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丨“一带一路”投融资专业报告,第三章来啦!

核心提示本文共8484字,预计阅读时间20分钟。划重点: 《融合投融资规则 促进“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重点研究了“一带一路”投融资规则、促进包容性发展、助力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今天为您提供第三章内容,请查收!11月6日,《融合投融资规则 促

本文共8484字,预计阅读时间20分钟。

划重点: 《融合投融资规则 促进“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重点研究了“一带一路”投融资规则、促进包容性发展、助力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今天为您提供第三章内容,请查收!

11月6日,《融合投融资规则 促进“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一带一路”经济发展报告》正式对外发布。该报告由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撰写。

第三章将分析东南亚作为“一带一路”投资流量较大的地区所具有的投资趋势和全景,展示了该地区投资和融资活动的动态。随后将对所涉及的风险和挑战进行分析,并说明主要融资机制。

报告第三章目录如下:

第 3 章 东南亚地区投融资分析

3.1 东南亚投融资趋势及背景

3.1.1 东南亚外商直接投资概况

3.1.2 东南亚国家营商环境

3.1.3 东南亚社会、政治和法律环境

3.2 东南亚投融资面临的挑战和风险

3.2.1 银行业的开放水平

3.2.2 担保体系

3.2.3 争议的解决和仲裁机制

3.2.4 外汇管制条例

3.3 东南亚可持续投融资的经典案例

3.3.1 马来西亚槟城第二跨海大桥

3.3.2 老挝南瓯江流域梯级水电开发项目

第3章东南亚地区投融资分析

如前一章所述,“一带一路”倡议对于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发展具有巨大影响。该倡议在过去六年中调动了大量资金和资源,一些地区和国家在参与该倡议各项活动、促进贸易、投资及与其他国家的经济联系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区域和国家特征,包括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和治理质量以及经济条件等,有助于解释不同地区和国家的资金分配和投资吸引力的差异变化,还有助于解释与投资和融资相关的风险问题。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开始对接、审查改进并最终协调用于指导“一带一路”投融资活动的规则和原则之前,利益相关方必须了解各国的特征和国情及其伴随的风险和机遇。

本章将分析东南亚作为“一带一路”投资流量较大的地区所具有的投资趋势和全景,展示了该地区投资和融资活动的动态。随后将对所涉及的风险和挑战进行分析,并说明主要融资机制。

3.1 东南亚投融资趋势及背景

3.1.1东南亚外商直接投资概况

东南亚地区人口超过6亿,名义GDP已超过2.70万亿美元,正在迅速成为亚洲主要的经济力量和全球增长推动力。根据摩根大通的分析,按照目前的增长率,到2030年,东南亚将成为仅次于欧盟、美国和中国的全球第四大市场,这得益于受过良好教育的劳动力、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有利的地理位置。作为国际投资的热点之一,近年来东南亚的外商直接投资稳步增长。基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外商直接投资流动的国别数据,图3-1显示了流入东南亚的外商直接投资从1990年至2017年的变化情况。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中国在东南亚的投资有所增加,预计还将持续增长。尽管2017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体增速放缓,但对东南亚11国的投资有所扩大,投资额为141亿美元,同比增长37%,占中国直接投资总额的8.9%,占中国对亚洲对外直接投资的12.8%。截至2017年底,中国在东南亚的直接投资存量已超过890亿美元,相当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在亚洲的7.8%和全球的4.9%。

截至2017年底,在东南亚的产业结构方面,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租赁商业服务业排名第一,主要集中在新加坡。制造业累计156亿美元,主要在印度尼西亚、泰国和越南。

就2017年投资流量目的地而言,新加坡排名第一,金额为63.2亿美元,同比增加一倍,占当年中国向东南亚投资总额的44.8%,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马来西亚排名第二,金额达17.22亿美元,占12.2%,主要领域是制造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印度尼西亚排名第三,金额为16.82亿美元,占11.9%,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电力、热力、天然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方面。

