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果树树墩的直径可以推算出它的年产量,以及这棵果树的价值(砍伐之前的)。
根据树干的直径进行价值评估的原理是:

1、首先,根据果树树干的直径(厘米)计算出主干的横截面积(平方厘米);
2、其次,根据树干横截面积(平方厘米),计算出果树的年产量(据有关专家研究,1平方厘米的树干横截面积每年可以结出1千克左右的果实,能够确保果品质量是优良的);
3,第三,根据单株年产量,以及该树种或品种的批发价格,计算出这棵果树的年产值;

4、最后,根据果树的年产值,计算出这棵果树的价值(一般情况下,果树的价值按照年产值的3倍左右计算)。
值得一提的是,进行果树价值的评估,需要3名以上果树专家以及当地物价部门的参与,得出的评估报告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观:
2018果树赔偿最新标准如下: 1、苹果树: 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左右;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左右;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左右;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左右。 2、桃子树: 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左右;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左右;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左右;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左右。 3、梨子树: 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左右;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左右;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左右;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左右。 4、杏子树: 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左右;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左右;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左右;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左右。 不同果树和不同地方的标准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有关部门公布的为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