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是指以核心企业为依托,以真实贸易背景为前提,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方式,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货权质押等手段封闭资金流或者控制物权,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的综合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应链金融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重点关注围绕在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中小企业融资诉求,通过供应链系统信息、资源等有效传递,实现供应链上各个企业的共同发展,持续经营。
一、供应链金融ABS市场概述

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受益于应收账款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供应链金融发展迅速,相应的供应链金融ABS也得到了蓬勃发展。
近年来,受益于应收账款以及互联网的发展,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较快。应收账款融资作为供应链金融重要的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规模的不断增长为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2015年末,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已由2005年的不到3万亿增加到了11.72万亿。为了盘活工业企业存量资产和推动企业的融资机制创新,2016年2月16日,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强调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发展的指导思路,并指出加快推进应收账款证券化等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
供应链金融有效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互联网渠道扁平化同时也加剧了供应链金融需求,国内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结合衍生出新模式。阿里、京东等比较成熟的电商,均针对其供应商及入驻商家以及第三方合作伙伴提供低成本、无担保抵押的融资解决方案。互联网跟供应链金融的融合,产业互联网与供应链金融结合,四流整合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信息更透明。产业互联网平台成为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企业”,面对的是整个行业而非单个核心企业,行业存量市场空间给产业互联网平台提供了更为巨大的成长空间。
在应收账款、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带动下,我国供应链金融展现出了迅速发展的态势。前瞻产业研究院的行业报告数据显示,到2020年,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市场规模可达15万亿元左右。供应链金融ABS应运而生,互联网公司、行业核心企业纷纷试水ABS业务。截至2017年4月末,共有4家核心企业发行供应链金融ABS5单,总发行规模227.49亿元。
二、供应链金融的主要特点
供应链金融必须建立在真实的贸易背景之上,供应链金融的显著特点是封闭性和自偿性,即企业生产、物流与金融支持形成封闭的产业链模式。供应链金融是自偿性贸易融资,即还款来源的自偿性、操作封闭性、贷后操作作为风险控制的核心,授信用途特点化等特征明显。
1、核心企业和供应链成员保持相对稳定合作关系
供应链金融关注整个供应链整体企业的发展与贸易状况,通过核心企业的参与,使中小企业获得低成本融资,实现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稳定发展与链上企业的持续发展。供应链中的交易信息可以弥补中小企业信息不充分、信息采集成本高的问题。核心企业对于供应链成员有严格的管理,进入供应链后,双方会保持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
2、供应链金融和传统金融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授信主体由原来的“N”到现在的“1”
供应链金融和传统金融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授信差异上。授信主体由原来的“N”到现在的“1”。传统金融模式下通过核心企业的类担保获得银行融资,本质上仍是基于信用差进行资金的融通,银行授信主体既包括核心企业,也包括中小企业,也即是对N个企业的整体授信。供应链金融新模式下,资金方只对核心企业授信,而核心企业再基于实体交易对中下游企业授信,资金风险敞口由银行端下移至核心企业。作为风险承担主体,核心企业也将获得相应风险溢价收益;此外,基于自身对行业以及上下游企业的信息优势,进一步获得风险定价能力提升的收益,实现产业整体资源优化配置。
3、供应链金融的生存空间为信用差、认知差、模式差和生态差
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用差是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源头。核心企业拥有规模更大的业务规模,在产业链中占据核心地位,高信用在资金获取上具备天然优势。基于对行业以及上下游企业的更深认识,核心企业在风控端具备优势。核心企业的立足之本在于其天然的风险识别能力,从而获得超额风险溢价。核心企业基于自身业务把控能力、仓储能力以及互联网平台,在以应收账款质押、货权质押等方式为核心的融资模式上较传统金融机构更具优势。在发展成熟阶段,供应链金融将在产品、物流、仓储、资金融通等多个维度建立起以核心企业为中心的生态系统,而互联网从消费到产业、从个人到企业的渗透加速了供应链金融生态的成型。供应链金融在产品业务端对上下游企业更具粘性,且相比于产品消费端的O2O模式更具产业根基。
