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税款超10万即上“黑名单”!纳税人如何应对

核心提示一、 什么情况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根据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标准的案件: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

一、

什么情况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根据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是指符合下列标准的案件:

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

2、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

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6、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

7、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8、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的;

9、其他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注意,此次本办法将逃避追缴欠税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由"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修改为"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足见其力度有所加强。同时,将走逃企业纳入了公布范围 ,如果企业再想利用走逃等方式不履行税收义务,是行不通的,此处还有个30日的公告期,即对于未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走逃案件,经税务机关查证处理,进行公告30日后纳入公布范围。同时,30日的公告期给走逃企业自我纠正、接受税务机关处理以及异议申诉的时间。

二、

如果涉及了第一条中的案件,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根据第十三条 对按本办法向社会公布的当事人,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适用相应的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2、对欠缴查补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3、税务机关将当事人信息提供给参与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

4、税务机关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注意,在信用级别被判为D级后,将会受到一系列严格的管控措施,例如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还会实施联合惩戒等措施。后果相当严重。并且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这项记录将长期存在。

再来看看联合惩戒的措施,其主要包括:

1、强化税务管理,通报有关部门;

2、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

3、作为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向社会公示;

4、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强化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

6、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

7、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依法依规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

8、从严审核企业债券发行、依法限制公司债券发行;

9、依法限制进口关税配额分配;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

10、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11、依法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12、对失信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

13、撤销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14、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

15、强化外汇管理;

16、限制在认证行业执业;限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限制获得认证证书;

17、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在行政许可、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强制性产品认证、授予荣誉等方面予以参考,进行必要的限制或者禁止。

由此可见,一旦涉及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会受到多部门、全方位的监管和限制。企业此时会信用归零,举步维艰。

三、纳税人应如何应对风险、关键时刻应如何自救?

作为纳税人,企业的法人或直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应如何应对涉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风险,如果涉及了案件,该如何自救,主要从几个方面考虑:

1. 法人、负责人要有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偷逃税、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及的范围和界限,作为企业的红线不要触碰,采用合理合法的方法进行税务筹划来降低企业税负。财务负责人要识别企业在各个经营流程中的涉税风险,并与法人、负责人一起探讨并制定规避风险的流程和方案,财务负责人应从财务角度出发,帮助企业尽可能规避涉税风险。

2. 如果被稽查立案,要与税务局积极沟通和自查。如果已经被税务局稽查立案了,应在保护自身利益的前提下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就税务机关提出的涉税问题展开自查,或补充资料,或查找政策依据,或与税务机关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通过沟通化解风险是企业的最佳选择。

3. 如果稽查局经过检查审理,并出具税务处理处罚决定后,对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的,企业应及时缴清税款和罚款,避免因欠税被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4. 如果已经公布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纳税人,应及时缴清税款及罚款,修复企业信用。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在公布前能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只将案件信息录入相关税务信息管理系统,不向社会公布该案件信息。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在公布后能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并将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情况通知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的部门。

5. 对于财务人员,要注意严格把握心中的准绳,个人证件不要外借,代理记账时要认清企业风险,离职后要及时办理信息变更。

中国国家税收环境极其复杂,不管是老板还是个人,虽然不是财务,但一定要有财税意识。

合理的个人避税或企业避税与违法的偷税逃税其实只有一线之隔,个人或企业一个微小的操作失误很可能就会被税局判定为违法。

想要合理个人或企业避税,其实税局也懂“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只要在个人、企业避税操作时注意不要跨过违法的红线,认真读懂利用好国家政策,合理合法的个人或企业避税是完全没问题的。

任何人都有安排自己生意的权利,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而不是强迫他缴纳更多的税款。

智慧的老板“节税”,聪明的老板“避税”,愚蠢的老板“偷税”。

不懂财务的老板:

不是在“交税”的路上,就是在“交罚款”的路上。

不是在“监狱”的路上,就是去“监狱”的路上。

说到财税,除了个人以外,可以说这也是所有企业都需要考虑的大问题,连马云、刘强东也在其中,不然怎么会有马云没有薪水,而刘强东的年薪只有一块钱这样的事情出现呢?

其实上面用的这个节税避税方式,正是《避税》这本书中的众多避税方式之一,这本书中运用了上百种真实案例,各种避税方式相结合,告诉你怎么正确而又合理的避税。

是不是很多人都觉得避税问题只有那些出色的财务才会知道,其实不然,老板也是要懂得一定的节税知识的,这样才能的合理的帮公司节省的开支,让你的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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