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金

核心提示关于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根据《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二十一、基金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富国创

关于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二十一、基金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富国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 1.500

元或以上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 2015 年 3 月 23 日,富国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511 元,达到

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 2015 年 3 月 24 日为折

算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日为 2015 年 3 月 24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由于本基金为分级基金,因此基金份额折算对象包含基金份额折算日登记在

册的本基金之基础份额(富国创业板份额的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的合计,基金代

码:161022,其中场内简称:富国创业)、富国创业板 A 份额(场内简称:创

业板 A,基金代码:150152)和富国创业板 B 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板 B,基金

代码:150153)。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富国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 1.500 元或以上,本基金将分别对上

述折算对象进行份额折算。折算后,上述折算对象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或基金份

额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富国创业板 A 份额和富国创业板 B 份额的比例仍为 1:

1。折算日折算前富国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及富国创业板 A 份额、富国创

业板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的部分均将折算为富国创业板份额

分别分配给富国创业板份额、富国创业板 A 份额和富国创业板 B 份额的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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