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闲置固定资产的价格和潜在收益的研究具有哪些实际意义

核心提示理论上说,任何资源若发生闲置均能形成闲置资源。瓦尔拉斯认为闲置资源是指资源没有达到整体的均衡状态,这一说法隐含了两个前提:一是资源的绝对量没有改变;二是资源没有达到充分利用。闲置资源的概念很早就存在,但是大部分都是站在企业或者集体视角界定其

理论上说,任何资源若发生闲置均能形成闲置资源。瓦尔拉斯认为闲置资源是指资源没有达到整体的均衡状态,这一说法隐含了两个前提:一是资源的绝对量没有改变;二是资源没有达到充分利用。闲置资源的概念很早就存在,但是大部分都是站在企业或者集体视角界定其内涵,认为闲置资源是指超出实际生产需要而保存在企业或组织内部的,并且可以用于重新规划部署或者改造的资源,比如闲置人力、闲置机器设备等,这些闲置资源由于丧失了直接劳动价值而成为了沉没成本。

从字面意思来看,一般情况下的闲置资源内涵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闲置”,即所有者已经利用其满足了自身效用;另一部分是“资源”,即仍然具有剩余的使用价值,具有潜在的价值创造能力。认为,一般情况下的闲置资源是指在使用过程中未被充分利用,且具有剩余使用价值的资源。共享经济的出现提供了闲置资源发挥剩余使用价值的新渠道,与以往相比,共享经济中闲置资源的内涵发生了如下变化:第一,形式更加形式多样。

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共享经济正在不断渗透各个行业领域,现如今闲置资源的形式早已不再局限于机器设备、汽车、房屋等有形资源,人们逐渐意识到个人技能、空闲时间等无形资源也能够演变成共享经济的交易对象,此时闲置资源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扩张,由以往大众理念中的有形资源,扩展到包括多种无形资源的形式。第二,交易过程中不变更其所有权。以往闲置资源继续发挥剩余使用价值的方法不仅包括将资源租赁给他人,还包括直接出售其所有权,而在共享经济中,闲置资源仅被交易了使用权,而其所有权不发生变更。

第三,交易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上。共享交易平台出现之前,人们进行闲置资源使用权的交易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交易风险等因素将导致交易成本较高,而共享经济的优势之一就在于共享交易平台使得闲置资源能够触达更多的需求者,不仅将海量的闲置资源整合在一起,而且还能够根据消费者的需求进行精准匹配,降低了交易的风险,使得闲置资源使用权的交易更易实现,因此,在共享经济中,闲置资源使用权的交易都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上。闲置资源的概念由来已久,并非仅存在于共享经济中,需要对不同情形下闲置资源的内涵进行辨析,以免出现概念混淆的情况。

在共享经济中,互联网平台起到一个沟通渠道的作用并提供担保机制,闲置资源所有者能够在互联网平台上对接使用者,让渡资源的使用权并获得相应的收益,平台存在的意义之一在于将海量的闲置资源汇集起来,让供需双方的交易变得更加可行,并且能够达到一定的组织化与规模化,因此这里闲置资源的内涵包括所有权的不变性、分布的分散性、以及价值的再创造性。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较为相似,两者的交易对象均未发生所有权的变动,并且能够由多个使用者使用,因此有学者提出,可以将共享经济看作是互联网时代特有的网络租赁模式,是信息不对称降低后出现的网络租赁合约安排。

但是在租赁经济中,作为企业的租赁公司往往发挥着重要作用,租赁公司的业务大多从B端出发,此时闲置资源的内涵就是租赁公司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的生产资料之一,是以盈利而不是以共享为初始目的生产出来的资源,并且闲置资源的分布并非像共享经济中分散,而是相对集中,因此租赁经济中的闲置资源与共享经济中的有很大不同。二手经济中也存在的大量的闲置资源,并且也是二手经济的交易对象,与共享经济相似的是,这里的闲置资源的第一使用者均已利用其满足自身效用,并且资源本身仍然具有剩余的使用价值,但二手经济中闲置资源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从第一使用者转移到了第二使用者,这就是闲置资源在二手经济与共享经济中的区别所在。

经过以上分析可知,不同于一般情况下的闲置资源,共享经济中的闲置资源范围更广,且在不变更其所有权的前提下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交易,并且该资源最初被生产出来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共享。基于此,将共享经济中的闲置资源内涵界定为:在不以共享为初始目的且仅让渡使用权的前提下,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交易的、所有者已利用该资源满足了自身需求但仍具有剩余使用价值的资源。共享经济中闲置资源的广度已经远远超过传统意义上一般的闲置资源,随着共享经济的不断发展,闲置资源的范围也将得到持续的扩张,因此需要对其进行细致的分类。

传统经济市场上,产品的生产者一般是企业,消费者是居民,两者有各自清晰的社会分工,然而在共享经济市场上,生产者与消费者对应的群体界限变得模糊,两者往往可以互转身份,此时,生产者与消费者不再局限于特定群体,而是人人均可生产,人人均可消费。互联网平台在其中的作用功不可没,正是中间平台的出现,才大幅度降低了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共享经济活动才得以广泛地进行。事实上,共享经济是一种基于共同对等生产的经济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人们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合作,个人可以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兴趣自行分配任务。

对等经济的引入增加了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从而为社会规划者创造了一种帮助促进协作消费的隐性必要性。共享经济交易活动中的“对等生产”意味着参与者既可以作为生产者,也可以作为消费者,交易主体界限模糊,因此,有必要按照闲置资源的来源对其进行分类。对于来自企业的闲置资源,企业的财务报表可以为闲置资源的服务定价提供数据基础,能够较为准确地追溯到资源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并且其价值创造能力也较为明晰,在定价时,可以从成本导向的角度出发,但需注意的是,闲置资源已被企业利用,并满足了企业的需求,因此不能直接将传统的生产资料的定价方法用于此,需要结合闲置资源的特征对其进行调整。

