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表示价格与供给成反比,与需求成正比。
(1)当价格下降,说明市场上供过于求,产品积压导致厂商降低价格出售,此时商品过量,应减少供给;

(2)当价格上升,说明市场上供不应求,人们对该商品需求旺盛,所以厂商为追求更多利益会提高价格。此时商品相对稀缺,厂家会增加供给。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很多生活必须品都实现限制价格,小到材米油盐大到住房都有补贴。限制价格有利于社会平等,但从长期看,价格低不利于抑制需求,也不利于刺激供给,使本来就短缺的商品更加短缺。为了弥补供给不足部分,政府往往会采取配给制。例如我国住房长期以来实行配给制和低房租,这种政策固然使低收入者可以有房住,但确使房屋更加短缺,几十年住房问题解决不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随着我们逐步的放开公产房的房租和住房分配政策的不断改变,商品房的价格由市场调节,调动了开发商建房的积极性,解决了多少年来住房需求的短缺局面。限制价格是一项不符合经济规律的失败的制度安排,经济学家不主张利用限制价格,因此,最终要被设计者放弃也就是必不可免的。事实证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消大量的限制价格政策,无论是商品市场还是要素市场由过去的卖方市场到今天的买方市场,商品由过去的短缺到今天的过剩。
限制价格又称为价格上限、最高限价、天花板价格,是政府为限制某些商品的价格而对它们规定低于市场均衡价格的最高价格。其目的是为了稳定经济生活,例如稳定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有利于安定民心。实行了限制价格的结果是造成供不应求,必然产生商品的短缺。限制价格会挫伤厂商的生产积极性,使短缺变得更加严重,一旦放弃价格控制,价格上涨就会变得更加厉害。所以,经济学者一般反对长期采用限制价格政策,否则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一般而言, 这个价格上限往往低于市场均衡价格。例如为了稳定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政府可能对盐、油之类重要生活必需品实施限制价格。如果限制价格低于产品的市场均衡价格,就会导致需求量大于供给量,即出现超额需求。为解决商品短缺,政府可能采取的措施就是采用配给制,发放购物券。时间一长,这种购物券可能货币化,并且还会出现黑市交易。最高限价还会挫伤厂商生产的积极性,使得商品短缺变得更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