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篇:税收规定中的等、或、且、可、又,到底是什么含义

核心提示我们经常能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看到下面这几个字:等、或、可、且、又这些字到底是什么含义?你说得清楚吗?搞得清楚吗?有时候,就是因为这一个关键字,就能让整个条款的意思发生重大改变,就能决定你要办的事情,符不符合税法规定,所以

我们经常能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看到下面这几个字:

等、或、可、且、又

这些字到底是什么含义?你说得清楚吗?搞得清楚吗?有时候,就是因为这一个关键字,就能让整个条款的意思发生重大改变,就能决定你要办的事情,符不符合税法规定,所以千万别小瞧了这几个字。

本文就为大家梳理,力求一文就搞懂它们。

一、“等”字在税收规定中究竟是什么意思?

“等”字在税收规定中出现的频率还是非常高的,比如在国税函【2009】3号文《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3条,在列举了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地40条的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暴扣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供暖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一般而言,“等”字是一个兜底的意思,特别是在前面还有具体的性质限定上。上面所举的例子就是如此,在列举职工福利项目时,前面还加了定语“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

有些人会将之错误的认为是正列举,也就是只有列举到的项目才是符合要求的,没有在条文中列举的,就不属于条文的规定范围,这个理解是错误的,“等”字出现的地方,并不是正列举,而更多的是为了适应未来的发展而开的一个口子。

二、“或”字在税收规定中究竟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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