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Fama提出股票市场信息有效性的假设之后,国内外的学者们逐渐将股票市场信息的不完备性和非对称性问题作为研究的重点内容。其实,与有效信息假设不同的是,现实的经济体系中有效信息是有限的,而是存在大量信息不完全及不对称现象的。
例如,在股票市场中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不能充分了解、在产品竞争市场中竞争双方的公司不了解对方的内部信息及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真实类型无法掌握全面等。正是由于这些现象的普遍存在,因而对信息披露理论的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信号传递理论。成绩优异的上市公司为了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等问题,都会积极的向外界进行信息的完全披露,使股票市场中的投资者能够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便能够较为准确地做出投资决策,上市公司也因此更易获得筹资、融资。
Spence在对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不对称进行分析时,认为应聘者可利用有效途径传递给雇主自己是优秀的信息,这种方法就叫做信号的传递。Stephen把信息传递引申应用到公司财务研究领域,他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本身就体现出一种价值的信息,可以折射出优质公司的盈利能力,所以业绩好的公司会选择更多地向外部投资者传递资本状况的信息,对于投资者去区分不同经营业绩的公司有很大的帮助。
Grossman和Stiglitz指出,如果交易商釆取的行为带有竞争性,就会使竞争过程中形成的价格体现出大量的信息内容,以至于在均衡状态时,价格把所有私人信息暴露给不知情的交易商。
信号理论对于上市公司自愿性地向股票市场披露自己信息的原因做出了很好的解释,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监管及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也愿意积极的披露自己的相关信息,根本原因就在于,当面对不断增加的上市公司带来的竞争压力时,拥有资本就意味能够取得成功。
而资本是稀缺资源,上市公司之间为了能够争夺到这些有限的资本资源,就很有必要进行积极的信息传递。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一方面,上市公司良好的财务报告声誉,通过经营状态较好这种信号的传递,可以使公司信誉度得到认可,企业融资、筹资能力因而提高;
另一方面,大量相关信息披露后,投资者根据得到的信号掌握到了上市公司更为详尽的真实情况,不确定内容就会减少,投资者可能会面临的投资风险也随之降低,因此投资者对该公司股票预期的回报率也不会像高风险时那样高;
再者,上市公司的价值也会随着自身披露信息的增多而有所提升,因为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可以消除投资者对公司秘密的猜疑,没有了内幕秘密,更加使得投资者确定了公司前景,更加放心的进行投资。当股票市场整体面临诚信危机时,信誉良好的上市公司更加有动力对自己的经营成果通过自愿性信息披露让投资者了解,不仅可以展示公司强大的经营实力,还可以维护自身形象和知名度。
正是因为信号传递具有这些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功能,所以对业绩不好的公司也产生了相应的压力效果,即沉默往往意味着坏消息,所以,出于自身长远发展的考虑,业绩好的上市公司就会主动地、尽可能多地对其相关信息进行披露,另一方,业绩一般的上市公司为了标榜自身形象,避免被投资者发现业绩差的现实状况,也更需要主动传递出自己的信息。
信息不对称理论。信息不对称,最早是由Akerlof界定了这个概念,他认为市场上的交易双方在对信息的获取及理解方面是存在差异的,交易一方占有先机往往是由于其拥有着较多甚至完全信息,而交易另一方处于劣势地位可能是由于拥有较少甚至不完全的信息所导致。这样,就会对股票市场的资本运行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随之,学术界出现很多学者对信息不对称理论进行了研究和发展。例如Stiglitz、Akeriof和Spence三位美国经济学家,对“以不对称信息进行市场分析”研究做出了杰出贡献,由此在2001年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

在股票市场中,由信息不对称导致信息在不同交易主体之间的不均匀分布状态是普遍存在的,分别可以从内容和时间上进行区分。从内容上来看,一种是由于参与者采取的不同行动所引起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对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研究形成了隐藏行动模型,具体指的是投资委托人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对代理人的行动及决策状态无法了解。
举例来说,虽然上市公司的经营结果可以通过某种渠道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可是却不了解这种结果岀现具体的原因,也就是说结果的出现是由于管理层努力经营,还是由于其他因素所导致的,投资者不就无从知晓了。
所以,管理层可以利用这个空子来隐藏高风险的可能而采取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动,因为如果投资者意识到管理者的高风险决策时很可能会退出投资,那样会不利于股票市场的资本配置;另一种是隐藏引起的信息不对称,这种研究为隐藏知识模型,具体内容是指虽然投资者对代理人的行动有所了解,但对代理人的自然选择状态却不能掌握清楚。从时间上来看,可以分为事前及事后的信息不对称两种。
事前信息不对称指的是在投资者进行签约行为发生之前岀现的信息不对称,这种情况的后果就是容易产生逆向选择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外部投资者将资本投入到股票市场后,由于代理人行使投资决策权,这种信息不对称就可能导致代理人做出不利于投资者的决策,致使投资人利益受损。共有三种易产生逆向选择的不对称情况:投资者之间、代理人与投资者之间及政府与公司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
从微观市场结构理论视角探讨的信息不对称,指的是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事后信息不对称指的是在同参与者签约之后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后果是易产生道德风险问题。
可见,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资本市场中较多的知情交易商是导致信息产生损失的根本原因,尤其是参与所有交易的做市商,他们知道有些交易商比自己拥有更多信息,因此当知情交易商获知股票价位过低时就买进,过高时就卖岀。
再者,知情交易商同做市商有所区别,他们可以选择不进行交易,而做市商必须通过报出一定价格进行交易,所以做市商通过与不知情交易商交易的利润来弥补亏损,这些利润就来自于买卖价差。由此看来,一般用买卖价差来衡量人为因素所产生的对信息不对称程度影响的水平,买卖价差越大体现出信息不对称程度越严重。
进一步看来,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问题,也是影响投资者决策产生的重要原因,进而影响股票价格及预期投资收益水平,最终使股票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了优化或降低,所以股票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影响深远,应加强关注并不断提高股票市场的信息透明度。
产权理论。产权理论是在美国学者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的,在之后的五十多年经过了众多学者们不断的研究及发展。产权理论中,产权指的是一种对相关财产拥有权利的约束,其中包括对相关财产的归属、占有、支配及使用等多种权利。

这里所说的产权制度是对于产权的界定、运作、保护等做出的体制安排及相关法律规定的统称。它是以产权为中心展开,对某种财产关系进行合理有效地调节及组合的制度。
从产权的角度来看,当资源为稀缺的且必须为利益各方所用时,竞争就是获取信息资源的唯一手段。但是对于信息的披露需要一定的成本,一般情况下,由此带来的成本是由信息的提供方承担,而信息需求方不但不承受成本,却享有其所带来的收益,这样矛盾便产生了。信息供给方与需求方利益存在矛盾,就会导致信息质量难以保证。所以,信息产权的归属权是否明确是解决矛盾的关键所在。
与企业利益相关的方面,应对企业的经营情况拥有知情权,对企业会计信息应充分了解。根据科斯第二定理所述,当交易费用一定时,权力应分配给能够带来更多产值的一方,由此可以判断,企业管理层应享有信息产权的归属。明确了所有权之后,在此基础上双方订立契约关系,信息披露就成为必然的条件。
结语
通过对信息的披露,企业产权主体利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进而产权结构和产权关系能够有效地反映,企业信息披露的责任会因为产权制度的存在而不被免除,从而,信息披露在产权制度下成为一种必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