3.1.2东南亚国家营商环境

由于政治制度、经济政策和文化的差异,每个东南亚国家的商业环境特点都十分鲜明。基于营商环境指数,如图3-4和图3-5所示,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在接受调查的190个国家中排名较高,而该地区的其他国家则排在中间或较低位置,但实际上有些名较低的国家在特定指标中表现可能较好。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基础设施投资环境有显著改善。新加坡政府正在寻求私人机构投资者对基础设施投资,而不是继续依赖公共支出。马来西亚出现了一些投资风险,包括货币对美元的贬值以及高层腐败丑闻,推迟了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

根据北京大学东盟国家研究中心与走出去智库《中国-东盟贸易投资指数报告》的持续跟踪,泰国通过一系列投资促进国内基础设施的快速改善,成为最重要的投资目的地之一。由于电力短缺和缺乏化石燃料,泰国政府希望开发替代能源。印度尼西亚希望通过改善道路和港口等交通设施以及发电和电信设施,吸引更多投资同时基础设施本身的巨大投资缺口也为外资进入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中国对雅加达-万隆高速铁路的投资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开端。越南的基础设施水平低于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特别是在道路、机场、电力供应和固定通信领域。近年来,越南政府开始投入更多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约占GDP的5.7%,这在所有东南亚国家中是最高的。

表3-1和表3-2说明了东南亚各国在人口、经济规模、金融部门发展和债务指标方面的巨大差距。就经济规模而言,印度尼西亚的国内生产总值是文莱的95倍,但文莱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印度尼西亚的6.42倍。在产业方面,经济发展较为成熟的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等主要经济体对消费品、零售和服务业的影响较大,而经济欠发达的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等国则重点关注农业和制造业。

一些东南亚国家在一定程度上面临政府债务问题,特别是老挝、马来西亚、柬埔寨、越南和泰国,近年加大了基础设施投资,增加了政府债务水平。与此同时,该区域一些国家通货膨胀问题在过去十年中没有明显改善,部分原因是国际粮食和石油价格上涨以及国际资本流入,这个问题在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国比较严重。

3.1.3东南亚社会、政治和法律环境

近年来,东南亚地区的法律和政治环境更加稳定,通过遵守国内法和国际投资协定改善了法律环境,加强了产权保护,但仍然面临一些政策障碍和法律挑战。在此背景下,贷方需要确保在现任领导层之外为其融资赢得广泛的支持,否则会对已签订的协议带来不确定性。例如,马来西亚新政府要求修改由其前任签署的“一带一路”倡议合作协议,因为他们认为政府承担了过重的债务。再比如,就昆明至新加坡铁路的老挝部分,该项目的估计建设成本占老挝国民生产总值的近40%。投资额巨大的项目符合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要求,获得广泛政治和民意的支持非常重要。

据世界银行报告,完成东南亚国家所有进口程序大约需要18天,而G7国家不到10天。法律方面,在11个东南亚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有两个基于普通法,六个基于民法,其余三个是混合法律制度。这种法律制度的变化可能对东南亚国家之间的联通性构成挑战,特别是当一个项目需要跨越司法管辖区时。世界银行治理指标,涉及腐败、政治稳定与无暴力程度、法治、控制和监管质量等四个要素,为评估特定国家和地区治理水平提供了实用方法。图3-6显示了该地区的东南亚11个国家的治理指标排名。

3.2东南亚投融资面临的挑战和风险

东南亚国家在经济发展、经济政策协调、金融市场发展、基础设施融资和建设、立法和执法方面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多样性可能会给投资和融资活动带来风险与挑战,特别是相互关联的项目。以东南亚国内立法和法规为例,本节回顾了四个法律领域的挑战和风险,即银行业开放、担保体系、争议解决和仲裁以及外汇管制。该分析强调了在进行充分和切实可行的协调和磋商之前,应考虑国家法律体系、宏观经济环境、税收、外汇等相关的多维风险对“一带一路”投融资活动的重要影响。

3.2.1银行业的开放水平

银行业开放度是一个国家整体金融开放的重要方面,不仅与金融创新、区域或全球一体化及经济增长有关,还与投融资风险有关。更开放的金融市场有助于提高金融中介的效率并降低融资成本,封闭的银行业往往会对风险分担和资金的可用性产生负面影响,这两者对外国投资者都很重要。银行牌照是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开展银行业务的共同先决条件,而在东南亚建立银行还存在其他挑战。

