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有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可用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等合法生产经营用途,不得用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信贷政策禁止的用途。由财政部门对从事贴息项目创业担保贷款据实全额贴息。贷款展期和逾期期间不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条件:

(一)获得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确认意见,申请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应得到相关部门审批。
(二)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一定劳动技能。
(三)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四)自愿申请、社区推荐、担保机构承诺担保。
(五)能够提供再就业优惠证或军人退役有效证件或失业登记有效证明等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六)符合《个贷管理办法》规定的信用记录条件。
(七)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八)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针对不同的贷款用途,农行有不同的政策,详情可咨询当地农行。

法律主观:
2018创业贷款政策最新规定: (1)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贷款利率 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2)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 营业执照 , 注册资金 (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3)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法律客观:《 个人贷款 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 贷款申请 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