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天眼查诉“某企业信息查询平台”“三查”广告语不正当竞争一审胜诉。法院判决认定“某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构成不正当竞争,需停止使用“三查”广告语及其类似用语,并赔偿天眼查200万元、在官网、微博首页等显著位置连续48小时刊登声明道歉。

2019年7月,因认为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中使用其拥有在先权利的“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 广告语及类似用语,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将朗动公司诉至法院。
在历经一年多的审理后,海淀法院最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某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决“某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停止使用“三查”广告语及其类似用语;在“某企业信息查询平台”网站首页、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首页显著位置连续48小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判决“某企业信息查询平台”赔偿天眼查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16736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