首先,对外国资本的限制仍然存在。在马来西亚,外资不得超过金融机构资本的40%,通过收购也只能最多持有国内银行49%的股份。2014年以前菲律宾银行也有60%的外国所有权上限,这一年国会法案取消了所有权上限,以帮助该国加深与其他东盟经济体的经济一体化。1999年早些时候,新加坡的银行业改革取消了对外资只能占当地银行40%股权的限制。

其次,业务范围有局限。在老挝,外国银行可以申请开设代理机构或代表处但经批准的代理机构或代表处只允许与其外国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客户联系,不能涉及任何银行或类似业务。同样,在缅甸,获得营业执照的外国银行只能作为联系机构,在与当地银行建立合资企业之前不得开展其他银行业务。缅甸中央银行已向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和曼谷银行在内的13家外国银行授予临时营业执照以开设分行,但他们只能向外国公司提供贷款。

再次,进入东南亚的投资者和银行受到不同的运营限制。例如,泰国的外国银行只允许设立20个分支机构和20个自动柜员机。在马来西亚,中央银行要求外国银行的员工至少有30%是马来西亚人。

3.2.2担保体系

大多数东南亚国家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成员,该机构帮助外国投资者进入新兴市场并保护他们免受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和非商业风险影响。MIGA成员可以在此平台下开展透明、互通、全面的知识共享,利用五种非商业风险应对潜在风险。担保可为投资者提供政治风险保险和财务责任不履行险,尤其是在防止被征收、战争与内乱、货币不可兑换和汇出限制等方面。这有助于新兴国家吸引投资,使投资者在条款和条件改善的情况下获得更多融资机会,并在总体上促进外商直接投资。

在柬埔寨,《特许权法》列出的基础设施项目,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依照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的相关程序获得主权担保。在泰国,主权担保申请不仅受《担保法》和相关程序的约束,还需要经过泰国财政部审查。

对于抵押品,外国银行获得当地担保权益有限制或禁止性的规定。在一些特殊的行业,如重要的国家矿产资源,外国银行则不允许获得担保权益。此外,对可用作担保的财产类型也有限制。例如,越南的土地、投资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持有经营牌照的境内银行或境外银行的越南分支机构才被允许在不动产上设置抵押,因此一家未在当地设分支机构的境外银行不能直接在越南境内的不动产上设置担保。

3.2.3争议的解决和仲裁机制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又称《纽约公约》,于1958年在联合国国际商业仲裁会议上通过,被视为国际仲裁的基本工具。该公约要求外国和非国内仲裁裁决不会受到区别对待,并要求各缔约国确保这类裁决在其法域内同国内裁决一样得到承认并普遍能够强制执行。虽然几乎所有东南亚国家都承认并执行了《纽约公约》,但国际商业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持续增加,再加上东南亚国家不同的法律环境,对有效执行公约构成一定挑战。展望未来,东南亚国家法院如何回应有关投资和融资纠纷的国际仲裁裁决,将对投资者及其在该地区的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东南亚部分国家的国内仲裁和争议解决机制会给这个问题增加一层复杂性。例如,印度尼西亚是《纽约公约》的缔约国,但是其他缔约国的外国仲裁裁决必须在雅加达中央地方法院的适当命令下才能在印度尼西亚强制执行。如果印度尼西亚政府是外国仲裁裁决的一方,则执行令必须由印度尼西亚最高法院签发。在新加坡,国内仲裁法是对国际仲裁法的补充,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是新加坡唯一的仲裁机构。泰国的法律制度允许当事人在法庭外进行仲裁,这是一种与法庭审理相平行的民事和商业纠纷解决途径。由于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适用的仲裁规则,因此该仲裁方式已成为解决争议的最常用方法。

3.2.4外汇管制条例

外汇管制限制当地货币和外汇的自由兑换,有助于政府稳定其货币价值,然而这种限制对融资和投资活动构成了挑战,不利于吸引外国投资者,也限制国内投资者到国外寻求投资机会。