4、供应链金融的成功要素为大产业、弱上下游、强控制力、低成本与高杠杆、标准化
适合做供应链金融的产业特征有大产业、弱上下游、强控制力、低成本与高杠杆、标准化。大产业是指产业空间大;弱上下游是指客户端中,至少有一环较为弱势,无法从银行获得廉价资金;强控制力是指线上具有真实交易数据和征信、线下拥有物流仓储作后盾,从而控制风险;低成本是指资金的成本低,让供应链金融有利可图而又不过度增加融资方负担,高杠杆是一定本金投入能撬动较大资产体量;标准化是指用于融资的抵押品相对标准化。
三、供应链金融ABS的基本类型
目前市场上已经发行的部分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产品按照发行主体分类,可以分为互联网公司和传统行业核心企业;按照基础资产类型分类,可以分为保理和小额贷款。
四、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特殊性分析
根据供应链金融的业务特征,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风险特殊性主要存在于以下五个方面:行业风险、供应链断裂风险、供应链各企业信息传递的风险、虚假贸易风险和交易结构风险。
1、行业风险
行业风险主要体现在行业景气度波动风险和基础资产行业集中度较高两个方面。
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容易受到行业景气度波动的影响,如宏观环境、行业及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需要重点关注产业链的行业特征,中小企业在行业和市场中所处位置,充分揭露中小企业所在行业风险及中小企业面临的风险。具体而言,行业特征是指行业周期、行业竞争情况、上下游客户的稳定性等。
受供应链金融的业务特征约束,供应链金融ABS基础资产的行业集中度较高,对于那些和经济周期密切相关的行业,特别是宏观经济进入下行周期,基础资产容易受到传导性风险影响。因此在选择产业链时,需挑选一些产业空间大,基础条件较好的产业链,如房地产、建筑、汽车、家电、医药、互联网等。
2、供应链断裂风险
由于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供应链金融ABS存在供应链断裂风险。
供应链金融ABS主要依赖核心企业的信用,核心企业在供应链融资中担当了整合供应链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关键角色,代表了供应链的核心价值。核心企业的发展前景与经营状况对上下游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核心企业一般都是较大型的企业,其上下游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实际上是将核心企业的融资能力转化为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在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的过程中,一旦核心企业信用出现风险,这种风险也就必然会随着交易链条扩散到系统中的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而影响供应链的整体安全性。适合作为供应链金融ABS的核心企业的特征为主体信用评级高、行业展望稳定、龙头企业为主。
3、供应链各企业信息传递的风险
由于供应链上企业都是独立经营和核算的经济实体,供应链实质上是一种松散的、未签订协议的企业联盟,当加入供应链的企业越来越多,供应链规模越来越大、结构愈加复杂时,各企业的信息传递的风险也随之加大。风险防范措施可以通过建立电子化的信息系统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供应链金融创造发展平台。
4、虚假贸易风险
由于供应链金融基础资产必须建立在真实的贸易背景之上,为防止虚假交易风险,需要严格审查销售合同、订单、发货单、收货单、发票等凭证来核实贸易背景,严格审查相关交易资料,确保贸易背景真实、合法有效。
5、循环购买风险
供应链金融ABS循环购买期间将面临资产质量下降甚至新增合格资产不充足的风险。供应链金融ABS一般采用循环结构以解决资产端与产品端期限不匹配的问题。而在循环购买的过程中,存在循环购买资产质量下降的可能性;同时,若原始权益人经营不善会出现业务规模下降,甚至出现新增合格资产不充足的情况。在资产证券化产品中设置循环期基础资产合格标准,设置加速清偿条款,以缓释循环期风险,保护投资人利益。
单个企业的流动资金被占用的形式主要有应收账款、库存、预付账款三种。金融机构按照担保措施的不同,从风险控制和解决方案的导向出发,将供应链金融的基础性产品分为应收类融资、预付类融资和存货类融资三大类。下面将重点对这三种融资方式进行说明。

应收类: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是指在供应链核心企业承诺支付的前提下,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型企业可用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图是一个典型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型企业是债权融资需求方,核心企业是债务企业并对债权企业的融资进行反担保。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金融机构便会要求债务企业承担弥补损失的责任。
应收账款融资使得上游企业可以及时获得银行的短期信用贷款,不但有利于解决融资企业短期资金的需求,加快中小型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和成长,而且有利于整个供应链的持续高效运作。
预付类:未来货权融资模式分析
很多情况下,企业支付货款之后在一定时期内往往不能收到现货,但它实际上拥有了对这批货物的未来货权。
未来货权融资是下游购货商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用于支付上游核心供应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交付货物的款项,同时供应商承诺对未被提取的货物进行回购,并将提货权交由金融机构控制的一种融资模式。
