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环保法律法规

核心提示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法律依据:《食品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

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法律依据:

《食品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养殖业国家扶持的项目有哪些

我国是缺少淡水的国家,因此目前众多的水库已成为城市供水的水源地,水体不能有任何污染。在这样的条件下进行水产养殖,就要求养殖的品种,既不能污染水质,又要对净化水质有帮助作用。养殖的品种不能进行人工投饵,只能利用水库中的天然饵料资源。

根据水库中天然浮游生物的数量和种类情况,一般应选择摄食浮游动物的鳙鱼与摄食浮游植物的鲢鱼搭配放养(大水面放养或网箱养殖),如浮游生物、小杂鱼、底栖生物较丰富,还可以鳙鱼和大银鱼搭配放养。鳙鱼可净化水质,提高透明度,大银鱼可吃掉水中的小型野杂鱼,减少氧气及营养的消耗。在养殖中,应随时监测水质各项指标及鱼的生长情况,及时调整放养量,以真正达到“以水养鱼,以鱼净水”的目的,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农业出版社《实用药用动物养殖技术》

养殖业国家扶持的项目有: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智慧渔业模式、休闲渔业、渔光互补。

1、稻渔综合种养模式

稻渔种养是近几年一种比较火热的水产养殖模式,可以在稻田里养殖一些稻花鱼、小龙虾、青蛙等,使效益最大化。稻渔种养结合可以将光照、土壤及营养等自然资源利用最大化,既保证水稻优质,又提高水产品品质,经济生态效益好。

目前我国农业农村部已开始推广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工作,对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示范区进行政策扶持。

2、智慧渔业模式

智慧水产养殖主要是通过采用无线传感技术、网络化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对水产养殖进行环境、水质、鱼类生长状况、药物使用等进行全方位监测管理,数据实时采集分析,以及实现生产基地远程监控,可以提高养殖产量,增大经济效益。

3、休闲渔业

休闲渔业是把旅游业、旅游观光、水族观赏等休闲活动与现代渔业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养殖、加工、流通、休闲服务等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协调发展,提高渔民收入。

4、鱼菜共生

集蔬菜栽培与高密度鱼养殖一体的生态系统,鱼池上面可水培蔬菜,鱼产生的排泄废弃物可以给蔬菜生长提供营养,实现双倍效益。鱼菜共生模式,让植物和动物,以及微生物三者之间形成和谐生态平衡,是可持续循环型零排放的低碳生产模式,也是解决农业生态危机的有效方法。

5、渔光互补

渔光互补是指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结合,鱼塘水面上可以架上光伏板阵列,下方水域可以进行鱼虾养殖,光伏阵列还可以为鱼塘提供遮挡,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鱼”的发电新模式,对于农民来说,收益相当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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