并未开发或公布蓝色碳汇相关的方法学。在没有权威、可靠的认证基础上,蓝色碳汇项目就难以大规模、长期化进行开发,从而制约项目融资能力。

蓝色碳汇市场定价机制有待完善

准确、合理的蓝色碳汇价格是评估蓝色收益权价值的前提。但在定价方面,由于蓝色碳汇交易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此尚未形成市场化的定价机制,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在衡量蓝色碳汇收益权时,往往参考了全国碳市场碳配额的交易价格。虽然碳配额和碳汇都可以用于碳减排,但碳汇在开发成本、潜在价值等方面都与碳配额存在差异,将两者价格直接等同并不合适。以林业碳汇为例,福建已将林业碳汇作为一个单独的交易产品进行交易,以区分其与碳配额的差异。

蓝色碳汇远期收益存在较多不确定性

一方面,蓝色碳汇开发面临较多的不确定性,预期收益权可能难以实现。由于沿海生态系统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而导致蓝色碳汇项目固碳能力出现波动,如一些极端天气可能对海产品养殖产生较大影响,海产品固碳水平有所下降。同时,政策的调整也可能使得蓝色碳汇项目开发受到影响,存在停止和退出的风险。另一方面,交易价格的波动可能使收益权融资面临风险敞口。蓝色碳汇收益权融资基于未来的预期收益,一旦蓝色碳汇交易价格出现大幅下跌,金融机构则可能面临违约风险。

二、政策建议

完善蓝色碳汇核算、价值评估和信用认证体系

一方面,尽快建立科学、统一的蓝色碳汇核算体系和蓝色碳汇收益权价值评估方法。加快对红树林、海草床、滨海沼泽、贝类养殖等不同蓝色资源固碳机制、增汇途径的研究,同时参考国际机构给出的相关方法学,建立蓝色碳汇评估标准技术体系和评估方法,在国家层面编制《蓝色碳汇核算指南》,构建蓝色碳汇价值评估体系。另一方面,加快蓝色碳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培养,为蓝碳收益权认证提供专业服务。参考CCER碳汇、林业碳汇审定与核证机构建立的经验,支持和鼓励有一定基础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蓝色碳汇核算业务,对第三方机构蓝色碳汇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对评价结果较好的机构给予备案,并授权这些机构开展蓝色碳汇信用认证工作。

加大蓝色碳汇项目开发力度

一是掌握蓝色碳汇基本情况,了解蓝色碳汇增汇潜力。通过实地调查和监测,开展基线研究,明确蓝色碳汇生态系统的分布情况,并对各类生态系统的增汇潜力进行评估。二是加大对蓝色碳汇的开发利用。鼓励沿海地区制定蓝碳经济发展计划,加快布局蓝碳经济,大力发展海洋生态修复、海洋牧场、海草床碳汇、渔业碳汇等蓝色碳汇项目,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蓝色碳汇项目开发。三是优化蓝色碳汇开发流程。简化蓝色碳汇项目受理、备案、登记等流程,提高项目开发效率,为开展收益权融资提供充足的项目储备。

推动蓝色碳汇参与市场交易

一方面,推动蓝色碳汇纳入碳汇交易范畴。在蓝碳资源丰富的地区如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地,选择试点城市率先开展蓝色碳汇交易试点,健全蓝色碳汇交易模式,不断完善蓝色碳汇的价格形成机制,为蓝色碳汇收益权评估提供价值基础。随着蓝色碳汇交易市场化的加快、蓝色碳汇资源的丰富,考虑将蓝色碳汇交易融入全国碳市场,与碳配额、林业碳汇等碳资源一起参与市场交易,充分挖掘蓝色碳汇的市场价值。另一方面,将蓝色碳汇纳入碳抵消范畴。在全国和各省碳抵消机制中,明确蓝色碳汇的抵消作用,吸引减排主体参与蓝色碳汇的交易;同时,随着未来CCER市场的重启,在CCER中增加对蓝色碳汇项目的开发认证,进一步提升市场活跃度。

完善蓝色碳汇收益权保障体系

一是明确蓝色碳汇收益权的法律属性。设立蓝色碳汇市场的专项法律规定,明确蓝色碳汇及其收益权的权属关系,为蓝色碳汇收益权进行抵质押、权利转移等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建立蓝色碳汇收益权抵质押登记体系。将蓝色碳汇收益权作为动产抵质押的一种,在相关平台进行登记、公示,保障金融机构、融资方等主体权利。三是强化风险保障措施的应用。如对蓝色碳汇收益权进行定期评估,当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收益权不能覆盖信贷风险时,可以要求融资方进行增信。

鼓励蓝碳收益权融资产品和服务创新

一是扩大蓝色碳汇收益权使用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在支持蓝色碳汇发展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发展基于蓝色碳汇收益权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如除了提供传统的信贷产品外,还可以提供蓝色碳汇资管、理财等产品,为蓝色碳汇提供保值增值服务。二是防范化解碳汇收益权融资风险。如在蓝色碳汇收益权融资中,加强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合作,通过保险机构为蓝色碳汇收益权进行增信,形成风险共担机制,降低收益权的不确定性风险。三是提高资产流动性。

结语

对蓝色碳汇收益权融资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处理,通过银行和证券机构合作,构建再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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