图是一个典型的未来货权融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下游融资购货商不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即可从指定仓库中分批提取货物并用未来的销售收入分次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上游核心供应商将仓单抵押至金融机构,并承诺一旦下游购货商出现无法支付贷款时对剩余的货物进行回购。
未来货权融资是一种“套期保值”的金融业务,极易被用于大宗物资的市场投机。为防止虚假交易的产生,银行等金融机构通常还需要引入专业的第三方物流机构对供应商上下游企业的货物交易进行监管,以抑制可能发生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谋给金融系统造成风险。例如,国内多家银行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对其客户进行物流监管服务。一方面,银行能够实时掌握供应链中物流的真实情况来降低授信风险;另一方面,中外运也获得了这些客户的运输和仓储服务。可见,银行和中外运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双赢”。
存货类:融通仓融资模式分析
很多情况下,只有一家需要融资的企业,而这家企业除了货物之外,并没有相应的应收账款和供应链中其他企业的信用担保。此时,金融机构可采用融通仓融资模式对其进行授信。融通仓融资模式是企业以存货作为质押,经过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评估和证明后,金融机构向其进行授信的一种融资模式。
图是一个典型的融通仓融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抵押货物的贬值风险是金融机构重点关注的问题。因此,金融机构在收到中小企业融通仓业务申请时,应考察企业是否有稳定的库存、是否有长期合作的交易对象以及整体供应链的综合运作状况,以此作为授信决策的依据。
但银行等金融机构可能并不擅长于质押物品的市场价值评估,同时也不擅长于质押物品的物流监管,因此这种融资模式中通常需要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参与。金融机构可以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和运营能力,将一定的授信额度授予物流企业,由物流企业直接负责融资企业贷款的运营和风险管理,这样既可以简化流程,提高融资企业的产销供应链运作效率,同时也可以转移自身的信贷风险,降低经营成本。
自2017年以来,除传统的保理公司外,以保理公司为渠道发行供应链金融ABS产品的大型企业越来越多,使得我国保理ABS产品的发行量大增。
根据Wind统计,2017年至今,保理ABS占交易所企业ABS发行量的6%,已成为交易所ABS市场第五大产品。
一、供应链金融保理ABS已占据主流,尚有至少500亿供给量
2019年,我国交易所市场共发行19单保理ABS产品,总规模255.06亿。其中,由世贸、碧桂园、京东、万科作为最终付款人的供应链金融ABS产品共13单,总规模96.55亿。
而根据储架发行的情况来看,未来供应链金融保理ABS产品至少还有近500亿的供给量,给投资者带来的一定的配置空间。
二、供应链金融保理ABS是典型的类信用债品种
供应链金融保理ABS的基础资产是如何形成的?
1)供应商向最终付款方提供货物/服务,形成了对最终付款方的应收账款;
2)供应商用该应收账款向最终付款方指定的保理公司进行保理融资,从而形成了保理公司的保理债权;
3)保理公司将其持有的保理债权打包发行ABS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在部分项目中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对应最终付款方的各个子公司而非母公司。为了提供足够的增信,项目中采用了出具付款确认书将母公司列为共同付款人、提供差额支付承诺等方式来使得应收账款更好的体现为母公司信用。
分层结构上,由于类信用债特征比较明确,供应链金融保理ABS多采用平层发行或仅设置较低比例的次级。
总的来看,供应链金融保理ABS的项目组织方/最终付款方均为单一大型企业,本质上是典型的类信用债品种。通过增信条款,供应链金融保理ABS产品的信用从各个下属公司统一到集团公司,保证了其类信用债产品的特征。
三、供应链金融ABS的发行动力何在?如何影响资产负债表?
1)提高占款能力
发行供应链金融ABS产品的企业通常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对其供应商具有较强的占款能力。而通过组织批量发行供应链金融ABS产品,相当于该企业给其供应商提供了一条便捷、稳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了其对供应商的占款能力。
2)有息负债需求下降,节约财务费用
对于项目组织方/最终付款方而言,发行此类ABS产品对于其资产负债表不存在直接的影响,企业对于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仍存在于账面上。
但从实质上来看,由于发行人对供应商占款能力的提升,使得发行人所需营运资本规模下降,有利于其经营性现金流的提升和有息负债率的下降,一定程度上节约了财务费用。
四、投资价值分析:较信用债利率高,产品期限短

受监管政策影响,过去一段时间内地产债发行暂停,因此我们很难就当前主体信用债和ABS产品的发行利率做直接的对比。
如以二季度中债短融中票收益率曲线为对比样本,其1年期AAA级均值为4.47%,0.5年期AA+级均值为4.1%,2年期AA+级均值为4.55%。
对比最新发行的几期供应链金融ABS产品,其收益率水平较对应信用债曲线高75-130bps左右。此外,供应链金融ABS产品期限往往较短,适合于追求短久期的投资者。
与信用债有什么区别?1)对信用主体发起人而言,负债形式为应付账款而非债券,业务上的争议可能导致应付账款的实现出现困难;2)流动性、可质押性弱于信用债,考虑到未来仍有较大发行量,储架项目流动性或有改善。
总的来看,我们认为当前的收益率水平仍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投资者可在综合考虑流动性因素后进行投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