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就业和升学渠道,做好就业指导服务。
河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30条措施

河北新闻网讯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就业领导小组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河北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的30条具体措施。

扩大企业招聘规模。对毕业当年和毕业后两年内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后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最长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鼓励省属SASAC监理企业在年度用工计划中列出一定比例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
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继续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鼓励大学生回乡就业;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招收全部公费师范生的政策,鼓励和支持更多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挖掘机关事业单位存量,进一步充实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技术、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岗位;在今年的公务员招录中,增加2020年招录的高校毕业生人数;今明两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空空缺岗位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
加大岗位设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设置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开发设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岗位5000个。在城乡社区面向2020年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支持高校设立研究助理岗位;加大公办幼儿园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力度,鼓励各地招聘毕业两年内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担任幼儿教师。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1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毕业学年和毕业后5年内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首次创业的,可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年度首次创业小微企业的毕业生,可按规定给予最高3年、每年3000-5000元的房租补贴。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以及入驻创业园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物业水电费补贴。
此外,增加就业援助服务。为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肢体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就业援助账户;就业困难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毕业年度内正在求职创业的低收入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烈士子女和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2000元;对毕业后2年内申请灵活就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给予最长2年、最高不超过本人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