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失信就是最大的破产!(生意人必看)

核心提示最近看到一个新闻,在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共同推荐宣传的“改革开放四十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名单中,一个对现在很多人来说比较陌生,但却曾经大名鼎鼎的名字赫然在列,被媒体誉为“谁也无法替代的私营经济标本人物”,他就是“傻子瓜子”的创始人“瓜子

最近看到一个新闻,在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共同推荐宣传的“改革开放四十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名单中,一个对现在很多人来说比较陌生,但却曾经大名鼎鼎的名字赫然在列,被媒体誉为“谁也无法替代的私营经济标本人物”,他就是“傻子瓜子”的创始人“瓜子大王”年广久。

年广久一生,在生意场上大起大落,有过令人瞩目的大成功,也有过刻骨铭心足以载入历史的大败局。今天,不想分享他的成功史,只想说一说他那一次著名的失败,因为从这次失败中,我们能得到一个对生意人而言最大的启示:做生意,失信就是最大的破产!

说起“傻子瓜子”,现在的年轻人已经没几个人知道了,但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却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然而,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傻子瓜子”犹如昙花一现,很快就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到底是什么使得这个名噪一时的著名品牌瞬间没落了呢 这还得从公司自身说起。

1982年,年广久突出惊人之举,宣布将他的“傻子瓜子”大幅降价,幅度高达26%,这场“价格战”可能是改革开放40年中最早的一次价格战,所以,其产生的影响是破天荒的,尤其是对几十年不没有变过的国内瓜子价格体系,形成了极其强烈的冲击。这一新鲜的竞争模式在改革开放初期,也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人们的兴趣焦点一下子就对准了“傻子瓜子”,而其他品牌的瓜子则被打蒙了,很快都被“傻子瓜子”所压制。本来优势不太明显的“傻子瓜子”自此一炮而红,很快就风靡全国,成为老幼皆知“名牌食品”,甚至被人们誉为“中国的汉堡包”,别小看这个美誉,在物质条件并不发达的当时,汉堡包就是许多国人心中资本主义国家最好的食品。

1984年,年广久再出大手笔,“傻子瓜子”与国营商店联合,组建起了公私合营的“傻子瓜子公司”。到这个阶段,“傻子瓜子”可谓是春风得意、形势大好,前途无量。此时,如果年广久能率领“傻子瓜子公司”从抓质量、抓管理上入手,进一步寻求生意的发展和壮大,那么,他们的未来无疑是光明的,可就在这个时候,年广久犯下了一个之后让他后悔很多年的错误,这个错误最终将“傻子瓜子”导向了错误的航向,直至最后没落。

1985年,“傻子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销量,搞了一次全国范围内的“傻子瓜子”有奖销售活动,该活动规定,消费者每买1千克瓜子就能获得赠送奖券一张,凭奖券来兑换中奖奖品,应该说,这一有奖销售活动本身没有任何问题,甚至在当时算得上产品促销的创新式高招。这次活动效果明显,消费者反响热烈,一时间,傻子公司门前车水马龙,各路经销商纷至沓来,盛况可谓空前,全国各地也是来电来函,纷纷抢购“傻子瓜子”。在有奖销售的第一天,“傻子瓜子”就售出了惊人的十三万一千吨瓜子,最好时一天售出了二十二万五千五百吨,这个销售记录绝对是空前的,即使现在看来,也是相当惊人的。

然而,这一惊人销售记录的背后,却是以“傻子公司”“犯傻”——以失信为代价的,其背后的真相令人触目惊心。原来,这些用于有奖销售的瓜子中,有非常大一部分是“傻子瓜子”从外面购买的没有经自己制造和检验的熟瓜子,是“傻子公司”为凑销售额,从别的厂家大量购买熟瓜子,再贴上“傻子瓜子”的商标,去做有奖销售,而这些外购的瓜子中,很多都是陈货劣货,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消费者是欺骗不了的。“傻子公司”的这一招看似精明实则傻到极点的投机行为很快引起消费者的强烈愤慨,大家纷纷要求退货。雪上加霜的是,就在“傻子瓜子”有奖销售活动刚推出一个月时,政府发布公告,禁止所有工商企业搞有奖销售的促销活动。如此一来,一下就将“投机”已经开始露陷的“傻子瓜子”置于了死地。“傻子瓜子”所售出的奖券一概不能兑现,各地经销商纷纷要求退货,购进的瓜子大量积压,银行也开始催还贷款,再加上公司又打了几场官司,一下亏损几百万元,而且,因为严重的失信行为,“傻子瓜子”的信誉也已经降到了冰点。

事态发展到这一步已经充分表明,失信、欺骗消费者、搞投机的违法生意是绝不会有好下场的。可“傻子瓜子”却没有迷途知返,没有想着如何去挽回名誉,东山再起,而是继续“走向深渊”。在大量积压的瓜子中,有一大部分都是陈腐变质的瓜子,是绝对不能再销售的。可“傻子瓜子”却对这些劣质陈货采取了先加工后销售的办法予以处理,甚至是干脆原封不动地把这些变质瓜子拿出去卖。据统计,在两年时间内,傻子瓜子公司共销出这些劣质瓜子达100万吨,绝大多数都以超低价卖到了农村,去卖给那些消息闭塞的农民。

很难说,这些失信行为,是年广久的决策因素,还是其公司内部某些人的行为,因为年广久虽然因此事入狱,但很快又被判无罪释放,具体原因,已经难以尽知。但无论如何,作为企业领导人,他都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古人云:“骗人只能骗一时,骗不了长久,骗不了所有的人”。做生意,不管怎样投机,怎样骗人,这些失信的行为最终都是会被识破的。而一旦被识破,也就是生意走到尽头之时,也就是最大的破产,到头来,只会坑人害己,坑害了消费者,而自己也逃不了法律和市场规律的严惩。对此,生意人不可不万分警惕,切记,做生意,什么都可以失去,但千万别失去诚信,否则,你就将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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