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商标之争,阿里、京东到底在争什么

核心提示11月11日原本是个平平无奇的日子,顶多是那些单身人士自娱自乐的“光棍节”。在2009年的11月11日,淘宝商城举办了网购促销活动,彼时参与的商家数量和促销力度都不大,然而营业额却远超出预想的效果。这让电商看到了巨大潜力,从此每年的这一天就

11月11日原本是个平平无奇的日子,顶多是那些单身人士自娱自乐的“光棍节”。在2009年的11月11日,淘宝商城举办了网购促销活动,彼时参与的商家数量和促销力度都不大,然而营业额却远超出预想的效果。这让电商看到了巨大潜力,从此每年的这一天就成为了天猫举办大规模促销活动的日子。

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消费群体的需求扩大,可支配金额增多,双十一成为全民购物狂欢节。双十一的活动规则越来越复杂,套路一年比一年多,尤其是今年,十月就开始了,十一月分两批,我只想问,尾款人你们还好吗?路边的土味道如何?有没有人挡着你们喝西北风了。

双十一的热度还没过去,收不完的快递、电商平台再次被刷新的销售额等等都是大众讨论的热点。但就在双十一的前一天,一件大事同样值得关注。

11月1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阿里巴巴集团和京东公司的“商标之争”案件。此案争议的商标是纯文字“双十一”。

2009年阿里巴巴集团首创“双十一”购物节,随后便将“双十一”注册成为自家的商标,并在2014年发出公告,禁止其他电商使用“双十一”商标。大佬就是大佬,眼光独到看得远,不过“双十一”并不是阿里独家举办的,其他电商也可以参与。于是另一家电商大佬京东也看中这个红利。

京东公司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也开始注册了属于自己的商标,并陆续设计了公司商标和数字11相结合的“京东双11”等一系列区别于纯汉字的“双十一”商标。更为关键的是京东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准。

这下,阿里巴巴集团不乐意了,于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要求宣告京东公司的同类商标无效,一审结果认定阿里巴巴集团和京东公司的此类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京东双11”为无效商标。

阿里高兴了,京东不高兴了。京东表示不服,在2018年11月1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提出撤销申请,他给出的理由是,阿里在2015年到2018年三年期间都没有使用“双十一”商标,而且除了阿里集团还有苏宁、网易等线上线下众多商家共同参与了“双十一”活动,因此,“双十一”三个字不能起到区别服务来源的作用,没有达到商标的功能。可是没有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

2019年9月23日,京东提起复审,得到的回答是阿里集团对“双十一”商标在广告等服务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使用,对这部分商标注册予以维持,在商业管理辅助等多项服务没有使用则予以撤销。京东公司还是不服,便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阿里和京东的商标之争是常见的商业竞争, “双十一”商标已经深入到了各行各业,成为消费者和制造商的节日,这背后是电商平台巨大经济利益。阿里和京东到底谁会成为最后的赢家,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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