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有什么基本福利?
可以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一个待遇。因为只要是参保失业保险,并且累计缴费在一周年以上,都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领取。

失业金领取的期限是根据你失业保险的参保年限来决定,比如说你的失业保险参保10周年以上,那么你就可以获得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金待遇!而且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那么由失业金会给你代为交纳你的,职工医疗保险的费用,所以说在这两年当中你的医疗保险都是正常参保的一个状态,并且你个人是无需来参保职工医疗保险。
那么还有就是如果说下岗职工实现二次就业的话。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你的这个失业金待遇可能就会停止发放,因为你可以将个人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来继续参保,那么这样一来通过发放失业金给你缴纳医疗保险,就可以明显的察觉到你已经实现就业,所以就会停止你失业金的发放,但是并不代表着你今后不可以领取失业金了,只要是你的失业保险累积交费在一周年以上,那么还可以第2次领取失业金的待遇,一个人终生是可以领取三次失业金的待遇!
当然如果没有实现二次就业,那么你这24个月的失业金都可以能够正常的领取完成。并且作为灵活就业的形式,可以参保自己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不过灵活就业形势参保,自己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相对应的缴费比例和缴费金额,比起自己企业在职期间的缴费总额要高出不少了,因为你自己承担了个人和企业所有的一个缴费比例,所以说缴费金额是比较高的。
但是在临退休5年的时候,如果你依然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缴纳自己的养老保险,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可以享受到社保补贴待遇的,社保补贴待遇一般只针对于临退休5年的这种灵活就业人员才可以享受,补贴比例大约是70%,补贴的原则是需要你先交费,然后再申请这样的一个补贴。
所以说,下岗人员基本上,可以享受到以上所列举的一些优惠政策待遇。那么对于下岗职工来说,相对应的经济条件还是要差一些,因为毕竟没有了稳定的工作,就意味着没有了一个稳定的收入,那么即使这样的补助政策再多了,也不如自己在工作单位继续工作下去,这个经济条件还是要好得多。
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的规定如下:
一、放宽准入条件。鼓励、支持回乡创业农民工平等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改组和公用设施、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等。降低工商登记门槛,允许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二、简化审批程序。坚持手续从简、收费从低、办事从快、服务从优的原则,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为农民工回乡创业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加大扶持力度。推行回乡创业贷款贴息制度,重点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贷款给予贴息。对农民工创办的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优先给予贴息;对农民工在贫困地区创办的企业,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
四、实行政策优惠。把农民工回乡创业纳入招商引资范围,回乡创业农民工与外地客商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对农民工回乡创业,在登记注册后给予3年扶持期,扶持期内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规定实行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并在工商登记、准入条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执行。
五、提供金融服务。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各地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可为其提供最高5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扶持期内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全额予以贴息。
六、妥善解决创业用地问题。把农民工回乡创业生产经营用地统筹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民工回乡创业。引导和鼓励回乡创业农民工利用闲置土地、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进行创业。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土地向有资金、懂技术的回乡创业农民工手中流转。回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允许在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
七、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对回乡创业农民工免费开展创业培训,免费为创业农民工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条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遵循政策性导向和市场化运作原则,主要用于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促进创业创新。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