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20万元 海口申请认定创业孵化基地可获运营奖励补助

核心提示【来源:南海网海南新闻】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5日消息为加强海口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引导创业孵化基地提质升级,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海口市制定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运营奖励补助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在海口申请认定创业孵化基

【来源:南海网海南新闻】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5日消息为加强海口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引导创业孵化基地提质升级,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海口市制定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运营奖励补助暂行办法。

根据该办法,在海口申请认定创业孵化基地,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认定标准:

基地的创办主体或授权运营者为海南省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在海口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可提供相关创业服务。

场地产权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确,符合国家相关建筑、环保、消防等规定。能够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免费或低于市场价格的创业场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完善,水、电、网、路等配套齐全。

建有完善的入驻、管理和退出动态机制,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专业的管理服务团队、健全的创业导师制度和工作台账,可协助办理开业手续,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风险评估、财务代账、融资贷款等创业服务。

基地场地面积应为3000㎡以上,具备1年内容纳孵化对象不少于30户的能力,用于孵化对象使用的场地不少于全部场地的60%,并有相对明确的孵化、成长、培训等功能分区。可提供创业孵化服务3年以上,使用期内不得变更或变相改变用途。

符合规定的全市各类孵化载体运营单位,可直接向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出申请,提交《海口市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认定表》、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运营单位法人代表和基地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运营单位可支配场地证明复印件、《海口市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情况汇总表》、基地情况简介等资料,由第三方机构履行评估程序,最终累计得分80分及以上,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创业孵化载体,报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海口市创业孵化基地”,纳入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发展体系,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奖补政策。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不再重复认定和享受该办法奖补政策。

据悉,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1年以上的,海口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每年对其上年度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得分90分及以上的,可给予运营奖励补助。

奖补标准为:建筑面积在3000㎡至5000㎡之间且入孵企业达到30户的创业孵化基地,按其实际支出的基本运营和公共服务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建筑面积在5000㎡及以上且入孵企业达到40户的创业孵化基地,按其实际支出的基本运营和公共服务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20万元;国家、省及市奖补政策不可兼得。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