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安宁市人大工作领域不断拓宽,监督内容不断丰富,人大监督工作在安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彰显,强有力地推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近40年来,安宁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研究,积极探索创新,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以及专题询问和专项工作评议等监督手段,不断创新人大监督方式,进一步规范职能部门的工作行为,努力提升监督实效,致力于营造规范、有序、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扩大监督范围 突出重点监督

依据宪法和法律修订情况,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将监察委员会工作纳入监督范畴,监督范围由“一府两院”扩大到“一府一委两院”。同时,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监督议题不断增加,从最初的只对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进行监督,扩大到现在的预算执行和调整、财政决算、计划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等工作。
坚持将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三个方面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全市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两区一极”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农村水源地保护、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等市委高度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开展监督,通过开展人大监督工作,助推“一府一委两院”把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问题导向 依法监督有实效
安宁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找准监督工作定位,坚持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形成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办理落实的做法,要求办理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不断压实工作责任。
一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宁湖水质保持了高度关注,2015年起连续5年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府及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改善宁湖水质状况,加强宁湖公园管理进行专题调研、检查,听取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为了切实加强宁湖公园管理,2017年6月,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宁湖公园管理的决定》。《决定》明确:实行宁湖公园统一管理,细化工作措施,形成部门合力,协调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将张家坝水库管理权移交市政府,宁湖水域在承包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禁止对宁湖水域进行商业开发……近期,安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宁湖公园管理情况汇报,进一步督促市政府落实人大常委会所作决定,还安宁市民一个绿水青山、碧波荡漾的宁湖公园。
通过持续打好监督“组合拳”,综合运用实地检查、现场询问等督查方式开展跟踪问效,临时停车泊位免费时间由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每个街道办事处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始甸水库水质污染治理等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项议题监督取得真正实效。
全媒记者:吴晓霞
通讯员:杨艳红
编辑:陈媛媛 监制:王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