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负责

核心提示县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县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五)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零售和使用、医疗器械经营质量使用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按国家要求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特种设备安全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资源,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重复执法问题。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制建设,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7.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加大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守法经营、做强做大。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经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信局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产业政策。负责食品工业(含酒类)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负责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2.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与县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县卫健局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健局提出建议。县卫健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互通互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县财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拟定知识产权规范交易的政策。县财政局负责监管知识产权交易场所。

一、猪场采暖方式

1、煤炉

普通燃煤取暖设施常用于天气寒冷而且块煤供应充足的地区,使用的燃料是块煤,优点是加热速度快,移动方便,可随时安装使用,可用于猪舍应急。

2、蜂窝煤炉

使用燃料为蜂窝煤,供热速度和量较煤炉慢而少,但因无烟使用方便,在全国许多地区使用。优点是移动方便,可随时安装使用,应急时不必安装烟筒,比煤炉更方便。

3、火墙

在猪舍靠墙处用砖等材料砌成的火道,因墙较厚,保温性能更好,火墙多用于较寒冷地区,如果将添火口设在猪舍外,还可防止煤烟或灰尘等不利影响。

4、地炕

将猪舍下方设计成火道,火在下方燃烧时,地面保持一定的温度,因为热量是由下向上散发的,火炕既可保持适宜的温度,还可在猪舍温度较低时保证猪的温度,大大节约成本。另外,还可以把地炕设计成烧柴草形式,燃料为廉价的杂草或庄稼秸杆,可使成本降到更低,在秸杆丰富的农区,小型猪场人力充足,这种形式是非常实惠的。

5、地暖

类似地炕,但不同之处是在水泥地面中埋设循环水管,需要供暖时,将锅炉水加热,通过循环泵将热水打进水泥地面中的循环水管,使地面温度升高。这一方法用于许多猪场,效果非常好,而且不占地面面积,老式猪舍也很容易改建。如果在水泥地面下铺设隔热垫层,防止热量向下面散发,可节约部分燃煤成本。

6、水暖

同居民使用的水暖,但因猪一般都处于低位,水暖气片的热量是向上升的,取暖效果一般,而且投资大,占地面积也大,使用量正在减少。

7、气暖

同水暖,供热速度更快,容易达到各种猪舍对温度的要求,不足之处是对锅炉工要求较高,不适于小型猪场使用。

8、塑料大棚

农户养猪使用最普遍的设施,投资少,使用方便。

9、电空调

投资大,费用高,只能应急使用。

10、热风机

也叫畜禽空调,是将锅炉的热量通过风机吹到猪舍,舍内温度均匀,而且干净卫生,价格也较电空调便宜得多,许多大型猪场都在使用。

11、红外线灯

局部供暖的不错选择,适宜于应急,特别是在新转入猪群中使用,容易操作,很受饲养者欢迎。

二、安全采暖注意事项

1、炉烟

在使用煤炉、蜂窝煤炉或火墙时经常出现的现象,特别在生火时经常使舍内乌烟瘴气,在密度相对较大的猪舍,使空气质量明显变差,不利于猪的健康。另外一些猪场煤炉或蜂窝煤炉不装烟筒,还容易引起一氧化碳中毒。因猪对一氧化碳的耐受性比人强,往往造成慢性中毒而不被发现,所以使用煤炉或蜂窝煤炉时,必须安装烟筒。

2、、失火

取暖引起失火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木制结构的猪舍,必须使烟筒远离易燃物。同时在取暖季节,要安排人员夜间值班,以防事故出现。

3、塑料棚的湿度

塑料大棚在冬季最容易出现湿度过大,主要是因为猪舍潮气无法排出,所以使用塑料大棚时,应该在棚顶预留出通气孔,防止通气孔热量散失过多。可考虑晚上将通气孔用草帘盖上,既不影响通气,还起到了保温的作用。建塑料大棚时,如果设计成可方便揭盖草帘形式,晚上将草帘盖上,白天揭开,更有利于猪群生产。

4、暖气和热风炉的水循环

暖气和热风炉水循环不畅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循环受阻,热水将不能输送到位,不能起到取暖的作用。另一个现象是由于设计不周,暖气管道供热不均匀,部分区域很热,部分区域却不热,造成猪舍温度不均匀。

5、畜禽空调要合理使用

畜禽空调不像电空调那样质量可靠,经常出现一些问题,如果不懂使用或维修方法,往往造成无法使用的情况。有时需要人为控制,起到调节空调的作用。所以在购买畜禽空调时,必须把使用说明书保管好,一般出现小问题,可以参照说明书去调整,这种现象在更换饲养员或电工时经常出现。

6、不要忽略空气质量

天气寒冷时,猪舍往往封闭很严,新鲜空气进入量少,经常出现舍内氧气量不足,影响猪群生产,所以在保温时不要忽略空气质量,以免顾此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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