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预计11月15日开市!规则有哪些变化对市场有何影响利好哪些人来看专家解读

核心提示金融投资报记者 杨成万 陈雨禾10月30日晚间,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北交所主要制度规则和基本业务规则。这批规则的实施日期均为11月15日。在不少观点看来,这意味着北交所或将于11月15日开市,届时新三板市场精选层超过68家公司将

金融投资报记者 杨成万 陈雨禾

10月30日晚间,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北交所主要制度规则和基本业务规则。这批规则的实施日期均为11月15日。

在不少观点看来,这意味着北交所或将于11月15日开市,届时新三板市场精选层超过68家公司将全部平移进入北交所。

那么,随着北交所的正式亮相,对沪深交易所的资金分流情况怎样?对创业投资的股权进出通道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对实体经济范畴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为此,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的相关人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北交所主要制度规则发布

10月30日晚间,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再融资、持续监管三件规章以及相关的十一件规范性文件;同时,为做好制度衔接,进一步丰富全国股转系统融资工具,配套修改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两件规章,制定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可转债两件内容与格式准则。上述规章、规范性文件将于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证监会指出,上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连同北京证券交易所配套制定的自律规则,共同构建起一套能够与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和成长阶段相符合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度规则体系,充分体现错位、包容、灵活、普惠的市场特点。

从规则内容看,涵盖了发行融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从规则特点看,坚持市场化原则,突出交易所的主体责任,在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基础上,充分授权北京证券交易所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自律规则。

证监会还就《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共修订15处,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

一是调整制定依据。删除《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二是名称修订。将其中“全国股转公司”“精选层公司”修改为“北交所”“北交所上市公司”,将“转板上市”改为“转板”。三是明确上市时间计算。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请转板,应当已在北交所上市满一年,其在精选层挂牌时间和北交所上市时间可合并计算。四是股份限售安排。明确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后的股份限售期,原则上可以扣除在精选层和北交所已经限售的时间。五是对相关条文的内容作了适应性调整。

同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与审核4件基本业务规则及6件配套细则和指引,上述业务规则自11月15日起施行。

这4件基本业务规则包含上市规则和3件审核规则,即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再融资审核规则和重组审核规则。

本次发布的业务规则主要内容:公开发行并上市方面,总体平移精选层晋层标准作为上市条件,保持包容性和精准性。同时,落实注册制试点要求,明确了交易所审核与证监会注册的衔接分工,组建上市委员会。余股配售由“按时间优先”调整为“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缓解投资者集中申购压力。

上市公司融资并购方面,构建了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并行的多元化融资工具体系。在发行机制上明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需由证券公司保荐承销,明确了主承销商在发行定价、发售过程中的责任,同时引入了竞价发行机制。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方面,制度要求与现行上市公司主要监管安排接轨,不再实行主办券商制度,由保荐机构履行规定期限的持续督导;同时充分考虑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发展规律,强化公司自治和市场约束。

相较于征求意见稿,《上市规则》主要有以下四方面调整:

一是明确上市负面清单中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影响期要求,即申报前36个月内未按规定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的,不得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二是进一步压实保荐机构责任,适当延长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发行上市和再融资的持续督导期延长至3年和2年。三是保持制度延续性,明确新三板挂牌期间依法实施的股权激励可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继续实施,限售、行权等安排保持不变。四是为防止公司通过披露不可信的财务报告规避财务类强制退市,在保持财务类退市指标总体不交叉适用的前提下,对审计报告类型适当从严要求。

二级市场:

对沪深交易所资金分流有限

对于这一重磅新闻,证券界资深人士、首创证券研发中心原总经理王剑辉认为,随着北交所的开市,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步。作为创新创业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类的创新创业企业,可以沿着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北交所、沪深交易所这样一个路径向资本市场挺进。

王剑辉表示,我国的新三板市场相当于美国的OTC或者粉单市场,我国的创业板市场相当于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而北交所是新三板的升级版,介于新三板与创业板之间,市场层级高于新三板,而低于创业板。

长期从事新三板市场研究和实践的程晓明表示,北交所的开市,对新三板市场的影响是正面的。从融资角度看,一些中小企业虽然在创业项目、商业模式方面可能优于其他企业,但就企业规模、市场占有率、融资能力方面往往存在“短板”,而直接在沪深交易所首发上市,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情况下,其难度可想而知。

