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哪些补助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核心提示案例:A公司是一家软硬件集成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收到了以下补助:个人所得税返还、增值税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毕业生社保补贴、专利授权资助、省工科青年人才补助、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

案例:A公司是一家软硬件集成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收到了以下补助:个人所得税返还、增值税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毕业生社保补贴、专利授权资助、省工科青年人才补助、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奖励、市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经费、科技创新券补助、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奖励、科技成果奖励等,上述补助应该计入哪个科目?哪些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答:财政部于2017年5月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根据规定判断,与A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个人所是税返还、增值税软件产品即征即退、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市级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奖励、市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经费、科技创新券补助、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奖励、科技成果奖励等的政府补助可计入其他收益。其他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非相关的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指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上述规定中第三点虽指出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但未正列举哪些具体的补助属于经常性损益,经查询多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同行业公司仅将增值税税收返还这一项列为经常性损益,其他类型的政府补助均为非经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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