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个人信息侵权“典”到即止

核心提示如果把互联网比作一个大型的列车中转站,那么我们每天通过网络进行的购物、刷视频、查询信息等活动就像一趟趟列车,将我们的个人信息沿着“网线轨道”载往“互联网中转站”进行信息交换。我国民法典创造性地把人格权单独成编,并将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独立区分,

如果把互联网比作一个大型的列车中转站,那么我们每天通过网络进行的购物、刷视频、查询信息等活动就像一趟趟列车,将我们的个人信息沿着“网线轨道”载往“互联网中转站”进行信息交换。我国民法典创造性地把人格权单独成编,并将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独立区分,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发挥着“交通管理员”的作用,让个人信息通而不乱、始终在安全轨道上运行。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审理的涉网络个人信息典型案件进行了梳理,并结合民法典以案释法。

对不实“反恶”网站黑名单说“不”

下单、付款、收货,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再普通不过的网络购物,最近却让张某十分苦恼。原因是,在电商平台下单后,不少商家拒绝向其发货。

经查,张某发现某个“反恶”网站未经其同意,将其姓名、联系方式、收货地址、电商平台注册账号等信息经部分加“*”处理后公布,并被打上“打假师、欺诈师、恶人、恶意欺诈”等标签。

“反恶”网站系为电商商家提供曝光职业打假人的平台,商家在该网站注册账号并支付会员费后,如果买家有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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