相反,这些企业通过在新三板挂牌,不仅可以融资,而且在满足条件后,还可以转板到北交所,如果能够成为“优等生”,还可以转板至沪深交易所。

谈及北交所开市对沪深交易所市场资金的分流问题,王剑辉说,从短期看,北交所开业初期,对沪深交易所市场的资金分流效应不会太明显。因为历来新三板市场吸纳的资金主要是增量资金,存量资金参与的很少。

再说,开业初期,仅有平移过去的68家精选层公司,且每家公司的体量都不是很大,“吸金量”有限。从中长期来看,则需要观察北交所与沪深交易所公司的“赚钱效应”,谁家好赚钱,钱将往谁家跑。

“我不担心北交所的开市,对沪深交易所市场资金的分流。我国证券市场不缺钱,缺的是优质的投资标的。”程晓明表示,从投资看,尽管目前我国A股上市公司已多达几千家,其中,也不乏优质的公司,但其占比不大,而大多数的公司业绩平平,更有甚者,只玩"概念",没有"干货"。与其投资这样的公司,不如投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这些企业积极向上、充满了活力和希望。

创业投资:

增加了一条股权进出通道

事实上,北交所的开业,除了利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机构也将从中受益。

成都创投界资深人士黄光耀表示,北交所的开市,对于创投界特别是国有创投机构来说,是重大利好。北交所定位于为专精特新中小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与国有创投机构的定位是完全一致的。

黄光耀对记者作了如下分析:首先,从国有创投机构投资的对象来看,投资的企业主要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就是专精特新企业。而投资专精特新企业,就是投资细分行业的"小而美"龙头企业。这有利于产业链的优化、完善,为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打下基础、创造条件。

其次,从国有创投机构投资的阶段来看,主要投资中早期的企业。因为处于这个阶段特别是早期的企业,大多数投资机构出于风险管控以及投资周期的需要而不愿意投资,但作为政府出资设立的创投机构,则更多出于对专精特新企业的孵化培育以及对其高成长性的预期。

在四川省工商联创业投资同业公会执行会长刘藏秦看来,北交所开市对于创业投资机构来说,又增加了一条进出通道。

从进入通道看,北交所开市后,将分散于全国各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聚于此,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投资超市”,供创业投资机构比较、挑选。“每天的交易价格、估值一清二楚,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运作,有利于提高创业投资效率。”

“从退出通道看,北交所开市后使创业投资机构多了一条退出的渠道,因为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利退出。”刘藏秦表示。

程晓明则认为,在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比较靠谱一些,投资这样的公司也比较放心一些。

实体经济:

利好专精特新“小巨人”

“我们早就在盼望北交所开市的日子,公司已经入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前正在接受华西证券的上市辅导,待辅导期满后,公司将向北交所提出上市申请。”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启春表示在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时高兴地说。

这家公司从事水上智能清污机器人的研发工作,发布了"河宝"DF-H1、DF-H2、DF-H3水上智能清污机器人新产品,已为国内外数百个水利水电工程提供了产品和服务。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在新三板挂牌,目前属于创新层公司。

北交所开业对实体经济的影响,王剑辉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融资角度进行了如下分析:其一,有利于缓解融资难问题。长期以来,专精特新“小巨人”由于无抵押物而无法获得贷款。而有了北交所等于多了一条融资渠道,公司可以通过上市实现股权融资。

其二,有利于缓解融资贵问题。不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即使获得银行贷款,但由于风险定价原则使其付出的融资成本较高。而在北交所上市融资不存在还本付息压力,只需要在盈利后给投资者分配红利。

其三,有利于缓解融资慢问题,过去由于没有在证券市场竞价交易,无法发现价格,投融资双方在成交价格上纠缠不清,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成本,甚至由于双方没底而告吹。而有了北交所,投融资双方根据竞价结果就可以快速成交了。

不过,王剑辉坦承,虽然北交所与科创板、创业板一样,实施的都是注册制,不以经营业绩作为企业上市的必备条件,但事实上目前通过注册制上市的企业经营业绩都是不错的,优中选优势趋必然。

他同时建议,定位于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的北交所,在对上市企业“优中选优”的同时,“新中选新”,以体现北交所的自身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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