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环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诈骗百万

核心提示项目方公司为更好的发展,于2020年11月与佛山市顺德区xx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就股权并购达成一致,由项目方公司100%收购项目方股权,后经介绍人A黄俊偲、徐永恒的介绍,对接深圳资金方—深圳博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接人吴萍萍,据吴萍萍介

项目方公司为更好的发展,于2020年11月与佛山市顺德区xx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就股权并购达成一致,由项目方公司100%收购项目方股权,后经介绍人A黄俊偲、徐永恒的介绍,对接深圳资金方—深圳博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接人吴萍萍,据吴萍萍介绍,她公司是香港资方香港环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派驻深圳的业务拓展公司、吴萍萍电话:136128xx063),进行融资收购一事。吴萍苹等人先收取融资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后,来到项目方公司、去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等工作,后又以各种名义向项目方公司索取财物,并写出考察报告等文件提交香港总公司进行审批,2020年12月于深圳博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视频面审,面审后深圳对接人吴萍萍出具了审批通过相关文件,做完所有相关手续后,香港资方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放款义务,项目方按要求所支付的费100余万费用,也拒不归还。后经香港律师朋友的调查,发现对方不是正经生意人,疑似金融诈骗团伙。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州项目方负责人朱总与香港环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郭总,由新成立的香港公司作为贷款主体,项目方公司及负责人朱总作为担保,项目方的物业作为抵钾,项目方为了贷款只好按要求进行,向香港环汇公司支付了人民币15.8万元注册公司的贵用。新成立公司名为:香港万x集团有限公司。

二、香港环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郭总出具融资合同,签署合同需要律师证受“费用为人民币66万元,各承担50%,各方接受相关条款后,签署了《融资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支付了人民币33万元律师见证费”,跟我司签署《汇兑服务协议》,按融资总额10亿元的1%收费,签署完《汇兑服务协议)后先支付10%。在确定完香港中汇通集团有限公司确实有与我进行对接,发来邮件说他们公司将安排专业律师来项目进行核实资料及项目,与项目方公司对接。

六、签完股权投资合同、又以相关人事变动、股东意见不统一等,拒不题行放款义务从开始至今,已进行一年时间、导致项目方公司融资收购无法再进行,便要求退方退款,对方又以各种理由拒不退款,无奈之下,项目方公司选择答应对方签看(解除合同协议》,目的为了先收回部分被骗款项。签完后,对方又以各种理由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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