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两年因为疫情,很多人盯上了“直播带货”这个职业。然后就是大量的“假货新闻”刷屏,国家也在前几天出台了治理办法。
就在此时,已经完成Pre-IPO的字节跳动公司突然宣布: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公司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目前无上市计划。

虽然不能确定这两件事的“时间顺序”就是“因果关系”,但是咱们可以随便分析分析,看看这两件事是不是具有因果性。
咱们就从“字节跳动不上市”这件事开始,理论“线上销售”的一个悖论:“主播带货”到底应该算是“商家销售”,还是“广告本身”?
字节跳动不想上市?
市场传出字节跳动即将上市的消息已有多时,称字节跳动计划二季度在港交所交表,公司将整体打包上市,市场认为合理的上市估值为3000亿美元。对此,字节跳动方面未予置评。
4月23日晚,字节跳动在今日头条官方账号发文表示,近期有不少关于字节跳动公司上市的消息,在此声明: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公司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目前无上市计划。
先看一下字节跳动的融资历程:
2012年3月9日,字节跳动获得数百万元人民币天使轮;
同年7月完成A轮100万美元;
2013年B轮1000万美元;
2014年C轮1亿美元,公司估值达到5亿美元。;
2016年D轮10亿美元,公司估值达到110亿美元;
2017年E轮20亿美元,公司估值达到222.22亿美元;
2018年Pre-IPO融资40亿美元,公司估值达到750亿美元;*
2020年字节跳动再拿到一笔融资,具体细节并未公布,只知道此时公司估值达到1000亿美元。
字节跳动最新一轮融资发生在2020年12月。该轮融资由红杉资本和KKR牵头,对字节跳动的投前估值为1800亿美元。
*另一种说法是:2018年10月,字节跳动完成一轮不超过30亿美元的融资,投前估值750亿美元,软银、KKR、泛大西洋投资集团、春华资本、云峰基金均参与投资。
不出意外的话已经拿到100亿美元融资,股东中已经包括SIG海纳亚洲、DST、红杉资本、建银国际、泛大西洋投资和H Capital等世界级投资公司。
这么大的阵仗,尤其在3年前已经到了“Pre-IPO”阶段,已经说明企业规模与盈收达可上市水平时,甚至企业已经站在股市门口了。
咋就“否认”了?不怕资本方飞起来咬人吗?
还不是因为“监管来了,暂避锋芒”吗。
监管
前段时间各种“直播卖假货”消息几乎天天刷屏,实在过分了。从所有平台角度讲,掏钱最痛快的就是“卖假货的”,谁让人家“本小利大”呢。如果平台按照“利润比例”收取佣金,当然赚得开心。
这个不能怪直播平台,请想想各大电视台的“假药广告”,年年整顿,但是有一次真的能将他们“灭绝”了吗。
还是那句话:只有卖假货的结账最痛快。
本来这些还算是“疮疥之疾”不足为虑。但是去年一个疫情,使所有跟“线上”挂钩的东西都爆发了一次。
为了在收益上弯道超车,一些商家直接推出“不含任何有效成分”的纯假货。这就“引发众怒,上达天听”了。
2021年4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悖论
现在这些“管理理办法”主要是面向那些做销售的主播。这里面有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悖论:那些主播算是“商家”还是“广告的一部分”。
的确过去对于“名人代言”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卖假货的惩罚方式。但是,法律也是会演化的,随着新情况出现,立法者本身也在修改规则。
就像以前的“明星”是靠公共资源成为明星的,那么他们用自己的明星身份做广告,为自己牟利就存在一些问题。
而现在像“李佳琦”这样的明星,“代言”本身就是是他们成为明星的方式,且是唯一方式。
那么对待老一辈明星的道德判断和法律法规,是否还适用,就是一个全新的问题了。
对于这些主播来说,“带货”如果算作销售行为,那么主播就是商家,就是经营主体,出现假货时担负的法律责任就会很多。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
但如果认定这些主播是“广告代言”,遇到假货最多就是将责任推到“检验部门”。理由很简单:作为主播,我不是所有方面的专家,因此只能相信“合格证”。如果合法机构允许商家销售,而销售中出现假货,与我何干?
又因为假货利润过于丰厚,A厂长造假被抓了,B厂长就会立刻补足这个“生态位”。
只要这个产品“死不了人”;只要生产厂商通过什么方式拿到真的合格证;如果再做成他们本区域的头部企业,那就“大而不倒”了。
会不会因此出现“职业假货主播”?“我们也是受害者,不知道那是有合法手续的假货”。然后换一个假货代理。
这里面最难控制的是所谓“误导消费者”。
误导消费者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里提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而事实上就是这条最难做到。
还不仅仅是“死不了人”,而是“有效”与“有效原因”之间没关系。就是说厂家和主播没有“夸大或编造效果”,那些效果都是真实的。但是隐去了“为什么有效”。
这样说可能不明显,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咱们就说可以称为“被骗重灾区”的宝宝家长吧。各位身边是不是都有“迷信草本精华”的家长,为了小宝宝的健康花钱从来不在乎。
到现在所有平台上,都可以看到“草本精华婴儿隔离霜”这种东西卖,就是应对“婴儿湿疹”的那种东西。从几十块到几百块都有,“原产地”遍布全世界。
那上面的“配方”全是真的,用起来绝对有效,请问“这是假货”吗?事实上它的有效成分只是“氧化锌”,医院里卖3块钱。由于含量极少,在产品配方说明中最多就是以“其他成分”方式出现。
各地“合格证”的发放规则笔者不清楚,如果是“看效果”,这些产品绝对能拿到合格证。但是它是否涉嫌“以牟利为目的误导消费者”?甚至可以说“比3块钱”多的那部分,算是“非法所得”。
过去我们将这种情况叫“智商税”,现在主播从业门槛这么低“全民带货时代”,这种级别的“误导消费者”责任怎么算还是一个未知数。
结语
以“字节跳动”为代表的这些平台肯定会上市,否则资本方也不会答应,只不过是个“时机问题”。
在目前相关法规逐步落地的时间段,肯定不是好时机。如果这时候IPO了,出一个什么负面消息,挂牌当日跌破发行价,岂不是太没面子了。
对于资本方来说,挂牌当日跌破发行价根本不是大事。人家持续投资了将近10年,就是因为看好这家企业的未来前景。当日跌破发行价,最多就是承销机构高估了企业市值。
如果是“消息面”造成的,那就跟更好了,说不定还有小机构借机扫货呢。
但是对于散户占比严重的国内金融市场就不是好事了,因为“散户的非理性因素”会放大资本方的损失。

综上所属,国家对于“电商”行为规范的逐步制定,是平台上市暂缓的主要原因。
至于前段时间的一条新闻《荼毒中国人最大幻觉鸦片:刷短视频成中国人杀时间第一利器》,甚至连国内最主流的媒体都在这么说。
有朋友认为这是“国家在给短视频平台定性”,可能会封禁他们,因此字节跳动才不上市。
放心,那是不可能的。国家不可能因为“用户花在上面的时间太多”而禁止短视频平台。
就如同一家餐厅,为客人提供食物,只要卫生能够保证,不使客人食物中毒,就可以了。不必在意客人是否吃得太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