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与尽职调查技术(二)

核心提示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主要方式及机遇所谓的不良资产,按照银监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是指次级、可疑、损失类的贷款。“第五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本指引,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

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主要方式及机遇

所谓的不良资产,按照银监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是指次级、可疑、损失类的贷款。

“第五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本指引,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不良资产是相对概念,是相对银行而言的,其本身并非是不好的资产。可以说许多项目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不良资产,有的只是在资金、管理上出了一些问题而造成企业盈利困难,无法准时偿还贷款。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总结起来,大体有以下几种,自主清收、诉讼追偿、资产重组、呆账核销、批量转让、单户转让、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

诉讼追偿

1、司法诉讼是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企业无视信用 , 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在这种情况下诉讼追偿是必须和有效的方式。但是诉讼追偿同时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和难度大、手段有限的特征。

涉及的法律《民法总则》、《担保法》及司法解释、《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

2、公证债权文书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不必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具有强制执行力,具有简易、迅速的便利。

涉及的法律法规《公证法》、《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及出具执行证书的指导意见》

3、对民事诉讼程序的简单介绍

第一审普通程序:起诉---起诉状副本送达当事人五日内—被告十五日内提出答辩--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送达问题

直接送达: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留置送达: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电子送达: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

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资产重组

根据2014年5月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重组主要有四种方式: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化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以及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则指将原来的债务条件做出一些调整,主要包括利息豁免、债务展期及部分债务的免除。

呆账核销

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规定,核销是指银行将认定的呆账,冲销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或直接调整损益,并将资产冲减至资产负债表外的账务处理方法。

涉及的法律法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批量转让

按照《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规定,批量转让是指金融企业对一定规模的不良资产进行组包,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

单户转让

1、公开方式:①公开拍卖:公开拍卖又称公开竞买,是一种通过特殊中介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和交易活动。

②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在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经多渠道寻找买家,在无法找到两个以上竞买人,特别是在只有一个买主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不良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转让地方式。

③招标转让:招标转让是指通过向社会公示转让信息和竞投规则,投资者以密封投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开标、评标,选择出价最高、现金回收风险小的受让者的处置方式。

④竞价转让:竞价转让是指通过一定渠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根据竞买人意向报价确定底价,在交付一定数量保证金后,在约定时间和地点向转让人提交出价标书和银行汇票,由转让人当众拆封,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的处置方式。

2、公开场所:

阿里资产交易平台、

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指经过批准对企业的债权转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由商业银行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法律依据:

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总额近5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协议;成为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之后,全国首单成功落地的地方国企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不良资产证券化

通常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参与主体包括发起机构、受托机构以及贷款服务机构。服务机构主要有评级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承销商、流动性支持机构、资金托管行和债券托管机构等。

不良ABS的设立包括由发起机构筛选入池资产,委托受托机构设立不良资产证券化,评估不良资产回收率,确定不良ABS的结构,对不良ABS增信,由服务机构分别出具报告。不良ABS设立后,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向市场销售。贷款服务机构负责后续管理,根据受托机构指示将处置收入转入相关账户。

与直接出售给AMC相比,从资产价值的折扣率来说,不良ABS产品折扣率一般在27%左右,比转让给AMC的不良处置价值更高;商业银行可以持有ABS产品的部分次级档来回收对应的超额收益;但不良资产证券化在做产品的设计时会有相应的管理费和服务费,处置成本较之直接转给AMC会高一些。

互联网+的方式

在“互联网+”技术对各大领域升级再造的大背景下,多家互联网企业挺进了不良资产处置的“蓝海”。互联网渠道资产处置平台是将互联网与不良资产处置平台相结合,利用“互联网+”特有的“价值发现”和“市场挖掘”功能,减少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提高处置效率,发掘不良资产的被低估的实物价值。

互联网+资产处置平台的创新之处就在于,以实现资产成交为核心,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线上依托互联网技术,以大数据为支撑集成资产数据,构建特殊资产搜索体系;线下整合律所、审计所、评估、拍卖等机构,为买家提供全流程专业交易服务。

但互联网+资产处置平台想介入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处置,在政策准入、业务标准及专业性上还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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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处置方式

资产置换:两个市场主体之间为了各自的经验需要,通过合法的评估程序对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签订置换协议。

租赁:对非现金资产,如房产、机械设备,可以通过租赁方式收回现金。

破产清偿是指债务人依法破产,将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变卖后按照偿付顺序,银行所得到的偿付。

经典案例介绍:

A公司是一家焊接材料企业,2002年,公司将35项设备和部分建筑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3300万元,用于建设工业厂房。不良发生后,银行提起诉讼、强制执行,最终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

随后几年,A公司一直励精图治,经营也有所改善,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财务成本过重,已无能力通过自身经营盘活有效资产。

为推进处置进程,项目组做了不少工作。经公司内部专业评估,抵押设备早已折旧,抵押房屋又被多个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债权资产价值约为500万元。

对此,项目组尝试和研究了多种处置方案:

诉讼追偿:接手债权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成功查封A公司名下房产。但即使通过诉讼执行全部抵押资产,也只能回收部分资产。并且,由于多方原因,执行程序难以推动。

债权出售:项目组工作人员已采用向中介机构询价、发布债权处置公告等多种营销手段,向外界媒体广泛推介债权,但因市场认可度较低,一直未出现合适的投资者。

债务减免:债务人的现金资产匮乏,只有将其资产大量变现后才可能偿还债权,债务人对此没有意愿。

常规方案效果不佳,处置陷入了胶着状态。于是,项目组开始将目光转向外围,一边不断尽调,希望找到新的亮点;一边通过中间人沟通交流,缓和双方关系。

后来,项目组瞄准了A公司的电焊条设备及其技术背景。

A公司生产的电焊条生产线具有制造设备精良,生产工艺先进,产品质量稳定等特点,是目前国内焊条生产企业中最受青睐的电焊条设备。且A公司在该领域的自主研发能力较强,技术水平较高,企业单项实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比起司法程序的遥遥无期,帮助A公司扩大单项优势的前景似乎更加明朗。

于是,项目组当即找到A公司,与对方商量合作事宜。

通过与对方的多次协商,最终确定采用引入优势渠道资源+部分债务减免的方式进行债权处置。

首先,通过引入资源,为A公司的电焊条产业找到合适的退出渠道,保证其优势最大化。然后,修改债权偿还条件,减免利息和部分本金,适当延长偿还周期。

最终,项目组通过引派优质资源,对A公司进行重新整合,最终盘活了有效资产,增强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帮助A公司彻底摆脱了经营和债务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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