例如,柬埔寨法律未对项目资金注入或汇出本息施加限制,但所有这些行动必须由在柬埔寨永久设立的各个银行作为中间商进行操作。在老挝,外汇开支结算需要由老挝国家银行批准的商业银行或外汇兑换点兑换成当地货币。外国投资项目的利润可以在税后通过商业银行账户汇往国外,但需要按照老挝国家银行批准分批转账。在越南,如果企业账户仍有前一年的累计亏损,投资者不得将投资回报汇出。

一些东南亚国家的法律允许其政府在特殊时期暂时限制资本外流。例如,若发生外币危机,柬埔寨中央银行可以发布一份最长有效期为3个月的条例,暂停居民持有外币的权利。泰国央行也可以在外汇状况不佳的条件下限制外汇的汇出。

3.3东南亚可持续投融资的经典案例

3.3.1马来西亚槟城第二跨海大桥

马来西亚槟城第二跨海大桥,也被称为槟城第二大桥,创造了该地区最长的跨海大桥新记录,获得2015年英国土木工程学院布鲁内尔大奖和2016年中国“鲁班奖”。该项目投资15亿美元,严格执行科技创新标准,不仅提高了项目的盈利能力,而且有助于保护施工区域的生态平衡。

Ⅰ.经济可持续

该项目采用了大量新兴技术,在提高盈利能力的同时降低了整体运营成本。例如,使用高阻尼橡胶轴承将工程成本降低4900万美元,同时也促进了当地橡胶工业的发展。在当地采购钢铁和混凝土等项目所需的材料,占项目采购总量的31%。承包商与当地企业合作进行科研、设计咨询和施工,促进当地工业进一步发展,并为当地社区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槟城第二大桥项目已产生超过1700万美元的税收收入,在金融危机期间缓解了当地经济困难。

Ⅱ.质量控制

承包商确保该项目的30%实行本地化管理,并组织了30多个本地培训课程。面向外国和本地员工建立了符合企业标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当地质量经理负责日常质量安全检查和监督。在质量控制方面,该项目根据英国道路和桥梁设计手册开发,分段箱梁桥的组装、防震与防撞的质量控制遵循国内工程项目结构设计普遍使用的欧盟标准,或者遵循美国国家公路和运输协会的标准。为有效避免项目质量问题,项目部编制了“施工质量失效目录”,建立了针对性的预防系统。

Ⅲ.环境可持续

马来西亚有超过15项同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了遵守法律并满足政府和项目业主的期望,承包商实施了各种环境保护计划,并支持有效的政府监督。例如,在水污染防治和质量控制方面,项目总经理在施工区周围设置了18个水质监测点,在泥浆运输区周围设置了4个水质监测点,并在泥浆倾倒区周围设置了4个水质监测点,以监测桥梁对周围海域的影响。每个监测点都有独立的环境保护部门每个月采集三个不同深度的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并每年两次使用卫星数据分析悬浮固体。除聘请当地环保工程师调查当地野生物种外,该项目还监测施工现场的污水和噪声水平,并在指定区域进行疏浚作业。经过近四年的连续监测,不仅污染水平保持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还发现当地的海洋生物多样性有所增加。

Ⅳ.治理可持续

承包商将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治理作为其战略规划和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执行理事会起草了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后评估工作和相关执行职能的计划。董事会成员先后批准了社会责任和可持续治理的整体计划。此外,公司建立了一个涵盖社会责任和可持续性相关内容的评估体系,将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纳入了海外机构年度绩效评估。同时,该项目也作为其母公司中交建整体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案例。

Ⅴ.应急管理可持续

项目指挥部制定并发布了12项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媒体应对和突发事件处置”、“防止恐怖暴乱应急预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承包商的海外机构和项目部门基于应急计划和当地情况,起草了自己的应急方案。2012年4月,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发生8.6级地震,导致海啸预警,严重影响了第二条槟城大桥的建设进展。大桥项目部门立即执行应急计划,暂停现场施工,组织施工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密切监控海啸预警。

