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扎实编制项目融资收益平衡方案确保不发生专项债券偿债风险

核心提示中国网财经12月16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12月16日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加强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文字实录:记者:在专项债融资收益平衡方面,财政部做了哪些工作,取

中国网财经12月16日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12月16日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徐洪才介绍加强和改进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在专项债务融资收入平衡方面,财政部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财政部副部长徐洪才:专项债务的融资平衡确实非常重要,因为专项债务不同于一般债务。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特殊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主要依靠项目收入偿还。因此,融资收益平衡非常重要。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也符合地方债务管理的实际情况。请宋启超同志回答这个问题。

财政部预算司司长、政府债务研究评估中心主任宋启超:专项债券不计入政府赤字,偿债来源主要是项目本身产生的收入。融资收益能否平衡,直接关系到保证项目的还款能力,防范债务风险,所以大家都很关心这个问题。财政部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通过对以下三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与收益的平衡。

一是在选择项目时,明确专项债券必须用于盈利性公益项目建设。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方案中详细分析项目融资收入的平衡情况。各级财政部门也把筹资收入的平衡作为审计的重点。不具备条件的项目不得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库,也不得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目前专项债券支持的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以及职业教育、托儿、医疗、养老等民生项目,都有相对稳定的预期收益。

二是在安排发行时,要求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强化市场约束。公开项目综合信息、项目收入与融资的平衡方案、债券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通过提高信息披露的规范化水平,强化市场约束,规范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可以更好地促进项目收益与融资的自寻平衡。

第三,在后续监管中,动态跟踪监测专项债券项目融资收益余额。在实施过程中,因内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专项债券对应的基金收益不足以偿还本息的,应当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从相关公益性项目单位划转专项收益予以弥补,以保障债券的还本付息,防范专项债券的偿还风险。

总之,我们将督促地方和项目单位压实主体责任,把项目做实、做细、做好,编制好项目融资收益平衡方案,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提高专项债券项目融资收益平衡水平,确保不发生债务专项债券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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