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万的贴息贷款,还有补贴和奖励!叶县返乡创业农民工有福了

核心提示大河网讯 为加快全县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近日,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政策,计划县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扶持资金,力争每年扶持2000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就业5000人以上。培训创业有补贴

为加快该县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近日,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政策,规划县财政每年提供2000万元扶持资金,力争每年扶持2000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就业5000人以上。

培训和创业得到补贴。

返乡参加创业培训的农民工,给予创业培训补贴1500元;个体经营、取得营业执照且创业6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向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返乡农民工在经批准的孵化基地创办实体发生的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补贴,不超过当月实际支出的50%,每年最高补贴1万元。

金融贷款是贴现的。

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担保贷款;对合伙企业、有组织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的担保贷款。创业财政贴息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还款积极、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创业者或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有减免税收的政策。

农民工首次创办的企业,按规定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建档立卡并持有就业创业证的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扣除当年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贫困创业与奖励

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参与扶贫。返乡创业,取得工商税务登记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带动三个以上本地人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给予创业者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并获得1年以上稳定就业的,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示范项目。

对评定的县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每年都会评选出一批优秀的县级返乡农民工示范项目。根据他们的项目前景、就业等情况,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8万元;每年评选本县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评定为“创业之星”的,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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