3.3.2老挝南瓯江流域梯级水电开发项目

Ⅰ.项目概况

南瓯江流域梯级水电开发项目是老挝政府授权外国公司开发整条河流水能资源的第一个案例。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7.2万千瓦。2016年4月,一期项目的全部机组提前投产发电。

Ⅱ.融资条件

为了支持该项目,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坚持开发性金融理念,从项目的早期介入,为后期顺利融资创造条件。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积极参与项目的顶层设计,确定项目的切入点,拜访项目业主及相关政府部门,分析老挝及周边国家电力市场情况,为政策制定者提供数据支撑。2011年4月20日国家开发银行与项目实施方中国电建签署了《南瓯江项目融资合作协议》。

在满足有限追索的前提下,为项目融资提供了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当地条件和一期、二期项目特点,因地制宜调整了风险缓解措施。项目一期采用BOT模式,借款人为南瓯江流域水电有限公司老挝南瓯江流域发电有限公司。此外,在2016年,由国家开发银行牵头的银团承诺为该项目提供中长期外汇贷款,贷款期限为20年。这有助于整合不同金融机构的资源,确保为项目建设提供大量长期资金,并分散参与银行贷款风险。

Ⅲ.社会与环境影响

南瓯江水电项目的开发尊重“绿色”和“科学发展”理念,增强了项目的社会责任性。项目推进方也强调他们作为“全球绿色清洁能源的开发者”、“能够以经济和社会责任方式行事的股东”以及“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多元文化融合的推动者”等重要角色。为了建设一个高质量的水电站,给受项目影响的社区创造宜居空间,项目开发团队完全尊重“保证当地居民的安置、耕地的淹没程度以及项目的整体环境影响最小化”原则。根据这一原则,项目为2300多个家庭的搬迁建造了23个新村,能够重新安置12600多名当地居民。此外,还开展了大量工作,以提高新建基础设施的质量,并启动支持当地居民生计的举措,例如南瓯江项目共创造了8000多个工作岗位并做了相关技能培训。一些组织也配合支持重新安置的家庭。这些举措的投资总额达1亿美元。如果不加以控制,大坝建设可能会导致土地流失和影响生物多样性,而该项目的施工方在不同阶段满足了老挝开发绿色能源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该项目还支持老挝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实现电力出口,并为老挝部分最贫困的家庭提供电力,为“一带一路”伙伴国家的其他水电项目树立了榜样。

Ⅳ.创新方式和可借鉴模式

项目采用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允许调整风险缓解措施,使融资结构与项目风险相匹配,有效防控市场及原材料风险。

项目风险分担机制的第一级称为“PPA照付不议”条款。在特许经营协议和购电协议谈判期间,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电建和lectricité du Laos就“照付不议”购电条款达成协议。因此,EDL将购买所有产出的电力并按协议电价支付电费,形成防控市场风险分担机制的第一级。

作为风险分配机制的第二个层面,老挝政府的承诺函统一就PPA售电条款EDL的履约提供财政担保。

中信保提供的海外投资保险是第三级。一期、二期项目除投保中信保海外投资险、政治险外,还就CA、PPA关键条款投保违约险。

股东的支持构成了风险分担机制的最后一级。虽然项目和市场风险可以通过上述风险分担机制来控制,但仍存在来水风险和赔付流动性风险。为防止这类风险敞口,国家开发银行获得了股东的支持,由电建股份出具了额度可动态恢复的一年期还本付息流动性支持方案。

Ⅴ.项目意义

虽然电力开发项目理论上可以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但对于大多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而言,建设周期很长,收入有限,市场化程度一般不高。因此,金融机构应充分分析项目所在国的市场趋势和投资环境,积极探索和培育优质项目,搭建项目推进机制,促进项目融资条件完善,以优质金融资源支持项目所在国经济的长期增长。

在项目开发的早期阶段,金融机构通过积极参与特许权协议和购电协议的商务谈判,一方面了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所包含的权益,另一方面维护协议涉及的项目融资有关利益。在此基础上,分析考虑协议内容、借款人实力、项目建设情况、市场分析等因素,综合考虑合同签订及贷后环节可操作性等问题,设计系统的、符合项目实情、贷后可落实的信用结构,有效防范风险。

后续内容将陆续发布,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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