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房地产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高负债运营已是常态。对于企业而言,负债成本越低,营收越高,因此融资能力可谓房地产的生命线。通常,融资主要有两大渠道,其一是直接融资,其二是间接融资。
房地产企业的直接融资

按照主流观点,直接融资指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简而言之,“没有中间商赚差价,投资人直接注资企业经营”。
最常见的直接融资方式便是股票、债券。潜在投资者寻求投资收益,在公开市场买进企业股票或者债券;投资人的资金则归集至企业账户用于经营。直接融资的本质其实是一种点对点的利益交换:潜在投资收益直接换取现金流。
举例而言,王某搏杀股海多年,2021年5月25日,王某发现A股保利地产估值偏低且技术形态良好,果断买进1000股。王某的这笔买进,对于保利地产公司而言,就是典型的直接融资。其资本流向如下:老王→保利地产,老王成为了企业的新晋小股东。

房地产开发中的间接融资
与直接融资相对,间接融资一般指指资金盈余单位与资金短缺单位之间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分别与金融机构发生一笔独立的交易,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金融产品的形式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上述概念比较复杂,我们带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间接融资的实例。
银行有一大类业务叫做房地产贷款,业务对象既包括个人也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无须赘述,按揭便是最主流的变现形式;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业务便是“开发贷”,也是大部分地产公司最主要的融资渠道。

开发贷便是间接融资的典型代表,其运作方式如下:个人储户存款→银行获得现金→储户获得储蓄债权,银行背负储蓄债务→银行归集储户资金并打包,出借给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获得开发贷之债权,企业获得现金并背负开发贷之债务。
通过以上流程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企业虽自银行处获得融资,但银行仅作为居间金融机构完成了资金打包与借贷产品整合,该笔融资的底层资产仍然是投资者手中的存量现金。
值融与间融的总结
通过前文分析,直接融资可概括为“投资者→企业”;与之相对,“投资者→银行→企业”则是间接融资的资本转移方向。两相比较,以银行为代表的居间金融机构,便是赚取差价的中间商。
对于企业而言,无论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其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并不是说间融因为存在中间商而抬高融资成本。对于企业而言,合理布局融资渠道、优化融资占比结构,宜根据企业自身经营情况来确定,不可盲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