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一天,动动手就能轻松赚钱!”
面对这样简单的赚钱方法,

在福建生活的一男子不仅心动,
而且行动了!
结果,陷入了犯罪的深渊。
9月初,三门县公安局海游派出所民警在研判分析一起诈骗案件中,成功锁定了一名男子,于9月14日下午,在福建某小区内将男子小陈抓获。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来找你吗?”民警问道。
“我知道,我帮别人一起实施诈骗了。”小陈回复道。
原来,在今年的7月初,小陈在一个买卖游戏账号的QQ群里,看到了别人分享的赚“快钱”好方法,出于好奇,小陈就主动加了对方的QQ号,对方也将方法告诉了小陈——只需从“快手”软件里找那些在视频评论区里留言“微信号被盗,求帮助找回微信号。”的人,然后私信这些人,加上小陈的QQ号,再建一个只有小陈、受害人和行骗者3个人的群就可以了,后续的具体操作均由行骗者完成。
小陈一听确实简单,于是按照这个QQ名为“陈顾问”的介绍,迅速行动起来,前前后后拉了10多个受害者,小陈还提供自己的支付宝收款码帮“陈顾问”转钱,一共刷了8000多,最后小陈分了4000元,对方还提点小陈及时将建群、聊天等信息删除,于是,双方互删了QQ号,没了联系,小陈也不知道这个“陈顾问”的真实身份。

“当时想着自己就是拉人,实施诈骗的还是对方,自己没什么事。” 面对警方,小陈后悔不已。
目前,小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道他人是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但是并没有阻止,而且为其犯罪提供一系列的便利,包括互联网接入和服务托管,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是打广告,帮助其宣传等。
因此,请广大群众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触碰法律的红线。不要轻信那些“赚钱快”的路子,也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等账户给他人从事不法活动,切不可给违法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来源:三门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