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供应链金融的“防火墙”

核心提示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国家现代化供应链管理的建设和金融科技的持续赋能,作为金融创新重要组成部分的供应链金融迎来大发展,同时也面临着坚守定位,取长补短,相互竞合,共筑茂盛金融森林的使命。近期,央行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

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国家现代化供应链管理的建设和金融科技的持续赋能,作为金融创新重要组成部分的供应链金融迎来大发展,同时也面临着坚守定位,取长补短,相互竞合,共筑茂盛金融森林的使命。

近期,央行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明确供应链金融应坚持提高供应链产业链运行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服务于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提高供应链融资结算线上化和数字化水平;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支持打通和修复全球产业链,规范发展供应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等六方面的政策要求和措施内容。

为此,2020年10月27日,中国CFO发展中心特别邀请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曹玉珊教授做客《财道直播间》,分享了他对《意见》的深度思考,并结合案例分析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动因及供应链金融存在的四大风险,解答如何规范、管理供应链金融发展,从而帮助CFO群体开展供应链金融实践,助力加快中国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

直播当晚,新浪财经APP,APP、小鹅通等网络直播平台在线观看量超过53万+,收获众多网友的一致好评。

曹玉珊教授

江西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副院长

曹玉珊教授,现为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先后获江西财经学院、江西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学士、硕士以及博士学位,江西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访问学者,江西省中青年骨干教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协会学术会员。兼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

研究领域涉及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成本管理理论与实践。近年来,在《经济管理》、《当代财经》等CSSCI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完成财政部共建项目、博士后基金面上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等10余项、副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独著出版专著、译著3项,副主编、参编教材10余部,曾获江西省高校优秀教材奖、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及江西财经大学“十佳教师”、“师德标兵”、“我最喜爱的导师”、“十大优秀研究生导师”等荣誉称号。

01

新政解读

2020年9月23日发布的《意见》,从六方面提出23条政策要求和措施,明确供应链金融应坚持提高供应链产业链运行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服务于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支持产业链优化升级和国家战略布局。其中,涉及内容如下:

建设与推广:

准确把握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和发展方向稳步推动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和创新加强供应链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供应链金融政策支持体系约束与规范:

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严格对供应链金融的监管约束曹玉珊教授表示,我们对《意见》中提出的“三有”应给予充分的重视,即有目标、有行动、有重心。

在目标层面,《意见》将供应链金融提升到国家战略发展高度,提出了政府对供应链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思路,体现了我国塑造供应链金融良好发展政策环境的决心;在行动层面,明确了供应链金融的内涵,提出加强供应链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并完善供应链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具有很强的实操性指导意义;在重心方面,高度重视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防控,强调供应链金融必须是在“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前提下进行,并对供应链金融风险的防控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

02

双刃剑风险不容小觑

供应链金融的一般模式包括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预付账款融资模式、动产质押融资模式等。曹玉珊教授表示,“供应链金融给各个参与方带来了极大好处。核心企业利用自己的信用‘溢出’可以做到快收慢付,中小企业通过‘搭便车’也可以实现快收慢付,同时,银行和金融机构可以获得稳业务、低风险、高回报的收益。”

核心企业不仅可以通过供应链金融增强供应链整体竞争力,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扩展市场份额,还可以拓展业务范围、提升自身经济效益。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供应链金融除了通过捆绑核心企业信用降低经济弱势的中小企业融资门槛,提升其融资能力,同时还能有效降低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减少中小企业融资的道德风险。

此外,由于供应链金融业务以真实的贸易关系为背景,有足够可供参考的数据信息为依托,以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的资信捆绑为依据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

然而,供应链金融是把“双刃剑”,其在很多层面都存在极大风险,如核心企业道德风险、物流企业渎职风险、中小企业物权担保风险、供应链金融的操作风险等。

曹玉珊教授特别强调,“在供应链金融中,物流企业是链接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多方参与主体的纽带,很多职能都是由物流企业来承担的。然而,物流企业事实上除了承担实物的物流供应之外,还承担了与实物流转相伴相生的信息流动,那么,这其中就出现了一个新的安全隐患——信息对称问题。”

