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的投融资现状:需要提高投融资能力,增加资金运用的效率

核心提示前言目前地方政府在投融资方面迎来新局面,投融资方式多样性,资金来源多渠道等,在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面对矛盾对城市建设投融资的影响,地方政府将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吸引资金进入,改善城市环境。近些年,城市建设的发展受传统观念的制约,严重影响

前言

目前地方政府在投融资方面迎来新局面,投融资方式多样性,资金来源多渠道等,在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面对矛盾对城市建设投融资的影响,地方政府将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吸引资金进入,改善城市环境。近些年,城市建设的发展受传统观念的制约,严重影响城市建设的进程,实际上,大多数城市在建设过程中投融资体系不符合城市发展的需求,因此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政府需要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投融资的作用,提高投融资能力,增加资金运用的效率,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政府投融资对城市建设来说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系。

一、地方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已经逐渐变得更加的完善,我国城市建设开始逐渐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模式向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多渠道以及多元化投融资模式方向进行转变。在进行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我国近年来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站在整体的角度进行分析,资金以及体制依然是很多城市在进行城市建设过程中投融资体制难以突破的瓶颈与枷锁,违背了城市的发展,同时在思想上也过于陈旧,对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经常被严重的忽视,在进行城市建设的过程中难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整个投融资运作体系中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

投融资主体单一性

现阶段,政府资金是城市建设最为主要的资金来源之一,其中很少有私营以及民间的资本来源,并且民间资本投资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多的隐形屏障,例如政府的垄断等,在这种情况下若有民间的资本加入则会导致政府的利益格局被打破,政府则会采取一系列的手段将资本拒之门外,这使很多民间资本不愿意投入到城市建设中。

风险较大

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很多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数量不断的提升,进一步扩大了对资金的需求量,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也远远领先于以往单一的投融资模式。与此同时,在进行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还没有切实形成一套完善的投融资机制,没有对投融资的主体进行明确,难以充分提升资金的利用率。在出现问题的情况,政府部门通常情况下都需要负责到底,这也进一步导致了投融资风险的进一步提升。

决策机制不完善

在我国很多的地方,在进行相关决策的过程中,还会应用国家与地方两个不同等级的政府集权方式,虽然这种方式能够形成一定的效果,但是实际效果并不乐观,并且该方式在实践的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问题。对决策体制而言,在表面上属于集体负责,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却并没有人真正的负责。由此可见,在进行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涉及众多方面的内容,并且十分系统,需要大量的资金,探索出适合城市建设的投融资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投融资缺乏中长期规划

目前,城市建设对基础设施的投资需求逐渐增加,投融资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辅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缺少预见性,对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与机制的发展缺少长远目标,因此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问题,长此以往问题不断堆积,将不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甚至造成严重的亏损。

在此基础上城市建设投融资缺乏中长期的规划,在城市建设进程中将会忽略投融资的资金使用情况,难以控制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成本预算,若工程缺少成本预算将会产生不必要的成本耗费,同样的道理,投融资也会因为缺少提前规划而造成成本过高的现象,不利于投融资机制的长远发展。

当前在监管趋紧的形势下仍会发生地方政府违法变相举债,由于缺少资金需求,将通过变相融资筹得资金,投融资体制还未健全,成本的预算也无法控制资金需求,在大部分的城市建设工程中,财务管理工作不到位,随意浪费建设资源,不进行成本管控,资金被大量挥霍,导致偿还能力急剧下降,因此,投融资缺乏中长期规划对城市建设和地方政府的发展有重大影响,在这方面还需要作出进一步改进。

缺乏财政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

在城市建设的进程中,财政问题较常见,因此在开展城市建设工程前都会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但就目前情况来看,机制并不完全。地方政府在加快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会通过投融资形式进行筹集资金,但实际上城市建设所需资金量重大,地方政府向银行借取财政信用借贷基金,但我国在法律上有相关规定,其借贷方式违反法律规定。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给地方政府的财政方面带来不小的压力,加大城市投融资风险,但由于缺乏财政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这种情况随时可能出现在地方政府中,造成债务约束机制软化,还款的相关制度不完善,影响城市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二、城市建设投融资问题的解决对策

