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7、18日举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考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石家庄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