曹玉珊教授用诺亚财富踩雷事件、闽兴制药应收账款埋雷事件和上海钢贸黑洞事件三个真实案例,分析了供应链金融中存在的重大风险。

从诺亚财富踩雷事件可以看出,一旦金融机构忽视了“贸易背景真实性”这一风控流程的主线,即便其中的应收账款凭证、采购合同、发票等资料再齐全,也给承兴国际提供了套取融资的可乘之机。而闽兴制药的应收账款确权问题亦是如此。因此,我们必须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的管理。

03

“G供应链”风控新逻辑

鉴于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隐患,要想做好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应该进行核心企业道德风险防控、物流企业渎职风险防控、物流企业渎职风险防控和供应链金融操作风险防控。

为了防范核心企业道德风险,银行应设定核心企业的选择标准,充分考虑核心企业的经营实力、考察核心企业对上下游客户的经营实力、考察核心企业对银行的经营实力。在物流企业渎职风险防控方面,在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中,物流企业的专业技能、违约赔偿实力以及合作意愿三项是起着决定作用的关键指标。此外,在供应链金融中,中小企业的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是较为典型的三类广义动产担保物权,银行在选择适合的动产担保物权时,要根据不同种类,设定相应的认可标准。

曹玉珊教授特别指出,在管理供应链金融风险时,引入第三方供应链金融服务商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非常重要。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以第三方供应链金融服务为主导模式逐步成熟。我们将其称之为“一站式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其整合供应链中的信息流,为企业提供包括通过、结汇、物流、退税、资金融通等业务。

这种模式下,对信用风险的控制主要依赖供应链金融服务商的业务整合能力以及其资信能力。换言之,正是基于自身强大的业务整合能力以及资信能力,第三方供应链金融服务商才可以把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推向后台,直接面对核心企业及其关联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而降低各方可能面临的风险。而其之所以具有强大的业务整合能力与资信能力,是因为其通常拥有一群实力非凡的股东。这些股东不但提供资本支持,而且提供实体贸易方面的智力、技术与经验支持。

曹玉珊教授以G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为例分享了第三方供应链金融服务商的几种业务模式和风险规避措施,其业务模式包括:核心企业应付账款融资模式、物权抵押模式、应收账款供应链模式、ABS/ABN业务模式。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G供应链金融服务公司,给各个参与方带来的好处极为明显:

G供应链:是资金平台加撮合平台,使用股东自有资产和资金池资金跑量,提高闲置资金使用率及收益率;依靠银行授信额度,提高资金流动性;创造利润中心。核心企业/需方企业:改变付款模式,延长付款周期;有效扶持供应商发展壮大,稳固供应链合作关系、推动产业链条持续升级,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不增加资金成本,获取额外的信用授信。供应商/供货商:紧密与核心企业的关系,有利于壮大业务;不增加资金成本,不占用银行授信规模,提前使得资产变现。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提供应收账款转让系统开拓结算客户,G供应链业务在银行系统形成闭环,掌握业务动态,对G供应链公司授信从而获取收益。曹玉珊教授表示,“区块链技术和供应链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应该是相辅相成的,这些模式是在充分调研企业实践基础之上,并结合理论上的一般的模式,进而发展出来的新的模式。”

未来,随着供应链金融体系的发展完善和规范,曹玉珊教授认为在会计和财务上有两大课题值得深入探讨。第一,面对这种不是单纯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的第三方供应链金融服务商,该如何对其业务模式进行会计核算?第二,如何针对供应链金融进行内部控制规范的设计?

伴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加速发展,我们可能还会面临一些以前没有碰到的新问题。曹玉珊教授表示,“我们实务界朋友和高校的老师都应该有一份责任和义务,同步或者先行一步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控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这应该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

名家名言

01

供应链金融是把“双刃剑”,其在很多层面都存在极大风险,如核心企业道德风险、物流企业渎职风险、中小企业物权担保风险、供应链金融的操作风险等。

02

在管理供应链金融风险时,引入第三方供应链金融服务商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非常重要。

03

区块链技术和供应链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应该是相辅相成的。

04

伴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加速发展,我们可能还会面临一些以前没有碰到的新问题。我们实务界朋友和高校的老师都应该有一份责任和义务,同步或者先行一步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控问题进行进一步研究,这应该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

撰文 | 刘 阳

图片 | 冯 雪

技术 | 袁 园

统筹 | 郝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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