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高债务监督角度、控制权变动、壕沟角度研究认为股权激励对资本结构静态决策的关系存在不稳定关系,股权激励可能会促使管理者保持低负债、过度负债或者随着任职时间增加会从保持低负债向过度负债过渡。
但这些都是基于资本结构高低变动的静态角度得出的结论,若考虑高低变动幅度的快慢甚至优化的倾向,
调整成本才是必须要考虑的因素。

静态角度下受多种理论的影响,股权激励导致高负债或低负债的结论并不一致且不稳定,但是实施股权激励对于企业业绩的提升起到了积极影响作用,企业业绩的提升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象征着经理拥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从信号传递理论角度解释,业绩提升向外界传递的信息与高管正面形象的媒体报道对企业的作用是一致的。
外界媒体报道关于高管的正面形象信息有助于加速企业资本机构调整。另一方面,从有限的资本角度解释,企业价值的提升增强了企业在资本市场中讨价还价的能力,
自身筹码的增加可能会获得更多更好地投融资机会。
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境况发生了转变,可能从以前被投资人挑选转为更具有主动权甚至可以优先挑选投资人。
由此分析,股权激励提升企业业绩的效应是使得企业在资本市场上面临的摩擦更小,即降低了调整成本,调整成本降低,
管理者在考虑多种决策的可行性时不必过度迟疑,提升了决策速度。
股权激励在稳定性方面与现金薪酬激励显著不同。虽然现金薪酬激励金额每年可能也是变动的,但如果代理成本较低即管理者对于薪酬制定没有控制权时,管理者对于现金薪酬的变化几乎是无法控制的,只能被动接受,
所以说管理者获得的现金薪酬激励不确定性小,基本是稳定的。
现在管理者手中也持有公司的股权,管理公司不仅仅是为了得到报酬,也相当于在管理自己的资产,最终将收益与自身管理行为紧密联结。实际上是以股权和利益让渡的方式降低了代理成本。
而公司的价值变化与债务权益融资状况紧密联结,管理者从自身角度出发主动关注资本结构状况,提高了主动调整意愿,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状况。
所以相比现金薪酬激励,股权激励方式限制了管理者的“自由”,
管理者真正成为公司的一份子,促使其为自身利益、股东利益添砖加瓦。
因此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管理者反而会基于自利角度更积极地将资本结构调整到最优,实现企业价值增值。

基于以上分析,高管股权激励越强,资本结构向目标调整速度越快不管与高管达成薪酬契约还是授予股权,
都从减少“隐性成本”这一角度促进企业资本结构优化。
但让渡股权的方式使得高管具有双重身份,其会受到更复杂的利益牵制,对内部治理环境的要求相应有所不同,股权集中度较高的环境下,与高管达成薪酬契约的激励作用较好,
但让渡股权方式下,却要避免一股独大状况出现。
一股独大的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大股东持有大比例公司股份,他能够在股东大会里通过自身投票权的优势干预或者直接否决管理者的决策,特别是有关管理者实际作出的决策是有利于企业资本结构调整的决议,大股东这样做的原因是他可能想攫取小股东或者偾务人身上的利益。
受到股权激励的激励作用,管理者已经能够积极自主地作出调整债务率决策,但这个决策受到大股东行为的影响却无法施行,资本结构优化的进程受阻,速度放缓。
另一方面是股权过于集中,加上企业授予管理者更多的股份,两部分股份联合在一起几乎可以操控整个公司,可能导致利用联合权力将小股东身上的利益转移到自己身上,此时,股权激励反而助长了管理者的不正当行为,激励效果减弱。
管理者兼任董事长,一方面导致自己监督自己的局面,
难以再对管理者的决策和行为进行不偏不倚地评价和约束。
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管理者的权力,管理者获得更多权利,会侵蚀股东权益。得不到监督,自利行为更难以避免和消除,管理者难以从股东和整个公司角度主动自愿地调整资本结构。
独立董事具有第三方独立、客观的属性,在行使决策权时以更公正的视角对问题做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判断,通过分散一部分决策权的方式监督髙管行为,
有利于防止高管利用串通舞弊等方式影响或者主导自身薪酬高低行为的发生。
因此,董事会中独董占比越高,相应高管的决策权力分散程度越髙,关于通过优化资本结构的决策并落实。由此,股权集中度越高,高管股权激励对向目标调整资本结构速度的正向影响越弱;经理不兼任,
高管股权激励对向目标调整资本结构速度的正向影响越强。
独董占比越高,高管股权激励对向目标调整资本结构速度的正向影响越强产权性质影响高管现金薪酬激励与向目标调整资本结构速度关系的内在原理主要是内部监管的薄弱和政治地位晋升激励弱化了薪酬的激励效果。

而面对不同的激励方式,产权性质的内在影响机理则有所不同。一方面,最终控制人不同。国企最终控制人为各级政府,而民营企业为个人或其他经济实体,
由于政府还具有其他职能,对企业内部监管力度较弱。
并且监管经过的程序比民营企业更多,执行监管经过的链条更长,政府无法有效对管理者实施监督。
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处于正常竞争的市场,优胜劣汰,依靠自有资源经营失败只能破产清算在市场上淘汰而基本没有办法获取外界帮助,国有企业则不同,即使企业在管理者的管理下濒临破产,仍有国有资本加入力挽狂澜,
这种借助外部力量使企业重生的机会让管理者不那么在意破产风险,对企业资本结构调整不像民营企业一样积极。
因此,让渡股权的方式对代理成本的影响降低,进而对资本结构调整效果影响显著性下降。
由上分析,相比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高管股权激励对向目标调整资本结构速度的正向作用更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