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成都市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准入门槛缺失

从成都市P2P网贷发展现状可以看出,从2017年至2019年,P2P网贷平台的成交量出现断崖式下降,网贷平台数量逐年减少,但问题平台每年还在暴露,有的平台出现延期兑付、停止经营、甚至刑侦介入。据了解,创办一家P2P公司的办理流程其实和普通公司没有太大差别,只是多了一个计算机软件的专项审批,和去通信管理部门备案,就可以正常开展业务,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时,客观存在不验资或分多次验资的情况,而且每次验资完成后,资金还是会回流给客户,在完成正常的执照办理和备案后,就可以进行网站平台的搭建了,根据调查了解,市面上承接网站搭建的企业很多,价格层次不齐,需要资料也略有不同,有些小公司存只需要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花费5至10万元就能完成。
P2P网贷平台相比传统的小额信贷公司其本质并无区别,根据规定,小额信贷公司的放款金额最多不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5倍,而P2P网贷平台却没有明确的政策要求,导致其疯狂开展贷款业务,进行野蛮扩张。统计发现,很多P2P网贷平台的成交额甚至是其注册资本的几十倍,从每年问题平台的数量以及出现倒闭或跑路的时间上可以看出,成都市P2P网贷平台的门槛缺失,其平台定位和普通的公司一样,只需获取经营证照即可开展业务,而没有监管机构颁发的针对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授权或许可,有的小规模P2P网贷平台甚至只是几个人的“草根”班子,组织架构缺失,根本无法认知风险和应对风险。
监管形式落后
互联网金融本质还是金融,还是以资金融通和信用中介作为基本属性,但互联网金融相对于传统金融而言,其交易规模已经远超传统金融。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针对成都市传统金融业的检查,大多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的方式,非现场检查主要以传统金融机构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提前报送数据的形式实现。
而面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经营模式、风险控制、交易规模都存在较大差异,同时互联网金融成本低、效率高、覆盖广、发展快、风险大的特点,导致其需要检查的内容众多,数据量庞大,虽然有一部分数据可以通过监管机构监测获取,但绝大部分数据都需要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鉴于现在互联网金融机构自身信息化水平都不高,对于其报送数据的质量、数据的可靠性、数据的真实性监管机构很难判别,剩余的稽查内容则需要监管机构上门核查,花费的时间和沟通成本较高高,同时时效性差。
监管职责不清
目前,成都市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还是采用的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即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负责网络借贷、互联网保险业务,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负责互联网众筹和股权融资,从成都市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部门职责可以看出,虽然较之以前P2P网络借贷从三无状态变成由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监管,但面对互联网金融业务范围广,交叉性强,金融产品组合复杂的情况,例如一些大型互联网平台,其集成了支付业务、基金业务、保险业务,有些互联网金融产品会涉及多种业务,在监管过程中就会出现跨机构监管的现象,一旦出现跨机构的现象,就会导致监管机构之间沟通成本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的情况,甚至会造成监管职责真空地带,出现监管死角的现象。
二、
成都市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成因分析

协同监管缺乏效率性
虽然成都市新的监管格局已经产生,也明确了三无P2P网络借贷的监管主体部门,但在成都市依然明确使用分业监管的模式,用分业监管的模式去监管互联网金融混业经营的模式,会产生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跨机构监管,成都市的监管部门按照各自分工有独立的监管范围,一旦监管内容超出自己的监管范围,则会移送相应的监管机构处置或征求意见,但在实际的互联网金融活动中,这种情况时有发生,而且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发生的频率会越来越高,一旦监管部门实施监管,就会出现跨机构监管的现象,就会增加沟通成本,监管成本,影响监管效率,甚至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可能会造成监管不力,或监管死角。
同时给互联网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可能造成不良体验,阻碍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于跨机构监管的现象,像余额宝、京东小金库都会存在,面对这个互联网金融交易场景,其中涉及第三方支付交易京东金融受人民银行监管、资金流向京东小金后,其本身是一种货币基金,而货币基金的资金又停留在银行账户中,所以一旦出现风险事件,造成无法交割或无法提款,所会导致多监管机构协同监管。
监管的制度尚不完善
伴随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依托于互联技术的互联网金融同样在快速发展,面对互联网金融的产品创新,科技创新,成都市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规章制度已经无法全部覆盖,这就造成有部分互联网金融产业处于无监管状态,P2P行业尤为突出。回顾成都市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过程,监管机构在面对互联网金融新业务,互联网金融新风险时往往应对不足,以至于前期审核业务未发现金融风险,等到风险已经形成时,采取简单粗暴的“一刀切”的方式终止该业务,以这种方式来化解风险。
但值得思考的是,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因为监管的制度存在缺失,不完善,使得使监管机构在实施监管过程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无法通过指导互联网金融机构提前规避,化解金融风险,通过这种“一刀切”的方式不仅给成都市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损失,也阻碍了成都市金融科技创新的步伐。
在当前形势下,只有成都市监管机构不断的去更新监管制度,完善监管制度,提升制度更新的速度,让制度能够适应当下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形势,同时建立有效畅通的反馈通道,才能让监管机构有法可依,面对金融风险时能够区分对待,对于实质风险可控,监管规定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况,监管机构就应该以保障业务发展为前提,适当的放宽,并及时反馈进行制度修订,对于确实存在实质风险,就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勒令其暂停业务。
监管原则与实际情况相背离

针对P2P网络借贷,2016年按照成都市监管机构要求,平台机构需开立第三方存管,其目的是为了将平台自由资金和客户资金区分,从而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一般都是由银行承担第三方存管账户资金的托管工作。根据网贷之家统计,2017年年末成都市正常运营的平台43家,根据互联网不完全统计,其中只有2家平台与银行签订了第三方存管协议,占P2P网贷平台数量的4%,由此可以看出,大部分P2P网贷平台还未执行开立第三方存管的监管要求,平台的自有资金仍然和客户的资金混淆使用,使客户的资金承受风险。
针对第三方支付,按照成都市监管机构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与多家商业银行签订开立备付金专用账号,同时第三方支付机构跨行付款只能从存管银行的备付金账号里流出经过银联转入他行账户,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跨行付款业务逐渐跨过银联,直接与银行实现对接,资金直接从支付机构流入银行端,不经过银联,这就导致了监管机构无法获取交易数据,无法掌控资金流向,形成巨大的安全隐患。
专业监管人才匮乏
随着互联网金融进入国家规划发展方向中,更多的经济产业都需要互联网金融来支撑发展,在现在这个数字时代,人才是最稀缺的资源,而互联网金融又需要IT+金融+市场的高度复合型人才,可见选择面相当狭窄。根据领英发布的《2016年中国互联网金融人才白皮书》显示,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分布相对比较分散,排名前五的城市依次为上海、北京、杭州、广州、成都,与排名靠前的其他城市相比,成都还有不小差距,在加上人才缺口,可见成都市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还是比较匮乏。
同时,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部门,即一委一行两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都属于政府部门,编制较少,同时对学历,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导致有部分互联网金融人才被挡道门外,同时由于工作性质,监管部门内部人员流动较少,监管人才接触前沿技术和感知市场变化相对比较滞后,所以监管人才就更不可能比他们更了解互联网金融行业和技术,这也是导致互联网金融监管人才匮乏的一个重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