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刷单”令时间较多的学生群体看到了商机,也让骗子们敏锐地嗅到了骗钱的机会。“想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赚钱吗?诚邀您兼职刷单,按条结算,日入百元不封顶”…… 类似这样宣称“工作轻松,报酬丰厚”的兼职广告在网上随处可见。
刷单诈骗是指犯罪嫌疑人利用招聘网站、兼职类QQ群等途径发布虚假兼职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套用真实刷单兼职的工作流程,要求受害人多次汇款的网络诈骗。



日前,记者采访了番禺反诈中心警官庞彦。庞彦告诉记者,网络刷单诈骗犯罪的被害人主要以学生、无业或低收入群体为主,他们大多收入较低而时间充裕。骗子会在交友App,各类短视频平台上发布兼职刷单的信息。诈骗套路就是犯罪嫌疑人要求被害人转几十元,到后来就变成几百元、几千元、甚至几万元,一开始可能还会有小额的返利。让市民尝到甜头,而实际上,被害人的钱在后台早已被转走了。
警方提醒,“刷单”若被公安机关取证查实,可能计入违法犯罪嫌疑人库和公民个人征信系统。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市民对于“轻松日赚上千元、要求先垫付资金”等网络信息,要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桂来 通讯员 戴睿 张忠明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波 肖桂来 通讯员 戴睿 张忠明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桂来 李波 通讯员 戴睿 张忠明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缪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