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以发展同业业务来实施信贷扩张的原因主要为同业业务能够达到规避存贷比约束、降低资金成本、满足表外融资项目等目的,
在其运作的过程中有形或无形地影响了信贷扩张。
同业业务对信贷扩张的作用机理

1. 规避存贷比约束
商业银行开展同业业务的一大目的就是规避存贷比约束。虽然目前存贷比已经不再属于法定监管的硬性指标,但仍以流动性监测指标的身份限制着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而同业业务基本不计提拨备,不受信贷计划规模限制。
为了规避存贷比约束
,商业银行开展同业业务有扩大存款规模增加分母、变相投放贷款绕过存贷比、缩减贷款规模减小分子三种渠道。为达到扩大存款规模增加分母的目标,商业银行采用的办法有将其同业资金,通过同业交易转换成企业存款,或保险公司协议存款。
具体操作步骤为商业银行用自己的同业资金,购买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计划,对于银行而言这笔资金属于同业资产。而其他金融机构将这笔资金投放给企业,接着企业再将这笔资金转存入原来的商业银行。
由此商业银行存款总额增加,贷款总额在一定的存贷比下也可以相应地增加,即为信贷扩张创造了空间。这种渠道中,同业资产加快了信贷增速,对信贷扩张是正向作用。同业业务典型模式中的存放同业的存款拓展模式也是类似的思路,只不过其增加的存款是以信托公司为通道而获取的。
而若发起行开展同业业务的目的即是为了实现对目标客户的放贷,且不受存贷比限制,那么利用资产管理计划为企业提供资金后,不再要求企业将资金存入指定银行。这种情况下发起行同业资产对表内存贷款总额没有影响,属于绕过存贷比的变相的信贷业务,对信贷扩张是发挥的是隐性作用。
该模式与银银合作的同业业务典型模式同业代付原理相似,区别仅在于同业交易对手方的不同。商业银行可利用票据转出方式缩减贷款减小存贷比分子。票据可在二级市场交易,交易方式有买断式回购和质押式回购。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票据,与直接向持票人贴现持有的票据相同,都被计入到存贷比统计口径中。不过,商业银行可通过同业业务转出其持有的票据,实现票据借道出表,完成信贷资金腾挪或隐匿。
尽管监管当局发布了一系列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文件,对票据借道出表进行了限制,但同业业务模式也随着监管政策的变化在不断调整。这种渠道中,同业资产对贷款规模数值的效应是减少,
但本质上是腾挪或隐匿了信贷资产,纵容了商业银行信贷超常扩张。
2. 降低资金成本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兴起后,银行存款来源减少,资金成本增加。为覆盖增加的成本,银行需大力发展同业业务,增加资产端收入,以此来提升为社会提供给信贷的能力,提高盈利水平。因此,商业银行发展同业资产对信贷扩张有正向作用。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越发达,资金来源渠道越丰富,可以扩展到至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租赁等各类金融同业机构。而资金渠道变丰富后,负债端的资金成本就会降低,银行可贷资金的规模随之增加,向市场投放信贷的潜力将会变大。
可以说,
同业负债为信贷扩张提供了直接有力的支撑。可见,在同业业务中,不管是同业资产还是同业负债,都可以为商业银行实施信贷扩张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
3. 满足表外融资项目
商业银行贷款投放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监管当局强调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两高一剩”行业信贷风险,并限制信贷资金和理财资金进入,以抑制过快发展的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引导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而商业银行为了获取高额回报,使同业资产以类信贷的形式满足不符合银行信贷政策的长周期高风险融资项目,也变相增加了社会信用供给,对信贷扩张发挥了隐性的正向作用。
同业业务支持信贷扩张的风险隐患
商业银行运用同业业务支持信贷扩张的过程中,可能既伴随着同业业务本身特征决定的银行风险,又存在着信贷业务超常扩张时的风险隐患,
从而改变着银行的总体风险状态。
1. 干扰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
在同业业务演进历程中,实施信贷功能的同业业务与金融监管形成动态博弈。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不受传统信贷监管体系管制,存贷比和拨备覆盖率等指标的精准性降低,加大了监管部门根据这些指标防范银行风险的难度。
一部分同业业务以类信贷业务的形式隐性作用于信贷扩张,这些类信贷业务实际扩大了信贷资产总量,加大了货币供应,影响了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渠道的有效性。这部分本质上属于信贷的业务并未被计入到社会融资总量中,对宏观经济统计造成干扰。部分脱离实体经济的同业业务虚增了货币供给,对M2的衡量造成严重影响。
一些企业在银行多次进行“存入保证金-开票-贴现-再存入”的操作从而套取资金,使存款和货币供给虚增。由于承兑汇票不存在真实贸易背景,这些货币供给没有进入实体经济,只空转于金融系统中,属于无效的货币供给。
同业业务实施信贷扩张功能影响了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扩大了商业银行经营风险。
2. 提高流动性管理的难度
支持信贷扩张的同业业务资金链过长,增加了银行资金回收时间,提升了流动性管理难度。证券、保险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在被拉长的资金链条中扮演“过桥方”,逐层收取“过桥费”,加大了社会融资成本。
商业银行为减少自身资金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往往会利用理财资金和同业资金,通过投资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来满足客户贷款需求。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实体经济融资难的困境,但致使银行资产负债期限错配严重。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缺少公允市场,难以快速变现为流动资金。当标的资产出现风险时,商业银行的投资收益、经营利润和资产价值会减少,进而其资产覆盖表内债务的能力会降低,银行流动性管理难度和经营风险将增加。
3. 加重银行信用风险承担
商业银行是资金提供者和风险承担者,运用同业业务实现信贷扩张可能会加重银行信用风险。
为追求利润,商业银行利用同业业务规避信贷窗口指导。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将一部分资金投入到不易获得信贷额度的领域,如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及“两高一剩”行业,这些领域缺乏经营稳定性,在经济下行期间的信用风险较高。举例来说,目前房地产行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紧密程度相对较高,
当房地产公司开展建筑项目时,有大部分资金依赖于商业银行。
表外信贷资金具有表内信贷资产相似的风险触发机制,一旦房地产行业受到了冲击,底层资产风险将不可避免地“入表”或“回表”。此外,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不但来源于融资客户,还可能来源于同业机构。
同业业务的长资金链条极有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引起信用风险在各个环节被传递甚至逐步放大,最后留置在银行体系之内。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因同业业务实施信贷功能被低估。
如同业存单资金除在同业市场流动外,还有部分进入了实体经济。由于资金链条的加长,流入实体部分需进行信用下沉。商业银行为维持良好的信贷质量,将资产质量较好的企业的贷款留在表内,将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贷款转移出表,隐瞒实际不良状况。
商业银行没有为表外项目计提资本和拨备,而当风险暴露时,依然由其自身承担损失。这些项目的资金来源不能直接与资金投向相匹配,掩盖了交易各方所面临的风险,使得商业银行在投放信贷时容易放宽对融资企业经营状况和实际资金流向的审查,加大了其承担严重信用风险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