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
种植业重点布局在《全国蔬菜规划发展计划》的580个产业重点县和2012年实施改扩建的农业农村部已公布确认的819个园艺作物标准园,产地条件符合安全食品产地环境条件标准的要求,生产基地集中连片,承担单位需是具有一定基础、技术力强、管理规范、示范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

畜牧业重点扶持主产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优先安排国家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渔业优先选择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离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优先安排改扩建养殖场。
申报标准:
饲养业补助:
市级以上畜禽规范化示范场的规划饲养场给予补助,猪场补助25万元、蛋鸡场补助25万元、肉羊场补助25万元、肉鸡场补助25万元、肉牛场补助30万元。
种植业补助:
重点扶持蔬菜;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绿色通道: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最初于1995年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在收费站设立专用通道口,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给予“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和减免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扶持重点:
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的、生产技术基础好、在增加产品产量和产品品质方面有示范带头作用的生产基地,改善生产条件,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防御抗灾害能力,增强“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
资金扶持额度:

省级农业会同财政部门可根据当地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情况和中央安排资金情况,细化本地具体项目资金补助标准,为避免过于分散或过于集中,补助资金规模控制在25—100万元之间。补助资金总额不得少于中央下达资金。
受理部门:
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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