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加网是华南地区最大、最专业的文旅、园区、城市更新的企业家和高管的学习和社交平台。土地一级开发政企如何合作?有哪些开发模式?作为学加网学术委员会土地问题首席顾问、清华大学特聘讲师,崔元星老师从自身多年从业经验以及专业视角进行了解读与分享。
一、原由

因为我们通常看到的房地产属于土地二级开发,其中的政企关系是简单的土地使用权买卖关系,可以通过现行的《合同法》来约束。
土地一级开发中的政企关系相当模糊且复杂,目前存在土地法规盲区,必须借助已有的工程管理、资产托管、招标法、拍卖法、政府采购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创新成适合各地各阶段各项目实情的开发模式,以规范政企关系。
二、阶段
最初,政府是毛地出让,土地收益有限,土地开发整理由拿地的开发商自理,后来出现了土地收储制度,政府独揽土地整理,政府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政府债务风险,市场敏感性不足。
眼下,土地成片一级开发进入了政企合作阶段,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市场化运作,一直在探索、磨合合适的合作模式,但也一直在磕磕碰碰中前行。
三、现状
有钱有思想的政府不用拉企业合作开发土地,没钱没思想的政府不敢拉企业合作,最可能跟企业走到一起的政府是钱不足但有一定思想的政府。有钱没思路的企业想不到跟政府合作开发土地,没钱有思路的企业想也成不了跟政府合作,最可能跟政府走到一起的企业是钱不少且有一定思路的企业。
四、动因
政企合作开发土地的动因分析:政府税收财力不足,银行融资严格限制,中央发债杯水车薪,自行发债遥遥无期。联姻社会资金虽无奈之举,也许是不错的选择。
五、模式

归纳一下,至一级开发市场化以来,出现了以下八种政企合作开发模式:
1.理论模式——开发成本返还、土地增值分利。
2.代建模式——市政工程BT,设计总承包EPC,工程管理费。
3.托管模式——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开发权、经营权分离,直接委托或公开招聘一级开发商,委托管理、开发与运营。
4.联动模式——低价曲线拿地二级开发获利弥补一级开发投入。
由于政策的限制及时代发展,以上四种模式基本已经淘汰。尤其是联动模式,由于二级开发经营性用地出让必须公开方式,所以不能在书面材料中约定“联动开发”,以免被督察,实际操作中只能改头换面。
5.合资模式——政府国有公司与企业合资注册一级开发项目平台公司。
6.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7.购买服务——购买征地补偿服务、采购基础设施工程、棚户区改造购买服务。
8.收益权模式——土地开发权暨收益权公开出让。

以上四种模式目前正在同步使用。合资模式是最具法律依据和最受中央政策鼓励的,但由于国有资本退出机制较难,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推行。
PPP模式由于受上位法缺失及财政预算制度的限制,还很难成为主流模式。
购买服务模式的法律依据充分,但各地操作随意性较大,对“服务”的内涵与外延可能存在理解偏差,目前也处于慎用状态。
收益权模式是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方式的迁移应用到土地开发中,目前由于各地政府理解程度不够,有待普及推广。
作为华南地区文旅、园区、三旧改造教育领先品牌,学加网一直专注于专业领域的课题研究,崔元星老师作为学加网专家团成员,未来会持续关注土地应用领域相关课题,也会持续对话题、现象、新政等进行及时解读与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