拓展融资渠道,构建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

首先,政府部门可以发行政府债券,债券有着成本低、有期限的特征,当地政府部门可以切实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相结合发行相应的债券,进而切实获取资金,实现城市建设的基础目标。其次,政府部门应当积极的开展项目融资。采用这种方式主要是为了充分吸引民间资本,具体而言,政府部门可以切实采用证券的方式对民间资本进行吸纳,并且针对一些相对成熟的产业而言,可以采用公私合营的方式进行经营。

强化风险防范,形成良好的环境

为了切实保障投融资所带来的风险得到充分地规避,对自身各种信息的公开情况,相关管理单位应当予以重视,有意识地向民众公开一些融资平台的实际情况,促使信息的披露透明度得以充分的提升。同时,要积极构建一个多元化的融资渠道,确保融资方式能够具备充足的市场化特质,确保投融资的全过程中能够吸引更多评级机构、会计师的参与,切实保障能够采用市场化的方式来投融资,对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充分的协调。

与此同时,在进行城市建设投融资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不能一味地吸引资金,要更加详细地对融资做出计划,协调政府财力与债务规模,最大限度地避免债务过重的情况发生,若债务过重,政府部门无力偿还,则会对民间资本的投资信息产生严重的打击。

明确权责的划分

针对以往城市建设投融资过程中出现的决策不科学问题,应当充分合理地对地方政府以及中央在决策、财政以及人事方面的职责进行明确,促使当前城市建设的决策方法得以有效改革,并对具体的流程进行优化,促使城市建设全过程向着民主化的方向发展。

在实践落实时,其中最为关键的内容就是对民主性的监督与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其能够真正引导监督部门、社会群体共同构建一个监管措施,对一些能够影响到城市建设的因素进行消除,合理配置有效的资源,保障资金的利用效率得以充分的提升,切实保障民众的生活质量得以充分提升,能够享受更好的服务。

要充分意识到,制度是影响城市发展过程中投资与融资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部门应当积极摆脱传统体制的影响,以自身实际情况相结合,制订一个完善且可行的城市建设投融资运行机制。

完善政府投融资中长期规划

针对政府投融资问题必须完善投融资中长期规划,城市建设并不是一个短时间的工程,因此长期的规划很有必要。

首先在城市建设方面必须要提高标准,采取一定措施对政府以及基础设施等资产恢复运作,将基础设施进行招标拍卖,主要拍卖经营权、冠名权、交通运营权、使用权等,从而增加政府资金收入来源。

其次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资产进行合理利用,使其发挥作用,将闲置资产进行统一管理,主要将资产进行整合,建立管理机制,在单位之间共享资产,有效减少财政部门购入资产的支出费用,实现跨单位、跨系统的资产整合,进一步减少地方政府的成本支出。

最后要将土地存量资产进行恢复利用,土地资产对城市来说是不可或缺、也是最基础的资源,在土地方面政府必须要防止土地价值的流失,对土地存量资产进行公开招标,以合法形式交易,分析产业布局,实现土地的有效结构置换。将发展不景气的企业通过兼并等手段腾出空闲土地资产,将其用于建设其他建筑,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并不断更新土地使用制度,严格土地有偿使用。增加政府部门的收入,使其城市建设具备充足的资金来源,挖掘更多国有存量资产的使用,发挥土地资源的潜力,建立长远的发展目标,并完善投融资的中长期规划。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城市建设投融资来说能够实现政府投资管理的规范化,有效防范政府财政方面的风险,并建立考核机制,对政府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地方政府各部门之间必须严格发挥各自职能,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加强城市建设项目中的施工质量,监督施工各环节,加强管理。

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城市发展来说具有重大意义,施工质量影响着城市的形象,政府必须进行监督,规定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降低投资公司的投资风险,提高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加强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监督组织的作用,营造公开、公正的投融资环境。财政部门在监管资产时要注意利用国有存量资产,注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财务监管方面要引起重视,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成本预算,并实行全过程监管,发挥监管机制的有效性,严格监督投资运营,确保城市建设的稳定发展。

结语

总而言之,面对当前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因此在进行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当切实对自身投融资现状进行充分的明确,找到其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对各级政府的职责进行细化,促使城市建设项目决策流程得以优化,对一些已经形成完善的投融资管理机制城市所形成的心得也应当及时的学习,形成一个多渠道投融资的体系,形成健全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系,

让更多途径能够切实参与到城市的建设中,助力我国城市化建设更快、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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