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有相当一部分保健品案例中:很多企业的从业者尤其是一线员工以大学生,刚刚涉世的年轻人为主。社会经验不足,法律制度不了解。对于目前自己所从事的保健品销售无法界定是不是真的在欺骗老人,有些别的行业都经常用的营销方法放在这个行业里算的上欺骗吗?
在各地司法部门“运动式执法”过程中,在法律条文对于此领域不太细化的情况下,可能出现几个被害人报案,经过一定时间的调查,进行案件查处。涉案的众多员工具体在公司的销售岗位,都在做什么可能不是特别清楚。很多员工社会经验严重不足,在极大的恐惧中存在可能性的以其他不太合规的方式陈述的口供。有可能存在的情形:你这种行为是欺骗老人钱财,作为底层员工,坦白从宽。而一些员工也并不确定自己是否是刑法层面上的违法行为,可能会轻易认罪,以求从轻处理。殊不知罪与非罪对个人的影响是巨大的。

另一方面,涉案公司的顾客大多数是老年人,老百姓从骨子里是相信政府,相信司法部门的。如果听到司法部门的定性,无论是追赃追物,挽回损失。很快都是受害人进行供词陈述。甚至包括吃着很多产品很有效果的一批顾客。这样受害人不断增加,涉案金额不断增长。从证据链上来说,又有受害人的口供,也有被告人的认罪,还有一定程度销售过程中的“违法”事实,证据链闭合了。

当然:这里面的“违法”事实是不是够得上刑法上的犯罪事实才是问题的核心。如果是,这些过程没任何问题。如果不是或有争议,那就值得探究。到最后,进入司法程序,认罪认罚制度的实行,很多当事人可能出现本该处在民事纠纷范围中的行为转化为刑事范围。
在一些保健品案例中经常出现了很多奇怪现象:公司有稳定和明确的退换货制度,顾客对产品不满意可以退货退款,并且在公司实际运营过程中产生了很多的退货退款行为;顾客在购买某种产品时暂时没有那么多钱,可能需要几个月之后才能支付,而所服务员工每卖一定额度的产品会拿到相应提成,但所在公司肯定是以购买产品的现款去发放员工提成。就会出现员工帮顾客垫付款项,员工有些垫款需要好几个月后才能收回。这些现象都是为了实现交易,追求交易利润的真实体现。和诈骗罪中的空手套白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有非常明显的本质区别的。
还有一些保健品案例中:一些比较年久的企业,客户和员工相处很多年了,客户在产品服用过程中对自己身体的益处都通过电话、微信语音和企业、员工都经常提起。有些家里孩子都知道也认同,这样的顾客如果因为某种原因成为受害人,说不通。甚至出现过有顾客的孩子都在国外或因各种原因没孩子的、孩子不管的。老伴过世帮着老人操理后事的。如果这些都扣上亲情服务的帽子,都冠上是欺骗的手段,实在有悖常理!当然以上这些现象都不足以说明一个企业、一个人是否是是犯罪。归根结底,还是要看企业销售过程中的行为有哪些构成了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轻口供重证据,证据裁判原则对保健品行业的案例定性是核心。
保健品行业的未来还是光明的。但是仍然离不开各位从业者的努力!
1、希望在法治透明,人民民主、舆论相对开放的新时代国家大环境下,对这个行业的整体情况能讲一些意见,这些意见哪些是客观的?希望能对目前这个行业的“依法整顿”以及整个行业今后的规范运行提出一个公民的微薄建议。当然也期盼国家在推进专项行动工作的同时,也能依法保护这个行业很多民营经营、个体经济的企业及从业人员。这两者是可以统一的。
中华民族是崇尚尊老爱幼的民族,保护老年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司法部门的职责所在。同时从事大健康行业的很多企业,人员也是这个社会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来构成的,也都有自己的家庭,孩子。有很多也都是通过从事这个行业,这份工作去挣钱养家而已。他们的合法权益和老年人一样,也应该要保护。每一个案例的处理都决定着一个人的一生。
目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很多城市从事这个行业的企业、门店都长时间处于关门停业,满目萧条。很多都处在失业状态。不是说他们都有问题,是不知道自己如果开门营业经营中到底会有什么问题,会有什么层面的问题;
2、希望我国法律界的人士尤其是很多对刑事诉讼法专业精通的律师,在法律角度为这个行业多写一些专业的看法和建议,多写一些专业的文章,可能比为某个案例,某个当事人的司法辩护意义更宏大。这个行业需要更多法律界的人士用更多具体的法律意见推动这个行业在法治公平的轨道中运行。
3、希望全国上百万的行业从业者,在新时代的中国法治环境下,更加规范自己在这个行业中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