对于来自居民的闲置资源,所有者将资源共享给他人获得的收益,与由于暂时放弃资源使用权而发生的损失之间存在一种平衡关系,这种关系可以作为闲置资源服务的定价依据。该类闲置资源原本可能是来自传统市场的用于消费的产品,也可能是个人具备的知识技能,对于这两类闲置资源应当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对于原本用于消费的闲置资源来说,由于闲置资源满足了所有者的自身使用需求,因此所有者参与共享经济并不会损失其效用,而在共享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成本,如顺风车司机需要支付一定的燃油费、承担汽车机械损耗造成的损失,并且暂时失去了对车上闲置座位的使用权等,因此需要充分考虑所有者的共享意愿及其对共享成本和潜在收益的预判情况;

知识技能类的闲置资源属于无形资源,其参与共享经济的成本很难衡量,这时可以从竞争导向入手,参照传统经济市场上同类服务产品的价格来对其进行合理定价。在共享经济市场中,无论是来自企业还是居民的闲置资源均既可用于生产,也可用于消费,因此在定价时还应当考虑到闲置资源的使用去向。对于用于生产的闲置资源,其价值创造能力的估计较为容易,可以通过其使用价值逆推出闲置资源的合理价格,而对于用于消费的闲置资源,可以参照传统市场上的同类消费品的价格,或是从需求者的效用入手制定价格。

容易发现,在来源于居民和企业的闲置资源中,均存在闲置固定资产,由于用于生产的闲置固定资产具有使用成本容易追溯、价值创造容易衡量等优势,因此对于其使用价格和潜在收益能力的测度路径也较为明晰。理论上未被充分利用的资源均有可能产生闲置。考虑到闲置资源来源广泛,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闲置资源分为以下四类:第一类是工具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生活类或生产类工具等,该类闲置资源一般是有形的;

第二类是闲置空间,包括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等;第三类是劳动力资源,来源于居民的劳动力资源包括提供出行、餐饮、家政等生活服务的能力,以及个人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储备与技能,通过雇佣、悬赏、计件等业务模式展开共享活动,来源于企业的劳动力资源是指由于行业淡季等因素,企业在满足自身生产需求之后剩余的闲置人力;第四类是生产能力,一般仅来源于企业,生产能力的共享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将不同企业间的闲置产能进行整合,从而实现生产供给方与产品需求方的有效对接。不同性质的闲置资源特征具有较大的差异,在进行交易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各不相同,从不同性质的闲置资源出发,能够更为细致地探讨不同类型资源的定价差异。

对于工具设备类闲置资源,按照其来源不同,来自居民的包括私家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榨汁机、电钻等家用小型机器设备以及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来源于企业的主要有货车等运输设备、办公场所的桌椅等办公设备,以及用于生产的各类机器设备。工具设备类的闲置资源一般都是有形的,因此共享交易的成本估计较为简便。在价值创造方面,需要区分生产类和生活类的闲置工具设备,生产类闲置工具设备可以参考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的运转特点,并结合共享经济的特征来定价,生活类的工具设备则可以将使用者能够获得的效用作为定价的依据。

需要强调的是,不论是来源于企业的闲置运输设备、闲置生产设备,还是来源于居民的闲置交通工具、闲置家用机器设备,均包含了闲置固定资产,其在工具设备类的闲置资源中占比较高,因此对于闲置固定资产的价格和潜在收益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来源于居民的闲置空间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闲置住宅,目前短租平台上的大多数房屋均属于居民的个人住宅,另一种是闲置停车位;来自于企业的闲置空间包括企业闲置的办公、仓储、生产等空间。对于住宅类的闲置空间,共享住宿平台的存在能够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撑,定价方法的选择范围较为广泛;

而对于闲置停车位、闲置办公空间等,其受众面相对较窄,数据获取难度较大,在定价方面,闲置空间的使用价格与使用时间长短紧密相关,需要聚焦“使用时间”这一因素。劳动力资源既可以来源与居民,也可以来源于企业。对于来源于企业的劳动力资源指的是生产周期变化等因素产生的闲置人力;对于来源于居民的劳动力资源包括个人能够提供的生活服务、知识技能服务等。国家信息中心自2017年来发布的共享经济发展报告中,知识技能、生活服务一直是两个单独的类别,考虑到这些资源均需依附个人主体,因此将其归入劳动力资源,但来源于居民的闲置劳动力将时间、精力用于个人生活和为他人提供服务之间存在一种博弈行为,且参与共享经济的成本难以量化,因此很难从成本的角度定价,可以考虑从弥补闲置资源提供者的损失来探讨资源价格。

与传统经济市场上的服务产品类似,劳动力资源能够为需求者创造一定的价值,但与之不同的是,共享经济打破了传统的一个员工只能对应一个雇主的雇佣关系,并且共享经济是按需消费,服务时长、频率均能够根据使用者的不同需求来调整,从而形成具有高度专业化和个性化的定制服务,因此在潜在收益的测度方面,劳动力资源的潜在收益能力应当与其提供服务的专业化程度以及时长密切相关。生产能力类的闲置资源主要来自于企业,其共享形式包括众包生产、业务协作,交易对象往往是多对多的生态产业圈,如阿里巴巴淘工厂、沈阳机床创新系统等。闲置产能具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进行价值创造过程中有充分的企业财务数据作为参考,因此该类闲置资源服务的定价应当以成本导向为主,参考历史时期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的过程,再结合共享交易可能会产生的费用来进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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